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廣告牌!8個娃的爸爸用13年,紋了68個商標
話說,紋身並不罕見,但把自己喜歡的商標紋在身上,就有點意思了。澳大利亞有位老爸Scott Lincoln,用13年的時間,為自己紋了68個商標,每一個商標背後的商品都是他的最愛,妻子Elisabete管他叫做「活生生的廣告牌」。
現年46歲的Scott是8個孩子的爸爸,此前他對紋身只是持有觀望的態度。Scott回憶道:「我看著別人紋身,覺得很酷,但我自己很怕疼,總覺得自己永遠都不敢嘗試。但一次偶然機會,我紋了一個小紋身,此後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都說,紋身讓人上癮,這話不假,用在Scott身上更是貼切。「在嘗試紋身了一次之後,我就愛上它了,我總是想紋點什麼特別的好呢?思來想去,我決定,就把自己的各種喜好紋在身上好了。」
於是,Scott開始了紋身之旅,他紋的內容都是自己生活中最喜歡的各種商標,從食品,飲料到喜歡看的電影公司標識,喜歡的電影,甚至是臉書標識。看得出,Scott是個「與時俱進」的傢伙。
Scott表示:「因為這些都是我的最愛,比如說百事可樂吧,我喝了半輩子了,總覺得喝不夠,索性我就把可樂的商標紋身上了。」
而對於紋在身上的那些電影標識,Scott解釋道:「這些電影,都是我和孩子們一起看的。我想留下一些特別的紀念。等我老了,看到身上的這些紋身,就想起來和孩子們的快樂時光,那多美好啊!」
就這樣,Scott用了13年的時間,紋了68個商標。每一款都是他的最愛。而他的妻子Scott也深受老公的影響,也紋了不少圖案在身上。最近,她把最常去的超市標識,紋在了手臂上。
這是一對特立獨行的夫婦,他們完全不在乎別人對他們紋身的看法。Scott表示:「我們都不是太自我的人,不在乎別人怎麼說。我們周圍有很多人都不那麼理解紋身,他們更難理解我們紋商標的做法,但我們的事情自己做主,不需要別人的意見。」
接下來,這對夫婦準備繼續下去,他們希望生活中有更多的新發現,新喜好,這樣他們就可以擁有更多的紋身了。「環球G」覺得,這對夫婦還挺可愛的,一對「行走的廣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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