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電動自行車亂象,從源頭入手是當務之急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在城市發展迅猛,成為居民常用的出行工具,截至2015年底,全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經超過2億輛。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的急劇增加,一方面,使得部分城市居民有了較為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另一方面,由於一些電動自行車利用者不遵守交通法規,超速、逆行、闖紅燈的現象屢見不鮮,從而導致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頻發,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死亡事故迅速上升,一些城市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總數比高達20-50%,死亡人數占交通死亡人數比高達20-40%,形勢非常嚴峻。當前,電動自行車亂象已經嚴重影響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效率,造成交通擁擠和混亂,使交通事故頻發。這種嚴峻的局面,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程度。
那麼,如何解決電動自行車帶來的問題?筆者建議至少需要採取三大主要對策。
其一是從源頭上杜絕超標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是超速行駛的直接原因,也是部分電動自行車騎行者肆無忌憚地逆行、闖紅燈的心理依賴。
其二是明確電動自行車路權,為守法電動自行車的騎行者提供安全環境。電動自行車與傳統自行車和行人混行,則嚴重威脅步行和自行車利用者,與機動車混行,則是脆弱的受害者。也就是說,電動自行車的動力性能和安全特性決定了需要獨立的通行空間。因此,城市規劃設計部門應根據道路網路的實際情況,儘力為電動自行車利用者提供獨立的通行空間和等候信號的專用空間,以保證電動自行車在路段和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其三是採取系統對策規範電動自行車利用者的交通行為。要讓他們知道守法首先是對自己負責,闖紅燈和逆行等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無疑等同於自殺,是必須堅決杜絕的行為。其次要讓電動自行車利用者明白,他們也要對其他交通出行者負責,因為遵守交通法就是尊重生命。
在上述三大主要對策中,源頭對策無疑是當務之急。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儘快出台新的電動自行車標準並儘快建立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的市場准入體系、頒發生產許可證和建立動態監管體系。對違反規定生產超標自行車的企業取締生產許可、剝奪其生產資格,絕對保證杜絕超標電動自行車進入市場。同時建立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平台,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商進行登記和動態監管。對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商家取消其銷售資格。通過上述強力措施,徹底杜絕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生產和銷售,為電動自行車的綜合整治提供前提條件。建議新的電動自行車標準和歐洲接軌,對在用超標自行車制定過渡政策。
為什麼要從源頭上杜絕超標電動自行車?因為這是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根本舉措,也是徹底改變大量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和死亡事故的釜底抽薪的根本舉措。如果超標電動自行車投入使用,僅從限速管理的角度進行治理,則不但要大大提高交通管理的治理成本,依現在的警力配置,也無法扭轉當前電動自行車大量違法的局面,因而也無法改變電動自行車事故高發的態勢,最終將導致交通管理部門顧此失彼,無法禁絕電動自行車違法,電動自行車亂象將會越演越烈。為了對交通參與者的生命負責,是下決心從源頭上徹底解決電動自行車超標生產銷售、杜絕電動自行車滿街亂象的時候了。
(文/清華大學交通研究所 陸化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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