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手殺人前,他早就找好了完美的替罪羊 | 夜行警事S1-006
「夜行警事」是魔宙半虛構社會派懸疑係列
由警察林野講述當代城市的犯罪調查
大多基於真實罪案和社會事件改編而成
從而達到探索人性的目的
大家好,我是徐浪。
今天是《夜行警事》的大結局,再給你做一次前情提要。
在前五篇里,我的
朋友林野,刑警隊大隊長,被捲入了一起命案。
死者是他的發小王燦——王燦在購買毒品的路上,被一輛長途汽車,撞斷了腿,然後又莫名其妙死在了廢棄工地。
但這事有很多疑點:
1 撞人的長途汽車人間蒸發
2 王燦去找的毒販,五年前就死了
3 出事前,有人向王燦家裡扔燃燒瓶,好像要燒死他
林野正要調查王燦的死因,檢察院忽然找到他,說王燦臨死前,舉報了林野索賄,搞得他很懵逼。
他拼勁全力,洗脫了罪名,重新介入調查,卻發現,王燦和二十年前的一件死亡案件有關——他和倆男孩一起,用石頭砸死了一個小女孩。
當年涉案的另一個人,和王燦一樣,死得很詭異:在山上被發現,裸死、全身腐爛的被綁在一棵樹上。
林野順著線索,找到當年參與殺死女孩的三個人里,最後活著的人,還原了真相,懷疑兇手是女孩的父母。
去找女孩的父母時,林野發現,倆人已經離婚,女孩的母親現在是個失足婦女——最詭異的是,她和王燦有一腿。
為搞清真相,林野夜闖紅燈區,發現女孩母親有個卡車司機的姘頭,嫌疑很大。
但,這個卡車司機前段時間,連人帶車,淹死在了河裡。
看過的朋友接著看故事吧,
沒看過前五篇的,點擊下面鏈接:
夜行警事S1-001
夜行警事S1-002
夜行警事S1-003
夜行警事S1-004
夜行警事S1-005
我發小王燦死於非命,牽扯出一起20年前的事件。
20年前,王燦帶著常子寧和杜小斌,用石頭砸死了一個小女孩劉希希。
劉希希的媽媽蘇玉珍,一直以為女孩只是失蹤,但在幾年前找到了劉希希的遺體。
蘇玉珍推斷,當年三個男孩殺死了劉希希,於是開始復仇。
而我們追查出,王燦和常子寧的死,都與蘇玉珍有關。
於是在2015年5月19日,成功抓獲蘇玉珍和張新同,還發現張新同是劉希希的親生父親。
在訊問室,我拿出一堆證據,質問蘇玉珍。
蘇玉珍的心理防線,在大量證據面前,終於崩潰。
她說,劉希希父親是張新同,但在孩子出生前,張新同因犯罪被捕,那時蘇玉珍剛懷孕。
後來她認識了劉天明,兩人就生活在一起,孩子出生,也隨著姓了劉。
本來一家三口過得不錯,但1995年劉希希失蹤,徹底改變了她的生活。
蘇玉珍一直覺得,劉希希只是去了某個地方,所以這些年,她一直在找孩子。
劉天明剛開始陪著她,後來錢也花光了,但蘇玉珍始終不甘心。
一個執意要找,一個不想找了,因此兩人有了矛盾。
蘇玉珍尋女心切,便離開了劉天明獨自上路。
我問蘇玉珍:「劉天明知不知道,劉希希不是他親生的?」
蘇玉珍說應該不知道,她一直瞞著他。
蘇玉珍一路尋女,靠賣淫為生,直到2002年,她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三個男人——佘大慶。
那年,蘇玉珍回到省城賣淫,遇到佘大慶,佘大慶很喜歡她。
從那之後,佘大慶就成了常客,兩人也慢慢熟絡起來。
佘大慶無依無靠,蘇玉珍也孤苦伶仃,佘大慶很享受蘇玉珍帶給他的溫暖,順勢展開瘋狂追求。
蘇玉珍拗不過,只好提出條件,讓佘大慶幫自己找孩子。
佘大慶滿口答應,兩人又踏上尋女之路,卻始終沒有收穫,直到2007年小清河發現一具兒童遺骸。
蘇玉珍在報紙上看到認屍啟事,去做鑒定登記,卻得知遺骸已被張新同領走。
蘇玉珍很絕望,難以接受劉希希的死亡。
蘇玉珍從公安局拿到電話,聯繫上張新同,兩人再見,抱頭痛哭。
