明珠獲罪按律最輕也要削籍為民,關鍵時候,索額圖出手「救」了他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大學士明珠被御史郭琇彈劾,一向寬厚的康熙帝這次採取了雷霆手段,將明珠罷黜。如果按照郭琇奏章上所言的那樣,那麼革職、下獄僅僅是開胃湯,繼續深究的話後果將不堪設想。面對政治對手的打擊,明珠覺得該是使出「殺手鐧」的時候了。
對於康熙帝拿下自己的原因,明珠心裡再清楚不過,他更知道郭琇所言並非是誣陷,而是事實。因此,老謀深算的明珠沒有上書自辯。因為他明白,郭琇的彈劾處處落到了實處,他無可辯駁。況且,要將他整鍋端掉的其實是康熙皇帝,郭琇不過是個槍手而已,辯駁也於事無補。
對於結果,不外乎是兩個:第一,自己人頭落地,或將牽連家人;第二,康熙皇帝法外施恩,留下他的性命,但會剝奪他的官職,或將削籍為民。
就明珠對康熙的了解,第二種結果的可能性更大。可是對於明珠而言,第二種結果也是他無法接受的,一個嗜權如命,執掌朝政二十多年的朝廷重臣,如果削籍為民,剝奪了他的政治權力,甚至比殺了他還慘。因此,明珠不甘心,於是便走了一步險棋。
這步險棋是什麼呢?放眼朝廷,昔日惟他馬首是瞻的那些朝臣大多靠不住,能不落井下石已是不易,指望他們無疑是痴人說夢。只有心腹余國柱不會袖手旁觀,但能真正能救他的人卻是害他的索額圖。索額圖當然不會傻到要救明珠,顯然,這就需要動一番心思。
具體怎麼操作呢?明珠想了一個辦法,讓余國柱冒充索黨上書,彈劾明珠「結黨營私,動搖國本,圖謀造反」。也就是說,明珠硬生生給自己加了一條誅滅九族的大罪——謀反。
從表面上看,明珠這步棋走的很爛。上面說過,按照郭琇彈劾的內容來看,結局最壞的也就是人頭落地而已,但要是按照謀反的罪名來看的話,明珠一家是絕對保不住的。不過,明珠這樣做,也並不是拿自己和家人的腦袋兒戲,而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的。
不得不說,明珠的精明和他對康熙的了解已經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他知道,以皇上的聰明睿智,不可能相信他會謀反。如此一來,彈劾明珠謀反就成了索黨藉機攻擊明黨的借口,這是康熙無法接受的。再者,康熙是以貪污之罪拿掉明珠的,這樣做很聰明,這是在分化明珠的力量,因為拿掉明珠一人,不會牽扯到黨爭,明黨中人為了自保,也就不會權力拯救明珠,這避免了朝廷政局不穩。
可是,如果在明珠頭上加上謀反的罪名那就不同了,謀反這種事豈是一兩人的事,追究起來必然會牽扯到明黨其他人身上,明黨為了能保住自己,勢必也就要保住明珠。這樣一來,就不是明珠一人在面對康熙,而是整個明黨在面對康熙了。
還有一點也是十分關鍵的。明珠獲罪之時,正是明黨與索黨鬥爭最激烈的時候,如果處罰明珠,那就證明索黨或勝,從而會造成索額圖一黨獨大的局面。這種結果康熙是無法接受的,因此保住了明珠,就保住了明黨與索黨的力量平衡。如此一來,明珠的性命和政治生命也全部保住了。
果不出明珠所料,余國柱上書彈劾明珠謀反後,索黨之人一看這可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於是紛紛附和,上書彈劾明黨。而明黨為了保住自己,也紛紛上書為明珠辯護。結果,原本只是彈劾明珠貪污的經濟案件變成了索黨與明黨大結算的政治案件。
為了維護大局,康熙不得不作出讓步,他將明珠輕輕放下,最終只是免去了明珠武英殿大學士之職。此後不久,又讓他擔任內大臣,直到康熙四十七年去世。雖然明珠此後不受康熙信任,卻巧妙地為自己和家人爭取到了一個最好的結果。
※日本將此樂器視為國寶,並公開承認源自大唐,但在中國已失傳千年
※知縣問案時,若犯了這些禁忌胡亂用刑,輕者受罰搞不好還要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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