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編程,再見!
作為程序員,你是使用函數式編程還是面向對象編程方式?在本文中,擁有 10 多年軟體開發經驗的作者從面向對象編程的三大特性——繼承、封裝、多態三大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疑問,並深刻表示是時候和面向對象編程說再見了。
幾十年來我都在用面向對象的語言編程。我用過的第一個面向對象的語言是 C++,後來是 Smalltalk,最後是 .NET 和 Java。
我曾經對使用繼承、封裝和多態充滿熱情。它們是範式的三大支柱。
我渴望實現重用之美,並在這個令人興奮的新天地中享受前輩們積累的智慧。
想到將現實世界的一切映射到類中,使得整個世界都可以得到整齊的規劃,我無法抑制自己的興奮。
然而我大錯特錯了。
繼承,倒塌的第一根支柱
乍一看,繼承似乎是面向對象範式的最大優勢。所有新手教程講解繼承時都會拿出最簡單的繼承的例子,而這個例子似乎很符合邏輯。
然後就是滿篇的重用了。甚至以後的一切都是重用了。
我囫圇吞下這一切,然後帶著新發現興沖沖地奔向世界了。
香蕉猴子叢林問題
帶著滿腔的信仰和解決問題的熱情,我開始構建類的層次結構然後寫代碼。似乎一切皆在掌控中。
我永遠不會忘記我準備從已有的類繼承並實現重用的那一天。那是我期待已久的時刻。
後來有了新的項目,我想起了另一個項目里我很喜歡的那個類。
沒問題,重用拯救一切。我只需要把那個類拿過來用就好了。
嗯……其實……不僅是那一個類。還得把父類也拿過來。但……應該就可以了吧。
額……不對,似乎還需要父類的父類……還有……嗯,我們需要所有的祖先類。好吧好吧……搞定了。沒問題。
不錯。但編譯不過,怎麼回事?哦我知道了……這個對象還需要另一個對象。所以那個也得拿過來。沒問題……
等等……我不僅需要那個對象,還需要那個對象的父類,和父類的父類,和……包含的所有對象的所有祖先……
唉……
Erlang 的創建者 JoeArmstrong 有句名言:
面向對象語言的問題在於,它們依賴於特定的環境。你想要個香蕉,但拿到的卻是拿著香蕉的猩猩,乃至最後你擁有了整片叢林。
香蕉猴子叢林的解決方法
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是,不要把類層次建得那麼深。但如果繼承是重用的關鍵,那麼給繼承機制添加的任何限制都會限制重用。對吧?
沒錯。
那我們可憐的面向對象程序員該怎麼辦?指望一杯三聚氰胺奶維繫我們的健康嗎?
答案就是:包含和委託(Contain and Delegate)。一會兒會詳細解釋。
菱形繼承問題
早晚你會遇到下面這種噁心的問題,有些語言甚至根本解決不了。
大多數面向對象語言都不支持這種情況,儘管看上去似乎很符合邏輯。為什麼面向對象語言支持這種情況如此困難?
來看看下面的偽代碼:
注意 Scanner 和 Printer 類都實現了名為 start 方法。
那麼問題來了,Copier繼承哪個start?是Scanner的還是Printer的?肯定不可能同時繼承啊。
菱形繼承的解決
解決方案很簡單:不要這樣做。
沒錯。大多數面向對象都不讓你這麼干。
但是,但是……要是必須這樣建模該怎麼辦?我需要重用!
那就必須使用包含和委託。
注意現在 Copier 類包含一個 Printer 實例和一個 Scanner 實例。然後將 start 函數委託給 Printer 類的實現。要委託給 Scanner 也很簡單。
這個問題是繼承這根支柱上的另一條裂縫。
脆弱的基類問題
好吧,那我盡量使用較淺的類層次結構,並保證裡面沒有環,這樣就不會出現菱形繼承了。
似乎一切都解決了。直到我們發現……
我前一天工作得好好的代碼今天出錯了!關鍵是,我沒有改任何代碼!
嗯也許是個 bug……但等等……的確有些改動……
但改動的不是我的代碼。似乎改動來自我繼承的那個類。
為什麼基類的改動會破壞我的代碼?
