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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手殺人前,他早就找好了完美的替罪羊 | 夜行警事S1-006

「夜行警事」是魔宙半虛構社會派懸疑係列


由警察林野講述當代城市的犯罪調查


大多基於真實罪案和社會事件改編而成

從而達到探索人性的目的




大家好,我是徐浪。




今天是《夜行警事》的大結局,再給你做一次前情提要。




在前五篇里,我的

朋友林野,刑警隊大隊長,被捲入了一起命案。




死者是他的發小王燦——王燦在購買毒品的路上,被一輛長途汽車,撞斷了腿,然後又莫名其妙死在了廢棄工地。



但這事有很多疑點:




1 撞人的長途汽車人間蒸發


2 王燦去找的毒販,五年前就死了


3 出事前,有人向王燦家裡扔燃燒瓶,好像要燒死他




林野正要調查王燦的死因,檢察院忽然找到他,說王燦臨死前,舉報了林野索賄,搞得他很懵逼。




他拼勁全力,洗脫了罪名,重新介入調查,卻發現,王燦和二十年前的一件死亡案件有關——他和倆男孩一起,用石頭砸死了一個小女孩。




當年涉案的另一個人,和王燦一樣,死得很詭異:在山上被發現,裸死、全身腐爛的被綁在一棵樹上。




林野順著線索,找到當年參與殺死女孩的三個人里,最後活著的人,還原了真相,懷疑兇手是女孩的父母。




去找女孩的父母時,林野發現,倆人已經離婚,女孩的母親現在是個失足婦女——最詭異的是,她和王燦有一腿。




為搞清真相,林野夜闖紅燈區,發現女孩母親有個卡車司機的姘頭,嫌疑很大。




但,這個卡車司機前段時間,連人帶車,淹死在了河裡。




看過的朋友接著看故事吧,

沒看過前五篇的,點擊下面鏈接:





夜行警事S1-001


夜行警事S1-002


夜行警事S1-003


夜行警事S1-004


夜行警事S1-005










我發小王燦死於非命,牽扯出一起20年前的事件。


 


20年前,王燦帶著常子寧和杜小斌,用石頭砸死了一個小女孩劉希希。


 


劉希希的媽媽蘇玉珍,一直以為女孩只是失蹤,但在幾年前找到了劉希希的遺體。


 


蘇玉珍推斷,當年三個男孩殺死了劉希希,於是開始復仇。


 


而我們追查出,王燦和常子寧的死,都與蘇玉珍有關。


 


於是在2015年5月19日,成功抓獲蘇玉珍和張新同,還發現張新同是劉希希的親生父親。


 


在訊問室,我拿出一堆證據,質問蘇玉珍。


 



蘇玉珍的心理防線,在大量證據面前,終於崩潰。





 


她說,劉希希父親是張新同,但在孩子出生前,張新同因犯罪被捕,那時蘇玉珍剛懷孕。


 


後來她認識了劉天明,兩人就生活在一起,孩子出生,也隨著姓了劉。


 


本來一家三口過得不錯,但1995年劉希希失蹤,徹底改變了她的生活。


 


蘇玉珍一直覺得,劉希希只是去了某個地方,所以這些年,她一直在找孩子。




劉天明剛開始陪著她,後來錢也花光了,但蘇玉珍始終不甘心。


 


一個執意要找,一個不想找了,因此兩人有了矛盾。


 


蘇玉珍尋女心切,便離開了劉天明獨自上路。





 


我問蘇玉珍:「劉天明知不知道,劉希希不是他親生的?」


 


蘇玉珍說應該不知道,她一直瞞著他。


 


蘇玉珍一路尋女,靠賣淫為生,直到2002年,她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三個男人——佘大慶。


 


那年,蘇玉珍回到省城賣淫,遇到佘大慶,佘大慶很喜歡她。


 


從那之後,佘大慶就成了常客,兩人也慢慢熟絡起來。


 


佘大慶無依無靠,蘇玉珍也孤苦伶仃,佘大慶很享受蘇玉珍帶給他的溫暖,順勢展開瘋狂追求。


 


蘇玉珍拗不過,只好提出條件,讓佘大慶幫自己找孩子。


 


佘大慶滿口答應,兩人又踏上尋女之路,卻始終沒有收穫,直到2007年小清河發現一具兒童遺骸。





 


蘇玉珍在報紙上看到認屍啟事,去做鑒定登記,卻得知遺骸已被張新同領走。


 


蘇玉珍很絕望,難以接受劉希希的死亡。


 


蘇玉珍從公安局拿到電話,聯繫上張新同,兩人再見,抱頭痛哭。


 


