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才叫會玩?
很多場合,常聽人「批評」領導「不會玩」。此情景,蘊理多多。
首先,批評者與領導關係要非同一般,官樣場合要能握上手,私下場合要能拍上肩。如果你穎鋒未露,卻要用這「批評」來套近乎,很有可能一巴掌拍到馬蹄上。
再者「不會玩」的「批評」實則一種機靈的表揚,這行為本身就是一種「玩」。
玩,有很多種。胡吃海喝、棋牌娛樂、電影電視、遊歷山川、學問工作等等,世間所有,只要有超然的心態,均可視之為玩。只是很多時候我們該遊戲時過於計較,該計較時過於遊戲,對「玩」的把玩缺乏火候。
古語有云:「玩物喪志,玩人喪德。」玩人固不可取,「玩物喪志」卻未必皆然。
道學家教人少作詩文,認為舞文弄墨亦屬「玩物」,容易「害道」。所論近於虛無,純屬無稽。「玩物喪志」的前提在於所玩之物究竟為何物。酒肉之歡、賭毒之樂,蝕人遠志,所言於此,自在其理。然經詩禮樂、琴棋書畫,事其高雅,嗜矣玩矣,何有喪志之虞。
野客狎鷗,逸士放鶴。對鷗鶴的親近是一種格調俊逸、情致高遠的體現。而「玩物喪志」典故所指的衛懿公恰恰是玩鶴喪志,繼而喪身、喪國。由是可知,「玩」還有一個尺度分寸的把握。鶴終究是物,再怎麼喜歡,不能把物凌駕於人之上。
莫言獲諾貝爾文學獎後感言:我只是個講故事的人。不可否認,在剛得到獲獎消息的時候,莫言不可能沒有激動。然可貴的是,莫氏很快就把自己還原成一個講故事的人。這種還原來自於登泰山小天下後自問的催化,更是本身 「玩玩而已」心態的必然演繹。
可見,玩,有層次之分,有境界之別。年輕學子,意氣第一,遇事還是該學著點。玩,那是有過血淚,走過名利,寵辱浮沉之後步入無欲的最高境界,是一個人內在本質的外化。
玩,不忘修身,可謂君子;玩,藉以養性,近乎聖人。
經過了2012,人類當有一句共同的豪言壯語:世界末日我們都玩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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