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使館的車為何就可以不遵守國內交規?
開車發生點小刮小蹭是在所難免的,但是萬一這碰撞事故是個使館車輛,那就另當別論了,畢竟那可是使(wai)館(jiao)車(huo)輛(mian)。
事件經過
(疑似美國大使館車輛)
6月10日晚間,一個認證為某媒體記者的微博賬號發文稱,自己駕車於8日在北京三元東橋被疑似美國使館的車輛剮蹭,車主試圖阻攔欲強行離開的肇事車輛,「被拽出數十米,撲倒在車流中,嚴重受傷,對方卻揚長而去」。事發後,外交豁免權成為眾網友熱議焦點。
何為外交豁免權?
外交豁免權全稱為外交代表的管轄豁免權。外交豁免權指一國派駐外國的外交代表(不論是常駐代表或臨時使節)享有一定的特殊權利和優遇;豁免是指對駐在國管轄權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權之內。按照國際法或有關協議,在國家間互惠的基礎上,為了保證和便利外交代表執行正常職務,各國根據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原則,按照慣例或有關協議相互給予。外交特權和豁免本質上屬於代表的國家,而不屬於外交代表個人,因此個人無權自行放棄。
通俗點說,外交豁免權,更像是一面金字招牌,約等於一種特殊待遇!
外交豁免權的主要內容有:人身、館舍、住所和公文、檔案、財產不可侵犯;使用密碼通訊和可以派遣外交信使;在駐在國使用本國國旗、國徽;管轄的豁免;免納關稅和捐稅,免除一切役務。外交官家屬也享有這種特權和豁免。1961年制定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對外交特權和豁免權作出了較完整的規定,目前世界各國大部分已簽署。
發生事故該如何處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使館車輛違規後可免於處罰。
但是使館車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是不能豁免的,賠償事宜是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認為應當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需要檢驗、鑒定車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徵得其同意,並在檢驗、鑒定後立即發還;其不同意檢驗、鑒定的,記錄在案,不強行檢驗、鑒定。需要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進行調查的,可以約談,談話時僅限於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內容;本人不接受調查的,記錄在案。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收集的證據,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收的,送達至其所在機構。
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檢驗、鑒定的,其損害賠償事宜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如果真的與使館車輛發生了事故,建議還是通過交管部門來解決,個人還是不要一時衝動想通過個人或者其他方式解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事件後續發展
北京市交管局及朝陽交通支隊、東外交通大隊派出專門工作小組調查後,事件雙方當事人12號在東外交通大隊見面。
肇事方是美國駐華使館一位副武官的夫人(屬於家屬豁免),她表示了歉意。經雙方協商,肇事人通過保險、直接賠付等方式,對受害方的身體傷害、車輛損失進行適當賠償。肇事人於12號下午飛離北京,暫返美國,後續保險賠償等事宜,由使館安全官等工作人員跟進。
北京市交管局表示,會妥善進行後續處理,依法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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