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24美元,印第安人就把紐約賣給了荷蘭,成交後又反悔了
紐約是當今世界上最繁華的大都市之一,特別是高樓林立的曼哈頓地區,更是寸土寸金之地。紐約還是一座年輕的城市,他的歷史甚至比不上我國的一些三線城市。三百多年前,紐約還是一塊杳無人煙的蠻荒之地,統治這裡的是一群印第安人。在印第安人眼裡,紐約和美洲的其他土地基本沒有什麼不同,只不過這裡是河口,魚比較多而已。
在歐洲人沒來之前,印第安人在美洲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很多人還維持著原始社會的狀態,自己種糧食自己吃,不知道什麼是買,也不知道什麼是賣。所以,當歐洲人來到美洲之後,提出向印第安人購買今天紐約這塊地的時候,印第安人都蒙了,什麼是買?買到底是啥意思?
紐約位於哈德孫河口,瀕臨大西洋,在大航海時代,是一塊天然的貿易港,荷蘭人來到美洲後,一眼就相中了這裡。只不過這塊土地,當時為印第安人所有。荷蘭人初來乍到,人數較少,印第安人世代居住於此,人多勢眾。荷蘭殖民者不得不收起了手中的洋槍,找到印第安酋長,客氣地提出了購買今天紐約曼哈頓地區的請求。
由於語言不通,雙方交流起來非常吃力,荷蘭人費勁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讓印第安人大概明白了「買」是什麼意思。不過雙方對於「買」這個字仍有一些誤解。荷蘭人的想法,當然是付出錢,得到土地,一手錢一手貨,人貨兩清,各不相干。但印第安人的想法卻是,收到錢,給你們土地,但這塊土地仍是我們的,你們只有使用權。
可見,印第安人是把買理解成了租。結果雙方就這樣稀里糊塗的達成了初步協議,在談價錢的時候,印第安人又蒙了。荷蘭人提出讓印第安人開價,但這是印第安人第一次做交易,他們也不懂土地到底值多少錢,於是印第安酋長說道,你們看著給吧。
隨後荷蘭人拿出了一些金幣,遞給了酋長,沒想到酋長卻不收,荷蘭人不明就裡,難道酋長要取消交易?沒想到酋長卻擺著手說道,這些東西,我們有的是,不要,不收。荷蘭人無奈,只好派人到船上,拿來了鋤頭,斧頭,臉盆,布匹和一些玻璃珠子。印第安人根本沒見過這些新奇的東西,特別是這些玻璃珠子,更讓印第安人愛不釋手。於是,雙方在友好的氛圍下,完成了交易。據荷蘭人記載,這些東西一共價值六十荷蘭盾,相當於後來美國成立初年的二十四美元。
不要998,也不要888,只要二十四美元,紐約曼哈頓拿回家,整場交易,真可以說是一個傳奇。此後荷蘭人把這裡命名為新阿姆斯特丹,並在當地修築城池,種植作物,並且拒絕印第安人再到當地活動。荷蘭人的舉動,無疑激起了印第安人的不滿,由於當初的溝通存在分歧,當得知「買」的真正含義後,印第安人有些後悔了,於是,他們在酋長的帶領下,便準備趕走這些荷蘭人。可惜荷蘭人已經在當地站穩腳跟,再加上武器上的優勢,印第安人幾次進攻,都被荷蘭人擊退。最終印第安人只好認命,任憑荷蘭人在他們的土地上生存居住。在荷蘭的治理下,這裡慢慢形成了城鎮,四十年後,英國人趕走了荷蘭人,又把這裡命名為紐約。紐約的規模從此進一步擴大,又有了其他街區,逐漸形成了大都市的雛形。
※朱元璋:此城可抵擋百萬大軍,朱棣:擋不住我,多鐸:也擋不住我
※宋朝人普遍愛喝酒,武松一次喝十八碗,在當時算什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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