經過一番琢磨,兩人認定當年被騙了,按照常理,落水失蹤的劉希希,不應該死在河灘的淤泥里。


 


蘇玉珍想報警。


 


但張新同說,即便查清楚他們有問題,按照刑法規定,當年他們年齡太小,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但蘇玉珍不甘心,以前是找不著人不甘心,現在見著屍骸,搞不懂死因,更不甘心。


 


而這份不甘心,反過來暗示她,讓她相信當年那三個小男孩,就是殺害女兒劉希希的兇手。


 


蘇玉珍又一次踏上尋人之路,不過這一次,她要找的是害死女兒的王燦、常子寧和杜小斌。


 


於是,蘇玉珍求佘大慶幫忙,找當年的兇手,佘大慶也答應了。





 


他們第一個找到的,是常子寧。


 


佘大慶送貨時,坐在副駕的蘇玉珍,認出了常子寧的媽媽。




而佘大慶送完貨,拿到的收貨單上,寫著常子寧的名字。




蘇玉珍懷著複雜的心情,找張新同商量,張新同讓她利用佘大慶。


 


蘇玉珍被複仇的慾望控制,對佘大慶用美人計。




佘大慶招架不住,對蘇玉珍言聽計從。


 


於是,以幫常子寧換貨為由,佘大慶把他騙到山上,綁在一棵大樹上。


 


常子寧赤身裸體,被虐得受不了,很快就交代他們怎麼殺死劉希希的。


 


蘇玉珍聽完一陣眩暈,覺得很不真實,但看著常子寧痛哭流涕,她復仇的慾望更強烈了。


 


最終,蘇玉珍讓佘大慶掐死了他。







殺害常子寧後,蘇玉珍與佘大慶躲藏了很久,見警方沒有行動,就開始尋找另外兩個仇人。


 


蘇玉珍找到的第二個仇人,是王燦。


 


那時蘇玉珍在城中村賣淫,王燦找了過來,讓她介紹年輕的女孩。


 


完事後,王燦拿錢時,神情恍惚,掏出的錢和身份證掉在了地上,蘇玉珍幫他撿起來。


 


但蘇玉珍一拿起身份證,就感覺身體動不了。




身份證上「王燦」兩個字,刺痛了蘇玉珍的雙眼。


 





王燦出門後,蘇玉珍跟蹤他,終於見到了王燦的母親,這張臉她可是日思夜想。


 


找到了王燦,蘇玉珍很開心,但佘大慶很不爽。




因為蘇玉珍沒在常子寧死後,嫁給佘大慶,而現在,又要他繼續殺人。


 


張新同直接跟佘大慶攤牌,說你不幫忙,就舉報你殺了常子寧。


 


佘大慶反應過來被套路,但又毫無辦法,只能繼續幫忙。


 


三人商量怎麼殺王燦,準備設計一場車禍,撞死王燦。







佘大慶負責設計路線。


 


佘大慶跟蹤王燦時,發現他吸毒,並且吸毒後一定會去嫖娼「散毒」。


 


三人又利用王燦吸毒,想出了更詳細的方法。


 


王燦再到城中村嫖娼時,蘇玉珍告訴他,能夠給他提供毒品和吸食場所。


 


王燦聽了,非常高興。


 


所以在這之後,王燦經常來找蘇玉珍,成了她的常客。


 


我打斷蘇玉珍的回憶,問她,毒品從哪兒弄的?


 


「佘大慶找的,」蘇玉珍說,「他跑車的,社會上有些門路。」


 


佘大慶買毒品給蘇玉珍,蘇玉珍低價賣給王燦,並找人提供色情服務。


 


王燦就把這當成了第二個家。


 


2015年2月18日,大部分租客都已返鄉,城中村顯得空蕩蕩,蘇玉珍覺得時候到了。


 


佘大慶為了躲過交警的錄像,早已提前把車藏在城中村裡。


 


2月18日晚,王燦去城中村買毒品,途中被佘大慶開車撞倒。


 


佘大慶走鄉村小路離開,去外地聯繫好的修車廠改裝噴漆。


 



 


但王燦命大,沒死。


 


蘇玉珍又恨又怕,只盼快點把王燦弄死。




但佘大慶說什麼都不再摻和,他總覺得王燦被撞時,親眼看見了他。


 


張新同沒法,只能親自出馬,他化裝成護工,企圖在醫院動手,但人多眼雜,讓他無法下手。


 


然後張新同和蘇玉珍商量,要用縱火的方式,燒死王燦。


 


為了練手,張新同還拿城中村那個女房東的房子練手。


 


但沒想到,張新同扔燃燒瓶縱火那天,王燦臨時換了房間。


 


我問蘇玉珍:「王燦最後怎麼死的?」


 


「佘大慶,還是他動的手。」蘇玉珍說。


 


交警隊一直在調查車禍,佘大慶慌了,張新同給他做思想工作。


 


張新同幫他分析利弊,說那車禍最多算肇事逃逸,但如果王燦提到劉希希的案子,那就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了。


 


佘大慶問,那該咋辦?