原來是這樣……
看看下面這個基類(用Java寫的,但就算你不懂Java,應該也很容易看懂):
重要提示:注意加了注釋的那一行。稍後這行的改動將會導致別的東西出錯。
這個類的介面上有兩個函數:add() 和 addAll()。add() 函數負責添加一個元素,addAll() 函數會調用 add 函數添加多個元素。
下面是繼承的類:
ArrayCount類是通用的Array類的特化。兩者行為上的唯一區別就是ArrayCount會維護一個count,記錄元素的個數。
我們來仔細看看這兩個類。
Array的add()給局部的ArrayList添加一個元素。
Array的addAll()針對每個元素調用局部的ArrayList的add方法。
ArrayCount的add()調用父類的add()然後增加count。
ArrayCount的addAll()調用父類的addAll()然後給count增加相當於元素個數的數。
一切都很正常。
現在是出問題的地方。基類中加註釋的那行代碼現在改成這樣:
從基類的作者的角度來看,這個類實現的功能完全沒有變化。而且所有自動化測試也都通過來了。
但是基類的作者忘記了繼承的類。而繼承類的作者被錯誤吵醒了。
現在ArrayCount的addAll()調用父類的addAll(),後者在內部調用add(),而add()被繼承類重載了。
因此,每次繼承類的add()被調用時,count都會增加,然後在繼承類的addAll()被調用時再次增加。
count被增加了兩次。
既然會發生這種現象,那麼繼承類的作者必須清楚基類是怎樣實現的。而且,基類的每個改動必須要通知所有繼承類的作者,因為這些改動可能會以不可預知的方式破壞繼承類。
唉!這個巨大的裂隙威脅到了整個繼承支柱的穩定。
脆弱的基類的解決方法
這個問題還得要包含和委託來解決。
使用包含和委託,可以從白盒編程轉到黑盒編程。白盒編程的意思是說,寫繼承類時必須要了解基類的實現。
而黑盒編程可以完全無視基類的實現,因為不可能通過重載函數的方式向基類注入代碼。只需要關注介面即可。
這種趨勢太討厭了……
繼承本應帶來最好用的重用。
在面向對象語言中實現包含和委託並不容易。它們是為了繼承方便而設計的。
如果你和我一樣,你就會開始反思這個繼承了。但更重要的是,這些問題應當引起你對於通過層次結構進行分類的反思。
層次結構的問題
每到一個新公司時,我都要為在哪兒保存公司文檔(即員工手冊)而糾結。
是應該建一個Documents文件夾,然後在裡面建個Company呢?
還是應該建個Company文件夾,然後在裡面建個Documents呢?
兩者都可以。但哪個是正確的?哪個更好?
層次分類的思想是因為基類(父類)更通用,繼承類(子類)更專用。沿著繼承鏈越往下走,概念就越專用(見上面的形狀層次)。
但如果父節點和子節點能隨意交換位置,那麼顯然這種模型是有問題的。
層次結構的解決
真正的問題出在……
層次分類是錯誤的。
那層次分類應該用在哪裡?
包含關係。
真實世界裡有很多包含關係(或者叫做獨佔關係)的層次結構。
但你找不到層次分類。仔細想一下。面向對象範式是根據充滿了各種對象的真實世界建立的。但它用錯了模型——層次分類在真實世界中沒有類比。
但真實世界裡到處都是層次包含關係。層次包含關係的一個非常好的例子就是你的襪子。襪子放在裝襪子的抽屜里,然後抽屜包含在衣櫃里,衣櫃包含在卧室里,卧室包含在房子里,等等。
硬碟上的目錄也是層次包含關係的另一個例子——它們包含文件。
那我們該怎樣分類呢?
仔細想一下公司文檔,就會發現其實放在哪兒都無所謂。我可以放在Documents目錄下或者放在Stuff目錄下也可以。
我選擇的分類法是標籤。我給它加上不同的標籤。
標籤是沒有順序或層次的(這同時解決了菱形繼承問題)。
標籤可以類比為介面,因為同一份文檔可以有多種類型。
但既然有了這麼多裂縫,估計繼承的支柱已經倒塌了。
再見,繼承。
封裝,倒塌的第二根支柱
乍一看,封裝似乎是面向對象編程的第二大好處。
對象狀態變數被保護起來防止外部訪問,即它們被封裝在對象內部。
我們不需要再操心那些可能被不知道誰訪問的全局變數。
封裝是變數的保險柜。
封裝太偉大了!
封裝萬歲……
直到你遇到了這個問題……
引用問題
為了提高效率,對象傳遞給函數時傳遞的是引用,而不是值。
也就是說,函數不會傳遞對象本身,而是傳遞指向對象的一個引用或指針。
如果一個對象的引用被傳遞給另一個對象的構造函數,構造函數就能將這個對象引用放到私有變數中,用封裝保護起來。
但這個傳遞的對象不是安全的!
為什麼不是?因為其他代碼也可能擁有指向該對象的指針,比如調用構造函數的那段代碼。它必須有指向對象的引用,否則沒辦法傳遞給構造函數。
引用的解決
構造函數必須要複製傳遞過來的對象。而且不能是淺複製,必須是深複製,即傳入的對象內包含的所有對象和所有對象中包含的所有對象……都必須要複製。
完全沒有效率。
而且更糟糕的是,並非所有對象都能複製的。一些擁有操作系統資源的對象,最好的情況是複製無效,最糟糕的情況是根本不可能複製。
所有主流面向對象語言都有這個問題。
再見,封裝。
多態,倒塌的第三根支柱
多態是面向對象的三位一體中永遠被人拋棄的那一位。
就像是三人組中的Larry Fine。
不管他們去哪兒都會帶著他,但他永遠是配角。
並不是因為多態不好,而是因為實現多態並不需要面向對象語言。
介面也能實現多態,而且不需要面向對象的負擔。
而且,介面也不會限制你能混入的不同行為的數目。
所以,無需多言,我們可以告別面向對象的多態,去迎接基於介面的多態吧。
破碎的承諾
當然,面向對象在早期承諾了許多。而直到今天,這些承諾依然在教室里、博客上和網上資源中傳授給青澀的程序員們。
我花了多年才意識到面向對象的謊言。以前我也曾經青澀,曾經輕信。
然後我發現被騙了。
再見,面向對象編程。
那該怎麼辦?
去擁抱函數式編程吧。過去幾年我用得非常舒服。
但話說在先,我並沒有給你做出任何承諾。眼見為實。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你懂的。
原文:https://medium.com/@cscalfani/goodbye-object-oriented-programming-a59cda4c0e53
作者:Charles Scalfani。
譯者:彎月,責編: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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