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波一夜間損失巨大,過億代言不翼而飛,或將面臨巨額賠償?
明星的形象代表一切,中秋節在本該花好月圓的美好時刻,對於吳秀波來說是終生難忘的一天,這一天他多年累積的儒雅和睿智的大叔形象,徹底土崩瓦解!
年輕演員陳昱霖發文控訴吳秀波對她洗腦,甘願當吳秀波的情人長達7年!居家好男人、國民大叔的形象一瞬崩塌,不知道吳秀波代言的品牌還好嗎?
遙想當年文章出軌,事業完全停擺,多家有意與文章談代言的商家都紛紛撤出,直至今日雖然馬伊琍原諒了文章,但是網友卻不這麼認為,文章的演繹生涯幾乎等於被封殺了!
林丹作為網壇界的明星,代言的品牌不勝枚舉,出軌後,多家公司紛紛解約,據媒體報道林丹或將因為出軌一夜之間損失超過千萬元。
相當年伊能靜和黃維德北京爆牽手緋聞後,到手的廣告也是紛紛撤掉,從而損失600萬,雖然近年努力挽回好妻子、好媽媽的形象,但是總會有罵聲一片 ......
曾有業內人士分析過,廣告代言就佔據明星的收入一大半,明星形象一旦有了污點,演藝事業經過一段時間後可以恢復,但是商業代言就有難度了!
吳秀波靠著「波叔」的人設,曾代言了不少產品,幾乎包攬了衣食住行!包括葡萄酒,奶茶等等飲用類、58旗下的找房子的、租車、賣車行業、家具行業、服裝行業、整體廚房、護膚品、洗衣液、牙膏、手機、醫藥、教育類、還有各種新聞客戶端、以及金融產品!
吳秀波的代言費十個手指都數不過來,從大器晚成後他確實是大賺了一筆,根據媒體報價,吳秀波的代言費兩年就850萬,按照這個計算,他代言的數不清的廣告,2年的代言費或將過億!
任何一款產品,邀請明星代言,如果和品牌相契合,都能夠帶來曝光度的增加,從而獲得可觀的市場回報,這對於明星和品牌來說是雙贏的事。 從品牌公司的角度出發,挑選明星做代言是一場押寶式的賭局。因為,隨著互聯網、新媒體導致信息的快速更新,一個明星的形象可以在眨眼之間改變。那品牌的受損可是跟著代言明星一樣損失慘重!
大部分品牌與明星簽訂廣告代言合同,一般都會在合同里寫明不得出現負面新聞,不得涉及犯罪,否則除了終止合同,可能還要面臨賠償品牌損失,明星和經紀公司也有合同,一旦明星本人出了問題,要賠償的不僅有品牌還有經紀公司!
吳秀波此次出軌門對他來說是致命一擊,本來就是大器晚成,現年50歲的吳秀波錢途堪憂啊!
吳秀波或將損失的不止有廣告代言,他的演繹生涯也是錢途渺茫!之前有媒體報道過,他參加《士兵突擊之勇者奇兵》短短6個小時的錄製就開價到300萬,拍《離婚律師》據傳吳秀波和姚晨兩位主角一共拿了7000萬的片酬,電視劇的片酬是100多萬一集,電影的片酬更是達到了2500萬左右的片酬了,同時吳秀波還是兩家上市公司的股東!經此時間,這些估計都往事如煙,隨風散去!
吳秀波的人生已經到了知命之年,他的人生已經有過一次不一樣的精彩,他的晚年還保得住嗎?真是出軌害人害己,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