 


張新同說,在王燦開口前幹掉他,一勞永逸。


 


佘大慶已經無路可退,只好答應。


 


三人又換了一個路子,要幫王燦偽裝成吸毒過量,失足摔死。







蘇玉珍選了廢棄工地,那裡是雜亂的鋼筋叢林,正常人走進去都有可能摔傷,王燦吸毒後失足摔死,沒有人會懷疑。


 


於是,4月21日晚,蘇玉珍騙王燦來拿毒品。


 


那晚下著大雨,王燦在城中村沒找到蘇玉珍,他就坐黑車去了休閑吧。


 





佘大慶藏在蘇玉珍房間內,王燦一進屋就被他控制。




佘大慶又高又壯,一瞬間就把矮小的王燦制住了。


 


隨後,佘大慶把冰毒注射進王燦右臂,再把他從休閑吧後門拖出。




張新同在外接應,三人把王燦帶到了廢棄工地,推進大坑,瞬間斃命。


 


那場大雨,幾乎將王燦身上所有證據沖洗掉。




但蘇玉珍三人,不知道冰毒靠吸食,而非注射,王燦右臂過量的毒品成分,反而令人起疑。


 


而王燦隨身的拐杖,以及黑車司機的信息,更是他們考慮不到的地方。


 


我問蘇玉珍:「那佘大慶呢,他怎麼死了?」


 


蘇玉珍說,我跟張新同一開始,就沒打算讓他活著。


 


張新同蹲監獄的時候,一直在研究法律,他第一次見到佘大慶,就像看見了一隻完美的替罪羊。


 





蘇玉珍說:「想過殺他,但不是現在,畢竟杜小斌還沒找到。但張新同受不了我跟佘大慶的曖昧,假裝的也受不了。」


 


很久以前,蘇玉珍和張新同一見鍾情,兩人很快就訂了婚。


 


眼看著就要過好日子,蘇玉珍卻不幸慘遭強姦。


 


張新同找到強姦犯,一頓暴打,下手太重出了命案,自己坐了牢。


 


而蘇玉珍,難以承受輿論壓力,只能離開那個地方,隨後遇到了劉天明,發生了後來的事。


 


蘇玉珍抬起頭,看著我說:「張新同一直愛著我。」


 


所以張新同,看佘大慶早就不順眼。


 


而佘大慶做了兩件案子後,膽子也大了,說蘇玉珍不跟他結婚,杜小斌這事就不幫忙。


 


三個人僵持不下,佘大慶說,反正都殺了人,多殺幾個也不在乎,張新同你要再摻和這事,老子連你一塊給弄了。


 


張新同氣得渾身發抖,但他沒有當場發飆,而是讓蘇玉珍假意答應,跟佘大慶結婚。


 


但蘇玉珍這次的條件,是十萬塊的嫁妝。


 


佘大慶抵車貸款,給蘇玉珍看了自己的存款。


 


蘇玉珍從他口中套出密碼後,夥同張新同,殺了佘大慶。


 


方法跟殺王燦一樣,往佘大慶體內注射毒品,偽裝成毒駕落水死亡。


 


至此,真相大白。





 


我叫上哥幾個,準備聚個餐,好好放鬆一把。


 


傍晚六點,城南海鮮館裡,我和鄭成志,一邊吃一邊等石鋒。


 


鄭成志給我講他怎麼查清佘大慶身份的。


 


我正聽得高興,手機響了,石鋒打來的。


 


石鋒說:「林隊,你能不能回來一趟。」


 


我說:「咋,還得我去單位接你石大所長不成?」


 


「不是,案子有問題。」石鋒的聲音有些焦急。


 


我們立馬回局裡。


 


石鋒給我看了三張照片,第一張是李斌指認活埋劉希希的地點照片,第二張是蘇玉珍和張新同指認殺害王燦的地點照片,第三張是劉希希遺骸出土的照片。


 



 


我問石鋒,有什麼問題?