經過一番琢磨,兩人認定當年被騙了,按照常理,落水失蹤的劉希希,不應該死在河灘的淤泥里。
蘇玉珍想報警。
但張新同說,即便查清楚他們有問題,按照刑法規定,當年他們年齡太小,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但蘇玉珍不甘心,以前是找不著人不甘心,現在見著屍骸,搞不懂死因,更不甘心。
而這份不甘心,反過來暗示她,讓她相信當年那三個小男孩,就是殺害女兒劉希希的兇手。
蘇玉珍又一次踏上尋人之路,不過這一次,她要找的是害死女兒的王燦、常子寧和杜小斌。
於是,蘇玉珍求佘大慶幫忙,找當年的兇手,佘大慶也答應了。
他們第一個找到的,是常子寧。
佘大慶送貨時,坐在副駕的蘇玉珍,認出了常子寧的媽媽。
而佘大慶送完貨,拿到的收貨單上,寫著常子寧的名字。
蘇玉珍懷著複雜的心情,找張新同商量,張新同讓她利用佘大慶。
蘇玉珍被複仇的慾望控制,對佘大慶用美人計。
佘大慶招架不住,對蘇玉珍言聽計從。
於是,以幫常子寧換貨為由,佘大慶把他騙到山上,綁在一棵大樹上。
常子寧赤身裸體,被虐得受不了,很快就交代他們怎麼殺死劉希希的。
蘇玉珍聽完一陣眩暈,覺得很不真實,但看著常子寧痛哭流涕,她復仇的慾望更強烈了。
最終,蘇玉珍讓佘大慶掐死了他。
殺害常子寧後,蘇玉珍與佘大慶躲藏了很久,見警方沒有行動,就開始尋找另外兩個仇人。
蘇玉珍找到的第二個仇人,是王燦。
那時蘇玉珍在城中村賣淫,王燦找了過來,讓她介紹年輕的女孩。
完事後,王燦拿錢時,神情恍惚,掏出的錢和身份證掉在了地上,蘇玉珍幫他撿起來。
但蘇玉珍一拿起身份證,就感覺身體動不了。
身份證上「王燦」兩個字,刺痛了蘇玉珍的雙眼。
王燦出門後,蘇玉珍跟蹤他,終於見到了王燦的母親,這張臉她可是日思夜想。
找到了王燦,蘇玉珍很開心,但佘大慶很不爽。
因為蘇玉珍沒在常子寧死後,嫁給佘大慶,而現在,又要他繼續殺人。
張新同直接跟佘大慶攤牌,說你不幫忙,就舉報你殺了常子寧。
佘大慶反應過來被套路,但又毫無辦法,只能繼續幫忙。
三人商量怎麼殺王燦,準備設計一場車禍,撞死王燦。
佘大慶負責設計路線。
佘大慶跟蹤王燦時,發現他吸毒,並且吸毒後一定會去嫖娼「散毒」。
三人又利用王燦吸毒,想出了更詳細的方法。
王燦再到城中村嫖娼時,蘇玉珍告訴他,能夠給他提供毒品和吸食場所。
王燦聽了,非常高興。
所以在這之後,王燦經常來找蘇玉珍,成了她的常客。
我打斷蘇玉珍的回憶,問她,毒品從哪兒弄的?
「佘大慶找的,」蘇玉珍說,「他跑車的,社會上有些門路。」
佘大慶買毒品給蘇玉珍,蘇玉珍低價賣給王燦,並找人提供色情服務。
王燦就把這當成了第二個家。
2015年2月18日,大部分租客都已返鄉,城中村顯得空蕩蕩,蘇玉珍覺得時候到了。
佘大慶為了躲過交警的錄像,早已提前把車藏在城中村裡。
2月18日晚,王燦去城中村買毒品,途中被佘大慶開車撞倒。
佘大慶走鄉村小路離開,去外地聯繫好的修車廠改裝噴漆。
但王燦命大,沒死。
蘇玉珍又恨又怕,只盼快點把王燦弄死。
但佘大慶說什麼都不再摻和,他總覺得王燦被撞時,親眼看見了他。
張新同沒法,只能親自出馬,他化裝成護工,企圖在醫院動手,但人多眼雜,讓他無法下手。
然後張新同和蘇玉珍商量,要用縱火的方式,燒死王燦。
為了練手,張新同還拿城中村那個女房東的房子練手。
但沒想到,張新同扔燃燒瓶縱火那天,王燦臨時換了房間。
我問蘇玉珍:「王燦最後怎麼死的?」
「佘大慶,還是他動的手。」蘇玉珍說。
交警隊一直在調查車禍,佘大慶慌了,張新同給他做思想工作。
張新同幫他分析利弊,說那車禍最多算肇事逃逸,但如果王燦提到劉希希的案子,那就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了。
佘大慶問,那該咋辦?
