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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了57年!19歲被強制絕育 7旬老翁狀告日政府

小島喜久夫(前排中央)原告團(圖片來源:朝日新聞)

海外網9月28日電日本札幌市一位77歲的老人小島喜久夫因遭遇強制絕育狀告日本政府,28日,札幌地方法院舉行了第一次口頭辯論。小島在辯論中表示,自己因為日本政府的《優生保護法》,19歲時被強制進行了絕育手術,且沒有得到任何救濟賠償。日本政府方面則回應「我們沒有給救濟制度立法的義務」,要求法院駁回訴訟。

據日本朝日新聞報道,日本政府在二戰後實行《優生保護法》,強制所謂「有缺陷」的國民進行絕育手術,至少1.6萬人受影響。多名受害人含恨多年後對日本政府提起訴訟,要求道歉及賠償。

小島是全日本首位就此事實名提起訴訟的受害者。他顫抖著聲音向法院陳述道:「我這57年中,對誰也沒提過手術的事情,一直自己痛苦著。即使我勝訴了,我的人生也回不來了。我不想再看到因為國家錯誤的法律而產生被毀了一輩子的受害者了,我想讓國家承擔責任,並向我謝罪。」

日本政府則在答辯書中否認違法,「我們沒有給救濟制度立法的義務」,因此堅稱並不存在違法行為。早前日本政府也曾以「當時是合法的」為由拒絕道歉。但對於飽受詬病的《優生保護法》,日本政府卻沒有在答辯書中提及其是否違背日本憲法。

圖片來源:央視網截圖

「優生保護法」制定於1948年,是為防止日本民眾生出有缺陷的後代而制定,後於1996年廢止。期間,日本政府對有遺傳病、麻風病及智力障礙的人絕育,並將其稱為「優生手術」。

在起訴書中,小島表示,19歲時,日本政府以「精神分裂症」為由在札幌市內的精神科醫院強制他做了手術。不過,小島此前受訪時表示,自己明明沒有缺陷。反而是手術令他的精神及身體承受了無法復原的痛苦,「被永久剝奪了有個幸福家庭的機會及未來人生」。他曾向醫院要求索回手術紀錄,不過院方表示紀錄已不存在。但他仍想討回公道,並鼓勵更多有同樣遭遇的人站出來。2018年5月,小島提起訴訟,向政府要求1100萬日元(約66萬7298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同日,另一位居住在宮城縣的60多歲女性也在日本仙台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日本政府因舊《優生保護法》剝奪了她的生育自主權。她表示1977年時自己20歲,被告知患有「遺傳性精神發育遲緩」而被強制進行絕育手術。她向政府要求3300萬日元(約200萬1893元人民幣)的賠償金。在宮城縣公開的手術者名單中,這名女性的姓名和手術實施日期被記錄在案。(海外網 王珊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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