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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學校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應成全國統一規定

「明明是孩子的『家庭作業』,怎麼現在都變成了『家長作業』了呢?」近年來,部分中小學生的家長反映,老師給孩子布置的作業過多、過難,或者必須由家長配合才能完成,使得不少家長在工作之餘,還要花時間和精力幫孩子做作業。對此,陝西省教育廳9月30日發布文件稱,在義務教育階段不得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北京青年報10月2日)

要求學校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應成全國統一規定

而在這之前,我國已有多地教育部門做出類似規定。去年11月,寧夏教育部門明確,學生是完成作業的主體,教師是設計和評價作業的主要責任人,教師不得布置超越學生能力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或糾正孩子的作業錯誤,不得要求家長通過網路下載並列印作業,不得要求家長對書面作業檢查並簽字,嚴禁教師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去年10月,江蘇省教育廳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學校管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意見》規定,不布置超越課程標準規定和學生學力要求的作業,不得將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教師要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講評,不得要求家長代批作業。同時,推行作業免檢、每周無作業日等探索。

在筆者看來,要求學校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應該成為全國的統一規定,而不是由各省自主決定。各省自主決定當然體現了因地制宜,但是,從理順家校關係,以及落實相關規定看,對於不利於建立健康家校關係,不利於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習慣,並增加家長焦慮的做法,應該一刀切叫停。

學校老師給家長布置代批改作業(甚至有的作業要由家長代勞)的現象,在我國各地普遍存在,這種做法一度被譽為「家校共育」,但從實踐效果看,問題多多。首先不利於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習慣,一些學生把作業視為是家長的事,是為家長完成作業;同時,家長陪讀成為普遍問題,這增加家長的負擔,也把家庭親子關係,演變為功利的分數關係、成績關係,家庭教育變為學校教育的附庸。父母用很多時間關注孩子的學習,卻忽視孩子的身心健康,增加家庭的教育焦慮。

要求學校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應成全國統一規定

近年來,我國一直在推進為中小學生減負,但減負效果並不理想。除了教育評價體系的因素之外,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沒有合理的責任分工,也是重要原因。本來,家庭教育應該重視孩子做人的教育,通過父母陪伴孩子遊戲、體育活動,與孩子的共同生活,增進親子關係,並培養孩子良好的習慣與規則意識,但很多學校布置給家長督促孩子完成作業、批改作業並簽字的任務,把家長變為了作業的批改員和輔導、監督員,久而久之,家長就變為了教師的「幫手」,孩子的所有時間,都被作業包圍。

這種情況有越演越烈的趨勢。學校老師也發現其中的問題,這就是很多家長認為家庭教育的職責就是關注孩子的學習,於是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指手畫腳,教師在家長的干預和「指揮」下,不知道怎麼教學才好,這嚴重影響教師的職業化和專業化發展。另外,即便學校減負,減少給學生布置作業,可家長卻不「適應」,一方面要求學校布置作業,另一方面,則給孩子找作業做。

要求學校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應成全國統一規定

本文圖片來源:網路

改變這種情況,需要改革教育評價制度,引導學校教育、家庭教育擺脫唯分數論,與此同時,則必須形成新的「家校共育」的理想,「家校共育」應該聚焦在「育」上,而不是「學」上。簡單來說,就是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要形成培育人才的合力,要各司其責,學校教育的重點是知識教育,以及孩子的素質拓展,而家庭教育重點必須是孩子的做人教育,而不是一味關注孩子的學習。孩子完成作業,家長可以監督孩子形成好的作息習慣,但是,具體作業完成得如何,這不應該是家長關心的事,應該由學校老師負責。這有利於父母履行本該履行的家庭教育責任,也減少因為輔導、批改孩子作業而產生的焦慮以及親子矛盾。

我國教育部門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因此,有的教育部門對此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學校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但由於還是地方教育部門的行為,因此,其執行力度有限,同時也引發一些爭議——有的教師、家長認為這只是作秀,其他省市沒有規定,為何本省卻規定。義務教育是面向所有適齡學生的基礎性教育,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應該有全國統一的規定,為此,要求學校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應該作為一項全國性規定,以此促進學校和家庭構建健康的家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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