張新同說,在王燦開口前幹掉他,一勞永逸。
佘大慶已經無路可退,只好答應。
三人又換了一個路子,要幫王燦偽裝成吸毒過量,失足摔死。
蘇玉珍選了廢棄工地,那裡是雜亂的鋼筋叢林,正常人走進去都有可能摔傷,王燦吸毒後失足摔死,沒有人會懷疑。
於是,4月21日晚,蘇玉珍騙王燦來拿毒品。
那晚下著大雨,王燦在城中村沒找到蘇玉珍,他就坐黑車去了休閑吧。
佘大慶藏在蘇玉珍房間內,王燦一進屋就被他控制。
佘大慶又高又壯,一瞬間就把矮小的王燦制住了。
隨後,佘大慶把冰毒注射進王燦右臂,再把他從休閑吧後門拖出。
張新同在外接應,三人把王燦帶到了廢棄工地,推進大坑,瞬間斃命。
那場大雨,幾乎將王燦身上所有證據沖洗掉。
但蘇玉珍三人,不知道冰毒靠吸食,而非注射,王燦右臂過量的毒品成分,反而令人起疑。
而王燦隨身的拐杖,以及黑車司機的信息,更是他們考慮不到的地方。
我問蘇玉珍:「那佘大慶呢,他怎麼死了?」
蘇玉珍說,我跟張新同一開始,就沒打算讓他活著。
張新同蹲監獄的時候,一直在研究法律,他第一次見到佘大慶,就像看見了一隻完美的替罪羊。
蘇玉珍說:「想過殺他,但不是現在,畢竟杜小斌還沒找到。但張新同受不了我跟佘大慶的曖昧,假裝的也受不了。」
很久以前,蘇玉珍和張新同一見鍾情,兩人很快就訂了婚。
眼看著就要過好日子,蘇玉珍卻不幸慘遭強姦。
張新同找到強姦犯,一頓暴打,下手太重出了命案,自己坐了牢。
而蘇玉珍,難以承受輿論壓力,只能離開那個地方,隨後遇到了劉天明,發生了後來的事。
蘇玉珍抬起頭,看著我說:「張新同一直愛著我。」
所以張新同,看佘大慶早就不順眼。
而佘大慶做了兩件案子後,膽子也大了,說蘇玉珍不跟他結婚,杜小斌這事就不幫忙。
三個人僵持不下,佘大慶說,反正都殺了人,多殺幾個也不在乎,張新同你要再摻和這事,老子連你一塊給弄了。
張新同氣得渾身發抖,但他沒有當場發飆,而是讓蘇玉珍假意答應,跟佘大慶結婚。
但蘇玉珍這次的條件,是十萬塊的嫁妝。
佘大慶抵車貸款,給蘇玉珍看了自己的存款。
蘇玉珍從他口中套出密碼後,夥同張新同,殺了佘大慶。
方法跟殺王燦一樣,往佘大慶體內注射毒品,偽裝成毒駕落水死亡。
至此,真相大白。
我叫上哥幾個,準備聚個餐,好好放鬆一把。
傍晚六點,城南海鮮館裡,我和鄭成志,一邊吃一邊等石鋒。
鄭成志給我講他怎麼查清佘大慶身份的。
我正聽得高興,手機響了,石鋒打來的。
石鋒說:「林隊,你能不能回來一趟。」
我說:「咋,還得我去單位接你石大所長不成?」
「不是,案子有問題。」石鋒的聲音有些焦急。
我們立馬回局裡。
石鋒給我看了三張照片,第一張是李斌指認活埋劉希希的地點照片,第二張是蘇玉珍和張新同指認殺害王燦的地點照片,第三張是劉希希遺骸出土的照片。
我問石鋒,有什麼問題?
