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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各地你需要緊密關注的科研經費新政!對你的科研生涯影響很大!

說起科研經費,一段時間來中央和各地相關的政策真不算少,比如教育部新近發布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發布的《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海南省發布的《關於進一步提高科研經費報賬效率促進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的通知》等等。對於學界普遍關心的三類科研經費常見問題,以下將列舉中央的相關文件以及若干省市的最新相關政策。

以後再參與項目,你的勞務費是這麼算的!

《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均可開支勞務費。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製。

北京市:承擔單位可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合理確定科研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等級和住宿費標準,會議次數、天數、人數和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以及諮詢費開支標準。

浙江省預算編製科目,合併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科目,由科研人員結合科研活動實際需要編製預算並按規定統籌安排使用,其中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

海南省:聘用科研財務助理所需費用可在高校、科研院所日常運轉經費、相應科研項目勞務費或間接費用中列支。

廣東省:利用本省財政性資金設立的自主創新項目,人員費、勞務費、績效支出的支出總額最高不超過該項目經費的百分之四十;軟科學研究項目、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和軟體開發類項目,勞務費、人員費、績效支出的支出總額最高不超過該項目經費的百分之六十。

湖北省:在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除勞務費、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專家諮詢費不得調增外,其餘科目支出可由課題組申請,項目承擔單位批准後自行調劑。

河南省: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均可開支勞務費。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製。

貴州省:項目承擔單位要從橫向經費結餘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用於科研人員勞務報酬,其中軟體開發類、設計類、規劃類、諮詢類等主要依靠智力投入的科研項目不低於70%,其他項目不低於20%。科研勞務報酬一次性計入當年本單位工資總額,但不受當年本單位工資總額限制、不納入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科研勞務報酬計繳個人所得稅。

河北省: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由單位和科技人員據實編製,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我省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允許將項目聘用人員的「五險一金」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

上海市:要明確科研經費聘用專職、兼職科研人員的管理辦法,明確聘用程序、聘用對象、薪酬標準和績效獎勵辦法,實現勞務費預算編製的制度化和規範化。

江蘇省:拓寬項目直接費用列支範圍。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編製外人員工資性支出、參與科研項目的退休返聘人員費用可在省級科研項目勞務費中列支;軟體、集成電路設計等特定領域的省級科研項目,可列支固定崗位或事業編製人員勞務費。

湖南省: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製。參與項目研究的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不含參與科研的公務員)經報主管部門備案後可開支勞務費,其中項目負責人勞務費開支標準可高於全國同類平均水平,其他人員根據項目貢獻大小由項目負責人據實合理確定。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我省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

四川省: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企業和轉制院所的研究人員、有財政撥款工資性收入的項目組人員、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均可開支勞務費。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製。

山東省: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製。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的勞務費,均可在項目經費中開支。項目聘用人員勞務費開支標準,可根據當地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和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

山西省:勞務費預算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製。項目負責人應當根據科研項目任務科學合理確定項目組成員及其應承擔的工作任務,體現酬績相當原則。要統籌安排勞務費等項目經費支出,確保項目順利完成。項目組成員勞務費發放由項目承擔單位審批,並進行公示。

中央和各地政策 對項目負責人許可權放得很開!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項目負責人是思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項目完成後,項目負責人應當會同單位財務部門清理賬目,據實編報財務決算,並附財務部門審核確認的項目資金收支明細賬,與項目結項材料一併報送教育部。

《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充分體現質量創新和實際貢獻,賦予依託學校和項目負責人更大的管理許可權。專家諮詢費由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研究實際需要編製,支出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勞務費預算由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研究實際需要編製。在項目預算總額不變的情況下,支出科目和金額確需調劑的,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需要提出調劑申請,報依託學校審批。

北京市:在科研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的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及其他支出預算如需調整,可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由承擔單位據實核准,驗收(結題)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備案。項目負責人要結合項目組成員的實際貢獻,公開、公正安排績效支出,真正體現科研人員價值。

浙江省:以項目負責人製為核心的科研組織管理模式,讓領銜科技專家享有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經費支配權、資源調動權。

海南省:下放權力,賦予高校科研院所及科研項目負責人在科研經費的資金撥付、經費分配、支出審批、票據管理、設備採購等方面的自主權及便利性。

江蘇省:對已勤勉盡責、但因技術路線選擇失誤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導致難以完成省級科研項目預定目標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予以免責。

山西省:後補助資金要向科技創新項目負責人及做出重要貢獻的團隊成員傾斜。

項目結題錢沒花完怎麼辦?

各地政策有寬有嚴,但大多認為2年是底線!

《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於研究項目資金,項目在研期間,年度結轉資金可以在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目標任務並通過驗收後,結餘資金可以用於項目最終成果出版及後續研究的直接支出,或由項目依託學校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若項目審核驗收2年後結餘資金仍有剩餘的,應當按原渠道退回教育部。對於非研究項目資金和管理資金,按照財政部關於結轉結餘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後,結餘資金按規定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在2年內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2年後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北京市: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由高等學校繼續使用。對按要求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的科研項目,結餘資金按規定留歸高等學校使用,在兩年內由高等學校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兩年後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浙江省:年度剩餘資金在項目實施計劃期間可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後,結餘資金按規定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在2年內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2年後未使用完的,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收回。

廣東省:結餘資金留在項目承擔單位,可用於項目最終成果出版及統籌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若項目研究成果通過審核驗收2年後結餘資金仍有剩餘的,應當按規定收回省財政。項目成果未通過審核驗收的項目,或項目承擔單位信用評價不合格的,結餘資金不得留用。

湖北省: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並通過驗收或者鑒定的,結餘經費由項目承擔單位自主安排。

河南省:完成項目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且項目承擔單位信用評價好的,結餘資金在財務驗收完成後次年起2年內,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2年後結餘資金未使用完的由省財政收回。未通過財務驗收的項目(含中止實施項目)或項目承擔單位信用評價差的,收回結餘資金統籌使用。

貴州省: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且承擔單位信用評價較好的,結餘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在2年內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費用支出;2年後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未通過驗收和整改後通過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信用評價或預算執行評價較差的項目,結餘資金按原渠道收回。

江蘇省:省級科研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結題)後,結餘資金可留歸項目組用於後續科研活動直接支出或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用於科研活動直接支出。

湖南省: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後,結餘資金按規定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在2年內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原則上項目負責人可優先使用;2年後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四川省、山東省、山西省:相關規定相似,都是在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後,結餘資金在2年內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2年後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來源:教育部官網、北京市政府官網、河南省政府官網、河北省政府官網等

責任編輯:張卓晶排版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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