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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花4000大洋買的大院,為何他弟弟卻把他掃地出門?來看看

眾所周知,魯迅原名周樹人,魯迅只是他的筆名。但是鮮為人知的是,魯迅先生還有一個筆名,叫宴之敖者。這是他被二弟周作人趕出家門後對自己的一種調侃。宴字之上的宀,是家的意思;敖是從出,從放的意思;宴字下面的曰和女,寓意為日本女人。合起來理解,就是我是被家裡的日本女人趕出來的意思。

這所房子一共花了4000大洋,其中房款3500元,中介費173元,稅款180元,自來水管費115元。買房子的4000元中,有周家賣掉浙江紹興老宅的1000元房款,其餘3000元是魯迅和周作人薪金、稿費所積攢。當時魯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做事,業餘時間在大學兼職教書,還在報刊寫文章,每月薪金和稿費不低於500元

眾所周知,魯迅的原配家裡沒啥地位,魯迅幾乎不搭理他,只是養著她而已,所以管賬的大權落在了二弟周作人夫人羽田信子的手裡。羽田信子,傳聞花錢大手大腳,因為以前苦日子太多。而且周作人自己的稿費就不低,一個月也有幾百大洋,但是還不夠羽田信子話,所以買房的時候說自己沒錢(並非賺不到錢,確實是都被糟踐了)

傳聞的魯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是周氏兄弟反目的直接原因,這一點恐怕完全是羽太信子的編造以及後來人的演繹。但魯迅同羽太信子有很大矛盾卻是導致周氏兄弟反目最重要原因。周氏三兄弟在八道灣時期,經濟大權掌握在羽太信子手裡,儘管魯迅和周作人兩人當時能收入超過六百大洋,但信子花錢又大手大腳讓全家的開支依舊有點捉襟見肘,同時信子為人還很刻薄,魯迅在家庭花銷上提醒信子幾句,她哪能不炸毛,而魯迅脾氣同樣不小,矛盾就越積越大,最終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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