石鋒指著李斌的照片和劉希希遺骸照片,說這兩個位置不一樣。
我接過照片仔細看,都是灘涂工地,看不出什麼不同。
石鋒指了指照片背景,說你看這座大樓的角度。
我這才發現,兩張照片背景中的清河大廈確實存在位置差別。
李斌指認的現場,正對清河大廈,而劉希希遺骸的那張照片,明顯偏右了。
石鋒說,這倆可能不是同一個地方。
我說這可開不得玩笑,你能確定嗎?
石鋒鄭重地說:「林隊,我大學學繪畫的,構圖是基本功。」
我又看了一遍三張照片。
李斌說劉希希就埋在水位桿對面的河灘里,正面是清河大廈。
劉希希遺骸的照片里,有一根生鏽的水位測量桿,但沒有正對清河大廈。
那根水位桿早已廢棄,被河道管理局拔掉了,如果不是李斌記錯了位置,就真的是案子還有疑點。
我說:「通知河道管理局,要那根水位監測桿的資料!」
一天之後,河道管理局費盡周折,從檔案室里找出了資料。
我拿到資料,和石鋒分頭查找,終於找到了1995年的工作信息。
上面寫著,1995年10月7日,為配合清河漁場工作,監測桿位置東移45米。
檢測桿東移之後,正是挖到劉希希遺骸的位置。
我不禁愕然。
按照先前的偵查,劉希希遇害於1995年10月4日,3天之後,河道管理局移動監測桿。
這意味著,死了3天的劉希希跟著監測桿一起東移。
我不相信鬧鬼,一定是忽略了什麼細節。
我找到劉希希遺骸出土時,所有的現場照片。
大部分是劉希希遺骸的照片,還有幾張物品照片,是隨遺骸挖出來的破爛,有酒瓶子、爛傢具等,也有幾樣值錢的東西,比如戒指、手錶等。
我又問了一遍李斌,他堅持沒有記錯位置,也不可能再去動劉希希的遺體。
我把這些照片挨個給李斌看,他搖搖頭說,不記得了。
我只有再審蘇玉珍,她也堅持沒記錯位置。
我把現場照片給她看。
蘇玉珍疑惑地看著我,我說你別看我,看照片。
蘇玉珍低下頭,慢慢地看這些照片。
我甩給石鋒一根煙,自己也點上,然後觀察蘇玉珍。
她低頭瀏覽,我看不見她的表情,但她看得很仔細。
最後,她的臉停在了其中一張照片上。
「警官,這個表哪來的?」蘇玉珍抬頭問我。
我走過去看,是那張掉了指針的手錶照片。
「海霸王牌手錶,埋得時間久,照片上有些不幹凈。」
蘇玉珍卻打斷我的話,問:「表還在嗎?」
我說在,然後從手提包里,掏出了包在透明物證袋裡的手錶。
蘇玉珍接過手錶,小心翼翼地拿在手裡摩挲著。
「認不認識?」我追問。
蘇玉珍沒理我,反而爆發出歇斯底里的嚎叫:「劉天明,我殺了你!」
照片上的手錶,雖然在河泥中埋了很多年,但蘇玉珍依舊認得。
這塊表是她小姑買的,後來她送給了劉天明。
蘇玉珍一直在嘶吼,要見劉天明。
我也要見劉天明,我也需要一個解釋。
兩天後,劉天明也被帶進訊問室。
精明的劉天明,在訊問室里不住地嚷嚷:「你們這是跨省,你們沒有權力抓我,我要告你們!」
我看著他表演,演的越憤怒,說明越心虛。
看他演的差不多了,我敲了敲桌子:「劉天明,我問你三個問題,你能答得我滿意,我就放你走。」
聽說要放他走,劉天明不嚷嚷了,拿眼瞪著我。
我問他:「第一個問題,你知不知道劉希希,不是你的親女兒?」
劉天明想都沒想就說,知道,蘇玉珍懷孕的時間都不對,只要不是傻瓜,哪個男人不會發現。
我點點頭,問:「第二個問題,既然你早就知道,那2007年找你查驗DNA,辨認屍體,你為什麼還去?」
劉天明一下怔在那裡,他心中有鬼,這個問題沒法回答。
我又點點頭,說:「說不出來就對了,第三個問題,這是你的嗎?」說著我把那塊「海霸王」手錶放在劉天明眼前。
劉天明瞥了一眼手錶,扭頭說不知道。
「海霸王,很貴的,你帶著它照過相,忘了?」說著我又拿出劉天明年輕時的照片。
照片里的劉天明二十來歲,站在黃河大橋上,雙手抱在胸前,故意將手上的「海霸王」手表露出來。
劉天明神色有些不安,他咽了咽口水,說:「那塊表被我搞丟了。」
「在哪丟的?」我追問。
劉天明答得很快,說忘了。
我冷笑一聲,說:「忘了,那我幫你回憶一下,這塊被你搞丟的手錶,是在劉希希遺體旁找到的!」
劉天明的嘴張得很大,喉嚨發出奇怪的響聲。
1995年10月4日,劉希希沒死,而是爬出了坑,哭著往家走,沒走兩步就遇見了來找她的劉天明。
劉天明看著頭破血流的劉希希,原本很生氣,但在回家的路上,看著四下無人,他腦海中,冒出一個可怕的念頭。
劉天明一直很憋屈,他想要個兒子,來延續香火。
他早知道劉希希不是自己親生的,而且就因為劉希希,蘇玉珍也不肯再與他生兒子。
