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天外飛石
文史
10-06
原標題:【史話】天外飛石
大隕石原位於縣城北關大名師範南端董家花園內,體積約為13立方米,重量5.73噸,呈不規則狀,一面有孔,形似太湖石。
1983年大名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縣級文物重點保護對象,1987年移至縣招待所院內,1995年在天雄公園擺放參觀,2002年遷至大名縣石刻博物館院內建亭保管。
據《資治通鑒》記載有隕石落於大名。
《資治通鑒》卷七記載:「秦始皇三十六年(公元前211年),有隕石落於東郡。有人刻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使御史逐問,莫服;盡捕石旁居民誅之,焚其石。」《資治通鑒》卷三十一記載:「陽朔三年春,三月,壬戌,隕石東郡八。」但是否此隕石,尚無考究。東郡即秦取魏地置東郡,大名屬東郡。
據《大名古今紀事》記載:元惠宗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11月)「大名縣有星如火,自東南入,墜入於地,化為石。」又記載:明孝宗弘治六年(公元1493年正月)「有大星隕落,光芒燭地」。據民國本《大名縣誌》記載:「隕石:清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隕星於城內西街劉家花園,今尚存。」很可能是此隕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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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羅楠、王曉東
審核:馮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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