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佛學 > 法華玄義 五章料簡

法華玄義 五章料簡

五料簡者,若為蓮故華,華果必具,將不墮因中有果耶?

答:因中有果,舊醫邪法,已為初教所破,尚非麁權實義,況是妙因妙果、新醫真乳法邪?

問:華以喻權,權是小乘之法,則不應破於草庵。草庵既破,何得以華喻權?

答:小乘是化他之權,是故須破。今明自行之權,故以華喻耳。

問:文內從火宅至醫子,凡七譬,悉不明蓮華,何以取此為題?

答:七譬是別,蓮華是總,舉總攝別,故冠篇首也。

問:一切法皆佛法,何意簡權取實為體?

答:若開權顯實,諸法皆體;若廢權顯實,如前所用。

問:何故雙用因果為宗?

答:由因致果,果為因所辦。若從能辦,以因為宗;若從所辦,以果為宗。二義本是相成,不得單取。又跡本二文,具說因果故。

問:論宗簡化他因果,明用具取自他權實?

答:宗論自行,故須簡他,用是益他,是故雙取。

又問:用是化他,亦不須自行權實?

答:欲以自利、利他故。

並宗亦應然,欲自行化他因果,是故應取他也?

答:化他因果,不能致佛菩提,是故不取。

並用他權實,亦不能令他至極,亦不應取?

答:他宜須此利,是故取也。

問:宗、用具明智斷,云何分別?

答:自行以智德為宗,斷德為用,若化他、自行,智斷具為宗,化他,智斷具為用。

問:何故五章,不四不六?

答:設作四六,亦復生疑,墮無窮問,非也。

問:經經各有異意,那得五義共釋眾經耶?

答:若經經別釋,但得別,不得同。今共論五義,得同不失別。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玉泉Monastery

微信:dy-yuquanchansi

天台祖庭 智者道場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當陽玉泉禪寺 的精彩文章:

玉泉禪寺,最美麗的風景線!
發禪因緣,內緣外緣

TAG:當陽玉泉禪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