劉天明越想越來勁,突然停下腳步,借著月光看劉希希。
他也有些糾結,畢竟養了好幾年,但此時他心裡有另一個聲音,是一個小男孩,不停地叫爸爸。
劉天明心一橫,就把劉希希帶到河邊一間廢棄的屋子裡。
但劉天明沒敢動手,而是把她關在屋裡。
接下來兩天,劉天明繼續裝模作樣找女兒,晚上就偷偷來河邊,給劉希希帶些食物。
劉天明怕劉希希哭鬧,就拿手錶哄她,後來找她要,劉希希卻說弄丟了。
這兩天里,劉天明一直在猶豫,要不要殺掉劉希希。
劉天明很想要兒子,但真要下手殺孩子,他還是有些不忍。
到了第三天,蘇玉珍決定報警,就改變了劉天明的想法。
劉天明又驚又怕,警察一旦找到劉希希,了解這兩天的事,他不僅生不了兒子,連媳婦都會沒的。
這想法給了他很大動力,於是他效仿王燦他們的做法,企圖嫁禍給這三個小男孩。
劉天明帶著劉希希,找到她口中王燦挖陷阱的地方。
但這時檢測桿已經東移了45米,所以劉天明沒看到那個陷阱,只好另挖一個坑。
1995年10月8日深夜,劉天明殺死了劉希希,把她拋入坑中掩埋。
劉天明做完這事,雙手發抖,但心裡卻有一股快意。
他覺得計劃很完美,蘇玉珍再沒有理由,拒絕和他生兒子了。
但他遠遠低估了母愛的力量,劉天明沒想到,蘇玉珍即使變賣家當,也要尋找劉希希。
最終劉天明沒轍,只好跟蘇玉珍掰了。
劉天明更沒想到,蘇玉珍的瘋狂復仇,一場三人殞命的連環兇殺案,最終讓他的如意算盤落空。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劉希希的事情,已經過去19年6個月24天,眼看要過20年的追訴期了,卻還是被挖了出來。」
這是在看守所里,劉天明最後對我說的話。
2015年9月10日,省城中級人民法院對「1995·10·4清河殺人案」、「2007·12·21山頂殺人案」、「2015·2·10偽造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案」、「2015·3·31縱火案」、「2015·4·22故意殺人案」宣判。
被告人蘇玉珍,犯運輸販賣毒品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被告人張新同,犯縱火罪、運輸販賣毒品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被告人佘大慶,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販賣運輸毒品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因本人已涉案身亡,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劉天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插畫: @Leon_Lee李萬欣
我是徐浪,到這兒,【夜行警事】第一季就完結了。
可能你還記得我在第一集推送時說的,很多犯罪都產生於一個危險的念頭——我稱之為「黑暗的一瞬」。
這個想法,誕生於幾個月前我第一次聽林野講這案子。
林野說,很多犯人在被抓後都會懺悔,說悔不當初,要是那一下忍住或能想通就好了。
其實,他們並沒真的理解自己那一瞬的惡念,看似一時衝動,實則執著已久。
陷入盲目的執著,才會以為這世上有「完美犯罪」。
好,能看到這兒的,應該都是一路看下來的朋友——我就不多說了。
林野寫的【夜行警事】,還有很多比這更精彩的故事,接下來每月推送一季。
哦耶。
錢我替林野收著,回頭一起打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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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從未如此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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