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個國家同意合併成一個新國家,可以合併嗎?答案很難說!
文史
10-05
我們知道,二戰時期的德國盛極一時,本來在一戰失利後,德國陷入了任人宰割的命運,但是希特勒的出現不僅挽救了德國經濟,還大力發展了德國的製造業尤其是軍工業,那時候的德國可謂是出盡了風頭。
但是在二戰失敗之後德國的下場也是很悲慘的。在盟國的掌控下德國被分成了兩個國家,一個是西方陣營的西德,一個是蘇聯陣營的東德。不過後來隨著蘇聯的解體這兩個國家重又結合併為了一個國家。
不過東德和西德本來就是由德國分成的,所以它們重新合併也不奇怪。不過如果有兩個從沒有組成過國家的國家主動要求合併為一個新的國家,會怎麼樣?
這種事情在國際上會得到認可嗎?聯合國會反對嗎?其實這樣的例子也是存在的。近代的阿拉伯合眾國就是這樣一個例子,很多原來不相干的國家合併在了一起,只不過後來解體了。
可見這樣的做法是行得通的,而且也不犯法,有一定的理論依據。不過如果幾個鄰近的強國合併了,別的國家肯定會很忌憚,以後的日子也不會太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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