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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書院的演變

書院,作為中國教育史上一種獨具特色的學校教育制度,萌芽於唐,經五代,興盛於宋,延續於元,全面普及於明清。

書院最早現於唐朝

書院最初為讀書的書樓。貞觀九年(公元635年)設於遂寧縣的張九宗書院為較早的私人書院。官立書院起初是中央政府官方修書、藏書、校書、偶爾也為皇帝講經的場所,性質為官署。開元六年(公元718年),玄宗下詔改東都洛陽「乾元殿」之名為「麗正殿」(又名麗正修書院、麗正書院)。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再下詔改「麗正殿」為「集賢殿」(又名集賢殿書院、集賢書院)。

唐代的雕版印刷術發達並在全國迅速推廣,書籍的質量不僅得以改善,而且數量大增。這就為民間或私家藏書創造了較好的條件。唐中葉之後,各地民間或私人創建的書舍、書屋、書樓、書堂、書院之類的設施湧現。在官方麗正書院、集賢書院首先以書院命名為「修書之地」「藏書之所」的誘發下,「書院」之名便在民間更廣泛地流行起來。

唐代的書院有多少所?《全唐詩》共提及民間書院14所,另據《唐代民間書院研究》和《唐代官府書院研究》統計,唐代書院見於地方志的有40所。加上官府書院,去掉重複,唐代共有57所書院,其中48所書院可以確定地址。這些書院的分布成點狀,散佈於今日全國12個省、區、市。

書院真正具有學校性質,是在唐末和五代基本形成的。在戰亂紛紛的五代,與北方相比,南方相對穩定,因而所建書院更多。

宋朝書院成教育機構

宋初利用唐代以來出現的書院,通過賜書、賜額、賜田、召見山長等方式進行扶持,使其替代官學,為國家培養人才,形成了一批頗有影響的書院。嶽麓、白鹿洞、石鼓、嵩陽、應天府、茅山等書院都是因教學有功獲得御賜而揚名的。經此一期,書院的教育教學功能得到強化,獲得社會認同。

北宋書院多設于山林勝地,唯應天府書院設立於繁華鬧市。隨著晏殊和范仲淹等人的加入,應天府書院逐漸發展為北宋最具影響力的書院。

及至南宋,作為一種正式學校教育制度的書院,由南宋大理學家朱熹創立。朱熹在《衡州石鼓書院記》中明確指出:「予惟前代庠序之教不修,士病無所於學,往往相與擇勝地,立精舍,以為群居講習之所,而為政者乃或就而褒表之。」(《朱文公文集》)。這段文字是說,五代至北宋(宋初),由於官學未興,讀書士子無處就學讀書,於是大批學者自創書院講學,滿足了讀書士子就學讀書的願望和要求,並且得到官府褒獎。

宋代創建書院711所,分布在今天全國18個省、區、市。宋代書院分布有三個特點:一是分布範圍比唐和五代明顯擴大,廣西、海南、香港都有了書院;二是數量猛增,書院分布由點狀變為片狀,出現幾大密集區,江西、浙江、福建位列前三;三是發展極不平衡,陝西、山西、河南、河北只有19所書院,僅佔全國書院總數的2.7%,文化重心明顯南移,南方完全取代中原成為教育與學術中心。

明代書院進入成熟推廣期

書院的數量在明代出現大增。據統計,明代書院總數達到2000所左右,遠超唐宋元三個朝代的總和,分布在今天全國25個省、區、市,其中新建1699所。

總體來看,明朝書院分為兩類:一是重授課與考試的考課式書院,同於官學;另一種是教學與研究相結合,各學派互相講會、問難、論辯的講會式書院,它們多被朝廷禁毀,如著名的東林書院。

明代書院的分布總體上由先進發達地區向邊遠落後地區推進,讀書種子已經撒向神州邊陲和發達省份的窮野之地,這標誌著書院的發展進入了成熟期推廣階段。

清初統治者實行嚴酷的文化禁錮政策,擔心書院的自由講學之風會撼動統治基礎,嚴格控制書院活動,抑制書院發展,並使之官學化。順治九年(公元1652年)清政府明令禁止私人創建書院。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清政府在各省城設置書院,後各府、州、縣相繼創建書院。乾隆年間,官立書院劇增。絕大多數書院都成為以考課為中心的科舉預備學校。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隨著西方新式學校及其制度的引入,光緒皇帝於1901年詔令全國書院一律改為新學堂,中國書院及其制度就此結束。

本文原載於《北京日報》(作者胡樂樂),圖源網路,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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