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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021)悉檀十重,得用不得

法華玄義|(021)悉檀十重,得用不得


法華玄義|(021)悉檀十重,得用不得


法華玄義|(021)悉檀十重,得用不得


(021)悉檀十重,得用不得


法華玄義|(021)悉檀十重,得用不得


七、明得用、不得用者。

夫四悉檀獨有如來究竟具得,微妙能用。

下地已去,得、用不同,凡有四句:不得不用、得而不用、不得而用、亦得亦用。

凡夫外道苦集流轉,尚不能知四悉檀名字,誰論其得?既其不得,云何能用也!

若三藏教二乘殷勤自行者,知苦、斷集、修道、證滅、入真,亦名為得。不度眾生,故不能用。

假令用者,差機不當,故凈名訶滿願云:「不知人

根,不應說法,無以穢食,置於寶器。」


法華玄義|(021)悉檀十重,得用不得


如富樓那九旬化外道,反被蚩笑!文殊暫往,師徒皆伏。此是不知樂欲,不能用世界悉檀也。如身子教二弟子,善根不發,更生邪疑,此不能用為人悉檀也。如五百羅漢為迦絺那說四諦,都無利益;佛為說不凈觀,即得破惡。此不能用對治悉檀也。如身子不度福增,大醫不治,小醫拱手,五百皆不度,佛度即得羅漢,此不能用第一義悉檀也。

支佛亦然,是名得而不用也。

次明三藏教菩薩者,雖知苦、集、修道,止伏、結惑,未有滅證,但得三悉檀。雖未得一,而能用四。所以者何?如病導師,具足船栰,身在此岸,而度人彼岸,常以化人為事,自未得度先度人,是為不得而用。


法華玄義|(021)悉檀十重,得用不得


通教二乘,體門雖巧,得而不用,與三藏同也。

通教菩薩,初心至六地,亦得亦用,用而未巧;七地入假,其用則勝也。

若別教十住,但得析法、體法兩種四悉檀,而未能用;十行方能用;十迴向進得相似四悉檀,亦能相似用;登地分真得,亦分真用。

圓教五品弟子,未能得用;六根清凈,相似得用;初住分真,得用也;唯佛究竟得、究竟用。


法華玄義|(021)悉檀十重,得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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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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