 


石鋒指著李斌的照片和劉希希遺骸照片,說這兩個位置不一樣。


 


我接過照片仔細看,都是灘涂工地,看不出什麼不同。


 


石鋒指了指照片背景,說你看這座大樓的角度。


 


我這才發現,兩張照片背景中的清河大廈確實存在位置差別。


 


李斌指認的現場,正對清河大廈,而劉希希遺骸的那張照片,明顯偏右了。


 


石鋒說,這倆可能不是同一個地方。


 


我說這可開不得玩笑,你能確定嗎?


 


石鋒鄭重地說:「林隊,我大學學繪畫的,構圖是基本功。」


 


我又看了一遍三張照片。


 


李斌說劉希希就埋在水位桿對面的河灘里,正面是清河大廈。


 


劉希希遺骸的照片里,有一根生鏽的水位測量桿,但沒有正對清河大廈。


 


那根水位桿早已廢棄,被河道管理局拔掉了,如果不是李斌記錯了位置,就真的是案子還有疑點。







我說:「通知河道管理局,要那根水位監測桿的資料!」


 


一天之後,河道管理局費盡周折,從檔案室里找出了資料。


 


我拿到資料,和石鋒分頭查找,終於找到了1995年的工作信息。


 


上面寫著,1995年10月7日,為配合清河漁場工作,監測桿位置東移45米。


 


檢測桿東移之後,正是挖到劉希希遺骸的位置。


 


我不禁愕然。


 


按照先前的偵查,劉希希遇害於1995年10月4日,3天之後,河道管理局移動監測桿。


 


這意味著,死了3天的劉希希跟著監測桿一起東移。


 


我不相信鬧鬼,一定是忽略了什麼細節。    


 


我找到劉希希遺骸出土時,所有的現場照片。


 


大部分是劉希希遺骸的照片,還有幾張物品照片,是隨遺骸挖出來的破爛,有酒瓶子、爛傢具等,也有幾樣值錢的東西,比如戒指、手錶等。


 





我又問了一遍李斌,他堅持沒有記錯位置,也不可能再去動劉希希的遺體。


 


我把這些照片挨個給李斌看,他搖搖頭說,不記得了。


 


我只有再審蘇玉珍,她也堅持沒記錯位置。


 


我把現場照片給她看。


 


蘇玉珍疑惑地看著我,我說你別看我,看照片。


 


蘇玉珍低下頭,慢慢地看這些照片。


 


我甩給石鋒一根煙,自己也點上,然後觀察蘇玉珍。


 


她低頭瀏覽,我看不見她的表情,但她看得很仔細。


 


最後,她的臉停在了其中一張照片上。


 


「警官,這個表哪來的?」蘇玉珍抬頭問我。


 


我走過去看,是那張掉了指針的手錶照片。


 


「海霸王牌手錶,埋得時間久,照片上有些不幹凈。」


 


蘇玉珍卻打斷我的話,問:「表還在嗎?」


 


我說在,然後從手提包里,掏出了包在透明物證袋裡的手錶。


 


蘇玉珍接過手錶,小心翼翼地拿在手裡摩挲著。


 


「認不認識?」我追問。


 


蘇玉珍沒理我,反而爆發出歇斯底里的嚎叫:「劉天明,我殺了你!」





 


照片上的手錶,雖然在河泥中埋了很多年,但蘇玉珍依舊認得。




這塊表是她小姑買的,後來她送給了劉天明。


 


蘇玉珍一直在嘶吼,要見劉天明。


 


我也要見劉天明,我也需要一個解釋。


 


兩天後,劉天明也被帶進訊問室。


 


精明的劉天明,在訊問室里不住地嚷嚷:「你們這是跨省,你們沒有權力抓我,我要告你們!」


 


我看著他表演,演的越憤怒,說明越心虛。


 


看他演的差不多了,我敲了敲桌子:「劉天明,我問你三個問題,你能答得我滿意,我就放你走。」


 


聽說要放他走,劉天明不嚷嚷了,拿眼瞪著我。





 


我問他:「第一個問題,你知不知道劉希希,不是你的親女兒?」


 


劉天明想都沒想就說,知道,蘇玉珍懷孕的時間都不對,只要不是傻瓜,哪個男人不會發現。


 


我點點頭,問:「第二個問題,既然你早就知道,那2007年找你查驗DNA,辨認屍體,你為什麼還去?」


 


劉天明一下怔在那裡,他心中有鬼,這個問題沒法回答。


 


我又點點頭,說:「說不出來就對了,第三個問題,這是你的嗎?」說著我把那塊「海霸王」手錶放在劉天明眼前。


 


劉天明瞥了一眼手錶,扭頭說不知道。


 


「海霸王,很貴的,你帶著它照過相,忘了?」說著我又拿出劉天明年輕時的照片。


 


