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變平庸,是從合群開始的
來源:末那大叔(ID:monadashu77)
之前我一直覺得《生活大爆炸》里的謝耳朵有點不食人間煙火,因為他從來不會為了取悅誰而刻意融入某個群體。
對我而言,謝耳朵是一個另類的存在。
可隨著年紀的增長,我竟然改變了對謝耳朵的看法。
我甚至開始覺得,
謝耳朵不是不合群,而是有些人根本就不配進入到他的「合群」世界裡。
他看起來冷傲孤僻,其實只是因為懶得花時間在那些「無用社交」上罷了。
後來的我明白了一句話:在一個糟糕的環境里,合群有一個同義詞——浪費時間。
那年親戚被保送研究生了,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我絲毫沒有覺得驚訝,因為這是他該得的:
室友喊他開黑,他說,我要去圖書館看書;
室友喊他去喝酒唱K,他說,我要去找老師研究課題;
室友喊他去網吧通宵,他說,我不去了,第二天還得早起。
慢慢地,室友覺得他擰巴不合群,也就不再叫他參與了。在他們眼裡,他就像一個異類,一個只知道讀書的書獃子。
但其實他不是,他只是不想把時間消耗在那些無用的事上。
讀書之餘,他去做了社會實踐,去學了攝影和滑板,因為不害怕「格格不入」,所以他一直都有做自己的勇氣和底氣。
成長本來就是一場孤獨的冒險,可惜有太多人為了融入某個群體,而和自己背道而馳,迷失了方向。
作家王開嶺說,人群往往是人的墳墓。
因為人一到群體中,就會不由得壓低自己的慾望,從而拚命去選擇附和別人的決定。
他們用這種方式,來換取安全感和歸屬感,來證明自己並不是另類。
當一個人把時間都花費在維持體面的關係上時,那他就已經失去了主宰自己的權利。
明明方案還沒寫完,但還是去參加了下班後的聚餐;
明明周末想去看攝影展,但還是沒好意思拒絕朋友發來的酒局邀請;
明明想宅在家裡看書,但還是接受了毫無意義的下午茶八卦約會。
在你的世界裡,所有人的事情都值得你犧牲自己的時間,你為了不辜負任何人,只好選擇辜負自己。
莊子說: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不敖倪於萬物,不譴是非,以與世獨處。
那些真正擁有思考能力的人,才不會一味活在別人的眼光里,他們從不以社交廣泛為榮,而是更在乎自己原本的樣子。
「即使車馬喧囂,也會在心裡默默修籬種菊」說的就是這種人吧。
春夏接受採訪時,說過一段話:
我要的是千萬人中有人為我而來,舞台上有一束光為我而開;
我要天空為我點燃,大地為我鋪開,我要的是,成為你們成為不了的人,成為我本身。
這個叫著春夏,但性格卻很秋冬的姑娘,就像她說的一樣,一直都在保持自我,燦爛得活。
她很少在意別人的眼光,好像活得盡興才是她來這世上唯一的目的。
你不需要任何人的喜歡,自己喜歡就好。
或許我們會活得更加獨立和自由,也活得更加通透和無畏。
有很多人都犯了一個錯誤:以為多參加社交活動,就能廣交朋友,積累人脈,卻忽視了,我們自以為的社交,大多是無用的。
我有一個朋友在做商務,最開始的時候他手上沒有任何資源,於是便想著多去參加活動認識些人,好讓人家給自己牽線搭橋。
可當他置身其中,才發現自己太天真了。
在當今社會,大家雖然嘴上說著「資源共享」,但前提是,你也有能夠拿得出手的資源給對方。
想要空手套白狼,那簡直是痴人說夢。
所以當他輾轉了幾個活動之後,他一無所獲,因為他沒有資源給別人,自然也不會有人主動要分享自己的人脈給他。
他恍然大悟,想要靠合群來壯大人脈圈,大都是不牢靠的;
與其把時間都花在無用社交上,不如努力精進業務,提高自己。
當你手上有漂亮的方案,有強大的氣場,即使你不刻意尋找,也會有人「不請自來」。
只有在自己的領域裡做到極致,那些和你擁有相同頻率的人才會選擇和你並肩同行。
龍應台在《親愛的安德烈》中寫道:
「那推推擠擠同唱同樂的群體情感,那無憂無慮無猜忌的同行情深,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時期有。
離開這段純潔而明亮的階段,路其實越走越孤獨,沒有誰會永遠陪著誰的。
我們都是自己世界的孤獨王者,有些世界只能自己一個人去面對,有些路只能自己一個人去走,有些關口只能自己一個人去闖。
」
未來的路,就是不斷和自己相處的過程;
沒有人應該懂你,也沒有人應該順從你的意見,我們都該掌握獨立生活的能力。
— end —
作者:末那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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