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分手,我就作啊。」
先提分手的那個人,最想的就是不動聲色地離開,但是被提分手的那個人,往往都會聲嘶力竭地鬧。
這是談戀愛到了最可怕的時候,要是開啟作的方式去挽留一個要走的人,無非只能加深他離開的堅決,自己落個在原地打臉的下場。
我經常都說要是男生提了分手,一般不是試探是來真的,男生在感情上面遠比女生要狠心。
可有的女生偏不信,以為跟以前一樣,鬧一下對方就會來哄了。
女生會在男朋友搬出去後,把自己關在家裡不吃不喝然後就生病了,打電話給他哭著說自己太慘了需要人照顧。
把對方騙來以後撒潑說要是分手,就泡在酒吧里什麼都不幹,等著喝死被人撿屍。
講真的,男生是最愛面子的生物,所以最討厭別人威脅他們,還是在本來就不是很情願的狀態下,真的會讓他們厭惡感爆棚。
所以通常都被他們甩開手說那你好好照顧自己,我走了。
內心其實是想說愛死哪去死哪去,離我遠一點就好。
不是他們不留情分,是你非要作妖,鬧得一點好感都沒有了。
所以,作吧,只能自取滅亡,分得更快。
有些人明明就不想在一起了,非要綁在一起,表面上過著形式主義的情侶日子,實際上卻各玩各的。
不愛對方了卻不想放過對方,就要把彼此作到死。
我以前總在電影里看到這種橋段,很不能理解,後來終於讓我在現實生活中碰到有這種現狀的人。
我忍不住問他,你為啥不喜歡你女朋友又不分手呢。
他說就不想分,我知道她也不喜歡我了,那就騙著唄。
看我一臉不理解的表情,見他不說話又嘟囔了句:「你倆不是有病嗎?」
突然一下子他眼神變得凝重,說我們哪個沒病,在一起就是想相互療愈,沒想到卻越傷越重。
反正受不了就會散的,遲早的事情。
什麼?
我想拉著他再問,他推了推我的手,一口一口地往嘴裡灌酒。
看著他那個樣子,是病的不輕傷的挺重。
想靠談戀愛讓自己活過來的人都這樣吧,其實被這個病態的世界扭曲著,我們心裡多少不是有病就是有傷,
都是《溺水小刀》里的那個夏芽,想找個護著自己能漂亮地活著的神明般的人。
所以當發現精心選定的人出錯了,是很難說服自己去相信的,認為自己好不容易豁出去一次,現在收手對自己太殘忍了,沒辦法去做這個破壞者。
兩個人同時出現這種狀態時,就會從自欺欺人演變為相互欺騙,當感情被不適合磨光後,就對彼此對外人開始演起戲來。
還是照常地一起吃飯逛街上床,但是不會有晚安吻不會把錢一起花也不會公開看手機了。
等到誰先被這種太作的行為鬧得煩了先開口了,那他們就會如釋重負地分開吧。
不管你不想分手就作是因為要挽留還是逼對方先走,都不是終結一段感情最好的方式。
談到分手,我真的沒覺得有多難過,就像那句玩笑話說的:
沒錢的日子都沒怕過,還怕沒人愛嗎,不需要怕失去就苦苦維持,對誰來說都不是好事。
和平分手是最好不過的了,沒有感情了再繼續糾纏,只能是給彼此增加不必要的痛苦。
一段走不下的感情肯定是有問題的,既然都已經面臨分手,那就很明顯是解決不了的了。
何必呢?
我那個朋友也是不歡而散,約炮帶女孩子回家剛好被撞見,大吵了一架。
他女朋友說沒想到他不要臉到這種地步,結果他就直接拆穿說她浪成個婊子,互相埋怨說被浪費了青春。
吵完都不知道為了什麼,不都不愛了嗎。
為了個空殼的身份,一直拖拉加重矛盾,像兩個傻逼似的看自己的笑話。
大家都喝過這麼多酒睡了不少人,不要再這麼沒用地說經不起事了。
要是能談的都會盡量去談,談不妥的不如好聚好散,非要跟小孩子一樣幼稚地作,把僅剩的一點美好都摧毀。
以後再見想起當初都不敢說一句好久不見,你真的想這樣嗎。
別再執著於躺在長滿了刺的擁抱里自覺安穩,醒來才發現遍體鱗傷還不知道找誰算賬。
談崩了就換一個,別作死,把自己搭進去。
Charlie Puth - Need You Now /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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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被分配對象
※其實男孩還想要別的女孩
※這也太抖M了吧?有些星座被虐成狗都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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