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司馬相如巧釣卓文君,有貌有才是前提!
文|沙塵暴(讀史專欄作者)
1
西漢時期四川邛崍人卓文君,不但是個佳人,還是個精通音律的文藝女青年。
當然了,她不是一般的文學愛好者,是歷史上都數得著的才女。
和蔡文姬、李清照、上官婉兒並列為古代四大才女。
又和薛濤花蕊夫人黃娥並列為蜀中四大才女。
寫過不少佳作,有的流傳至今,堪稱經典佳句,如《白頭吟》中的「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
卓文君還是個富N代,父親卓王孫是當地的冶鐵大王,而且他們家世代冶鐵,代代巨富。
到了卓王孫這一代,真正的富可敵國,「良田千頃,華堂綺院,高車駟馬」,金銀珠寶古董珍玩多得數也數不清,比別人家的米粒還多,僅家奴就有八百人。
既有貌又有才家裡還有錢,這樣的女子堪稱完美,誰若是娶了她,至少一輩子吃穿不愁,光嫁妝都吃不完。
娶她的那個男人卻無福消受,沒幾年就掛掉了,在歷史上連個名字都未能留下。
據《史記·司馬相如傳》,卓文君出嫁那年是十六歲,沒幾年就成了寡婦,回到娘家居住。
紅顏薄命,不知指的是不是她。
雖然輸了一把,但她本錢還在,充其量像打麻將點了一炮,她還是那麼年輕,還是那麼漂亮,還是那麼有才。
所以還是有人愛,而且愛上她的,是個大才子。
而且不嫌棄她是個寡婦。
2
那個男人叫司馬相如,原名司馬長卿,因十分仰慕戰國時期名相藺相如,而改名為司馬相如。
《史記》記載司馬相如是蜀郡成都人,而據《四川通志》,他雖然是成都人,但僑居四川蓬安,所以後來人們乾脆說他是四川蓬安人。
無論是哪裡人,都無法改變他是個窮屌絲的事實。
若不是他對命運不甘心,就不會想辦法改變,若不是他想改變自己的命運,就不會花錢買官,若不是花錢買官,他就做不了漢景帝的武騎常侍。
那一年,他二十多歲。
「武騎常侍」這個官職名,出自《六韜·武騎士》,意思是「車駕遊獵,常從射猛獸」。
按照這個解釋,司馬相如雖然是皇上身邊的人,但職責不過是陪皇上出去打獵時,遇到皇上搞不定的猛獸,他幫他搞定。
說白了就是一隻「獵犬」,主人狩獵的幫手。
他可是個大才子啊,而且從小既讀書又練劍,劍法也很好,最不濟也應該當個秘書吧,如今卻讓他當只「獵犬」,這不是有辱斯文嗎!
所以他很鬱悶,常常在心裡發問:知音啊知音我的知音,你在哪裡?
3
就在他快要鬱悶而死的時候,他結識了來朝的梁王劉武,通過梁王,終於結識了一些斯文人,比如鄒陽、枚乘、庄忌等等辭賦家,總算與斯文沾了點邊。
他本來就是個斯文人,所以光沾點邊還不行,他要「斯文到底」,後來他就「因病退職」,然後就去梁地去了,與上面那些斯文人共事。
他那篇著名的《子虛賦》,就是在那期間為梁王寫的。
《子虛賦》雖然寫得很好,在整個中國文學史上也有一席之地,但漢景帝卻不賞識,因為他不好辭賦。
就像一個廚子,你的回鍋肉炒得再好,也得不到素食主義者的青睞。
剛過了幾天斯文人的日子,梁王就去世了,司馬相如收拾簡單的行裝,懷著一肚子失落回到成都,回到那個已父母雙亡,所謂的家。
回到成都幹什麼呢?他不知道。
這時候的司馬相如,就像廠子突然倒閉的失業青年,瞬間成了待業青年。
4
關鍵是,這個失業青年兼待業青年無一技之長,哪怕會「打胎補氣」也行啊,那樣至少可以擺個攤,怎麼也能掙一碗飯吃。
一向與他關係不錯的邛崍縣令王吉說,兄弟你在外面混得不好,就到我這裡來看看吧。
這個可以有,司馬相如於是去了邛崍,住在城裡一座亭子里。
據《史記·司馬相如列傳》,這個王吉也不知怎麼回事,把朋友叫來後,卻不給他提供幫助,更不幫他找工作,只是佯裝恭敬,天天來拜訪他一次,彷彿真的只是讓他來看看。
司馬相如卻不是來看風景的,再說邛崍屁大點地方,值得看的早就看膩了。
他也是個有尊嚴的人,始終不主動開口求助。
對於王吉的拜訪,司馬相如起初是歡迎的,至少是不拒絕的,還以禮相見,後來見他總是玩兒虛的,便不高興了,對隨從說,那個姓王的如果再來,就說我病了,別放他進來。
不知是王吉不明事理呢,還是覺得這種忽悠很好玩,總之對他更加恭敬。
5
然而,司馬相如最應該感謝的,就是這個「大忽悠」。
話說邛崍雖小,土豪卻不止卓王孫一個,還有一個名叫程鄭的,也是個冶鐵大王,家裡的奴僕也有數百人。
卓王孫程鄭兩人商量說,聽說縣令來了貴客,我們是不是應該請請他?
