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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章「規劃」發布 確保鄉村振興戰略落實落地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簡稱《規劃》)。

該《規劃》共十一篇三十七章,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階段性謀劃,分別明確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2022年召開黨的二十大時的目標任務,細化實化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確保鄉村振興戰略落實落地。

解決好「三農」問題是中央一直以來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正是基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以及正視在全面決勝小康社會之際農村滯後的現實,黨的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梯次推進鄉村振興

按照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分兩個階段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戰略部署,《規劃》分別給出了到2020年、2022年、2035年、2050年四個階段的任務和目標。

布瑞克農信集團研究總監林國發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梯次推進鄉村振興這一國家戰略體現了中國政府的務實性。

考慮到鄉村振興任務的長期性、艱巨性,《規劃》還提出,保持歷史耐心,避免超越發展階段,統籌謀劃,典型帶動,有序推進,不搞齊步走。

因此,在2020年前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中央要「重點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加快補齊農業現代化短腿和鄉村建設短板」。

之後到2050年之前,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時期,「重點加快城鄉融合發展制度設計和政策創新,推動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提升農民精神風貌,為鄉村振興這盤大棋布好局」。

由於我國鄉村存在區域差異,因此要推動不同地區、不同發展階段的鄉村有序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為此,《規劃》提出,東部沿海發達地區、人口凈流入城市的郊區、集體經濟實力強以及其他具備條件的鄉村,到2022年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周邊以及廣大平原、丘陵地區的鄉村,涵蓋我國大部分村莊,是鄉村振興的主戰場,到2035年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聚焦攻堅區精準發力,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鄉村,到2050年如期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努力開創農業農村發展新局面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看到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的同時,還要清醒看到,當前我國農業農村基礎差、底子薄、發展滯後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經濟社會發展中最明顯的短板仍然在「三農」,現代化建設中最薄弱的環節仍然是農業農村。

該負責人稱,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第一個五年,既有難得機遇,又面臨嚴峻挑戰。

因此必須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發揮優勢,順勢而為,努力開創農業農村發展新局面,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譜寫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新篇章。

事實上,「保護」農村並非只意味著投入。如今隨著城市消費群體對鄉村生活環境的需求越來越旺盛,恰恰提升了鄉村裡所蘊含的、有待深入挖掘的巨大商業價值。

杭州傳化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成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表示,現在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人們認識到農村的文化價值,以及需求背後的商業價值,鄉村振興自然就成為了頂層設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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