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不到十歲就有人結婚,到了年紀沒嫁娶,官府還得安排成家
原標題:古代不到十歲就有人結婚,到了年紀沒嫁娶,官府還得安排成家
我國提倡的是「晚婚晚育,優生優育」,現在,女子結婚的法定年紀是二十歲,男子比女子多兩歲。但是,若真有女子二十歲就結婚了都會被說成是結婚太早。但是若是生活在古代,二十歲的女子若還是沒有出嫁都會被說是老姑娘了,很多古代二十歲的女子其孩子都能滿地跑了,因為,她們大多是十三四歲就嫁人。現在,十三四歲的小姑娘還在學校里,時刻受著老師和家長的呵護,心智和生理上都未成熟。古代女孩難道成熟的早?那麼為什麼她們十三四歲就結婚生子了呢?
其實在民間,早婚這種風俗一直為歷代所崇尚。可以說,我國在古代其實一直是一個「早婚國家」,並且,在古代一直有一個婚齡標準,每朝每代都不一樣,其中,周朝時就有男子三十娶妻,女子二十嫁人,的說法。按照這麼看和現代標準差不多,而且,男子的年齡還放寬了八年,但是,從史料上分析這個年紀不是現代婚姻法中最低婚齡,是最高年齡上限。也就是說:女子在二十歲之前必須嫁人,男子在三十歲之前必須娶妻。
在《禮記》中規定的男女結婚年紀的標準是男二十歲,女十五歲。在唐朝規定「男子十五以上,女子十三以上,必須嫁娶」,明代規定「凡是男子年滿十六,女子年滿十四,若是還沒有嫁娶,就要聽從官府安排成家」。梁高祖的第四個女兒富陽就是在十一歲的時候就出嫁了,北周高祖皇帝的女兒平原公主也是在十一歲時就出嫁。更誇張的是,漢昭帝繼位時才八歲,但是,為了讓他有家室,太后給他娶了上官家的女兒為皇后,而當時,上官家的女兒才六歲。
古人普遍認為:一個人有了家室以後才能真正安定下來,人們才能安居樂業,社會發展才會穩中有升。其實,為了解決婚配問題、人口出生問題,很多朝代都採取了一些強制女子出嫁的手段。早在周朝,朝廷專門設立了管理嫁娶的官員,女子晚婚還要受到懲罰。在晉代,女子試婚年齡不結婚,官府則會強行給她配對象結婚。司馬炎曾經頒布了一項規定:女子若是到了十七歲還沒有嫁人,那麼,女子的婚事就由不得父母做主了,官府會為她找到對象,強行嫁出去。為了不讓女兒嫁給一個自己都不了解的人,很多父母寧願早早地把女兒嫁給一個知根知底的、自己挑選的男子。
在南北朝的時候,「女子十五歲還不嫁人,家人要連坐」,說明當時女子晚婚不僅自己受罰,家裡人也得跟著遭殃。國家強迫女子早婚的初衷還不是為了增加社會人口,這與當時的國情有關。古代的大國都是靠百姓人口撐起來的,中國自古以農業經濟為主,人口越多了勞動力就越多,是推動社會生產的主要因素,人多就能成為強大的國家。分封制的時候,封地人口數越多,說明這個官越大。
古代打仗全靠冷兵器,戰場上拼的就是哪個國家人口多,人多兵源才充足,人口就是國家最寶貴的財富。女子若是都晚婚晚育的話,沒辦法繁衍出更多的人口,又如何為國家增添人口。中國一直都有多子多福的傳統思想,男人娶妾生孩子更是十分正常的事。古代女子地位低,女子嫁到男方家裡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生小孩。
古代徭役負擔重,一個家庭之中要是沒幾個勞動力的話是很難承擔的。醫療設施落後,活的也短,平均壽命就是四十四歲左右,所以,十三四歲結婚也算是十分正常。幾乎所有朝代都會鼓勵生育,若是家裡生孩子的話,朝廷還會給予一定獎勵。拿春秋戰國時規定來說,若是有一家人生了男孩,朝廷就要獎勵一隻狗和一些酒;若是生了閨女,朝廷獎勵的就是一頭豬和酒。生得越多,能得到的獎勵也越多,而且,為了鼓勵百姓生孩子,生子多的的家庭還會適當減少徭役。
作者:小光明 嚴禁抄襲 抄襲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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