照片里的劉天明二十來歲,站在黃河大橋上,雙手抱在胸前,故意將手上的「海霸王」手表露出來。


 


劉天明神色有些不安,他咽了咽口水,說:「那塊表被我搞丟了。」


 


「在哪丟的?」我追問。


 


劉天明答得很快,說忘了。


 


我冷笑一聲,說:「忘了,那我幫你回憶一下,這塊被你搞丟的手錶,是在劉希希遺體旁找到的!」


 


劉天明的嘴張得很大,喉嚨發出奇怪的響聲。





 


1995年10月4日,劉希希沒死,而是爬出了坑,哭著往家走,沒走兩步就遇見了來找她的劉天明。


 


劉天明看著頭破血流的劉希希,原本很生氣,但在回家的路上,看著四下無人,他腦海中,冒出一個可怕的念頭。


 


劉天明一直很憋屈,他想要個兒子,來延續香火。




他早知道劉希希不是自己親生的,而且就因為劉希希,蘇玉珍也不肯再與他生兒子。


 


劉天明越想越來勁,突然停下腳步,借著月光看劉希希。


 



 


他也有些糾結,畢竟養了好幾年,但此時他心裡有另一個聲音,是一個小男孩,不停地叫爸爸。


 


劉天明心一橫,就把劉希希帶到河邊一間廢棄的屋子裡。


 


但劉天明沒敢動手,而是把她關在屋裡。


 


接下來兩天,劉天明繼續裝模作樣找女兒,晚上就偷偷來河邊,給劉希希帶些食物。


 


劉天明怕劉希希哭鬧,就拿手錶哄她,後來找她要,劉希希卻說弄丟了。




這兩天里,劉天明一直在猶豫,要不要殺掉劉希希。


 


劉天明很想要兒子,但真要下手殺孩子,他還是有些不忍。





 


到了第三天,蘇玉珍決定報警,就改變了劉天明的想法。


 


劉天明又驚又怕,警察一旦找到劉希希,了解這兩天的事,他不僅生不了兒子,連媳婦都會沒的。


 


這想法給了他很大動力,於是他效仿王燦他們的做法,企圖嫁禍給這三個小男孩。


 


劉天明帶著劉希希,找到她口中王燦挖陷阱的地方。


 


但這時檢測桿已經東移了45米,所以劉天明沒看到那個陷阱,只好另挖一個坑。


 


1995年10月8日深夜,劉天明殺死了劉希希,把她拋入坑中掩埋。


 





劉天明做完這事,雙手發抖,但心裡卻有一股快意。




他覺得計劃很完美,蘇玉珍再沒有理由,拒絕和他生兒子了。


 


但他遠遠低估了母愛的力量,劉天明沒想到,蘇玉珍即使變賣家當,也要尋找劉希希。


 


最終劉天明沒轍,只好跟蘇玉珍掰了。


 


劉天明更沒想到,蘇玉珍的瘋狂復仇,一場三人殞命的連環兇殺案,最終讓他的如意算盤落空。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劉希希的事情,已經過去19年6個月24天,眼看要過20年的追訴期了,卻還是被挖了出來。」


 


這是在看守所里,劉天明最後對我說的話。


  



2015年9月10日,省城中級人民法院對「1995·10·4清河殺人案」、「2007·12·21山頂殺人案」、「2015·2·10偽造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案」、「2015·3·31縱火案」、「2015·4·22故意殺人案」宣判。


 


被告人蘇玉珍,犯運輸販賣毒品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被告人張新同,犯縱火罪、運輸販賣毒品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被告人佘大慶,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販賣運輸毒品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因本人已涉案身亡,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劉天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插畫:

@Leon_Lee李萬欣







我是徐浪,到這兒,【夜行警事】第一季就完結了。




可能你還記得我在第一集推送時說的,很多犯罪都產生於一個危險的念頭——我稱之為「黑暗的一瞬」。




這個想法,誕生於幾個月前我第一次聽林野講這案子。




林野說,很多犯人在被抓後都會懺悔,說悔不當初,要是那一下忍住或能想通就好了。




其實,他們並沒真的理解自己那一瞬的惡念,看似一時衝動,實則執著已久。




陷入盲目的執著,才會以為這世上有「完美犯罪」。




好,能看到這兒的,應該都是一路看下來的朋友——我就不多說了。




林野寫的【夜行警事】,還有很多比這更精彩的故事,接下來每月推送一季。




哦耶。




錢我替林野收著,回頭一起打給他








世界從未如此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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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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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Promise


We Are Original




本文屬於虛構  文中圖片均為原創





未經授權  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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