他們倒不是真想請什麼縣令的貴客,但既然知道了,若不表示表示,就是不給縣令面子,今後還要靠他罩著呢。
當然不能僅僅請縣令的貴客,得和縣令一起請,順便請請其他朋友和生意夥伴,既趁機聯絡感情,也是給縣令和其貴客的面子。
當縣令來到卓家,當其他幾百個客人都到了,都中午時分了,席上的筷子都擺彎了,司馬相如仍然沒來。
他說他有病,來不了。
其實他根本沒病,是不想來。
雖然已經開席了,但見他沒來,縣令王吉竟然筷子都不敢動。
然後他就親自去請,司馬相如這才勉強來到卓王孫家。
他一來,滿堂客人頓時驚呆了。
不,不是驚呆,是被他的風采迷住了——一座盡傾。
原來縣令的貴客是個大帥鍋啊,而且不僅僅是帥,帥中還有儒雅之氣。
6
實際上,縣令王吉並非想忽悠他,而是想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幫他。
於是酒至半酣,王吉起身,將一把琴放在司馬相如面前,恭敬地對他說,竊聞長卿好之,願以自娛。
司馬相如假意推辭一番,然後深情地彈了起來。
他總共彈了兩支曲子,特意選了一支《鳳求凰》。
另外那支是應付了事的,這支《鳳求凰》,是特意彈給一個女子聽的——鳳兮鳳兮歸故鄉,游遨四海求其凰……
鳳和凰是傳說中的一種動物,一個公一個母,它們發情了,一個向另一個求偶……這曲子,大概就是這意思。
實際上,司馬相如早就知道卓王孫有個守寡的女兒,想把她弄到手,可是自己太磕磣,怕配不上她。
這說明男人若沒有一定的物質基礎,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所以他得感謝縣令王吉,感謝他給了他這樣的機會。
他利用這個機會,明確告訴也很精通音律的卓文君:我要向你求偶,你意下如何?
卓文君當然聽懂了這琴聲,從門縫裡一偷看,頓時喜憂參半。
喜的是這人人模狗樣的,看起來還不錯,憂的是自己是個寡婦,怕配不上他——文君竊從戶窺之,心悅而好之,恐不得當也。
7
當天晚上,卓文君就逃出家門,和司馬相如私奔了,也不管配不配了。
私奔後的落腳點,當然是位於成都司馬相如的家。
這個所謂的家,卻只是名義上的,家裡啥也沒有,還散發著一股刺鼻的霉味,像幾十年沒人管的爛尾樓。
女兒私奔,差點把卓王孫氣死,發誓不給她一分錢。
愛情雖然美好,但畢竟不能當飯吃,這種吃了上頓沒下頓,想吃口麻辣燙都辦不到的日子,卓文君過了一段時間就受不了了。
親,咱們還是回邛崍吧,再在成都呆下去,咱們都得餓死在這裡,回到邛崍,哪怕跟兄弟們借錢,也能過下去啊。
司馬相如一聲不吭,跟著她回邛崍了。
也許,他早就等著這一天了,畢竟她有個土豪老爸。
但是他們回到邛崍後,並沒有向兄弟們借錢,而是把車馬賣了,買了一個小酒館,兩人搖身一變,成了酒館老闆。
當壚賣酒的事情,自然非卓文君莫屬了。
她是女的,既年輕又漂亮,容易招攬客人。
司馬相如當然也不能閑著,穿上短褲圍上圍裙,和請來的小工們一起,該幹啥幹啥,包括在鬧市中洗刷裝酒的器具。
8
他們的酒館,就開在離卓王孫家不遠的地方。
天知道這個地點,是不是他們刻意的選擇。
天知道他們,為什麼不就近把酒館開在成都?
與邛崍那屁大點地方相比,成都的市場多大啊。
更何況,擅自私奔是有辱門庭的事情,他們不可能不明白,卓王孫之所以如此生氣,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那麼他們正確的選擇,應該是避而遠之,而不是相反,他們反而回到暴怒的老頭子身邊開酒館,若說他們沒有別的想法,誰信呢?
天知道是不是他們,用這種方式逼那個土豪承認這個窮女婿,反正卓王孫感覺很羞恥,很沒面子,很傷自尊,為了避免看到他們,連門都不出。
他們把他的臉,打得啪啪響,打得好疼。
終於,卓王孫的一些親友都看不下去了,勸他說你有的是錢,但卻沒有多餘的兒女,兒女再多也不多,手板手心都是肉,如今文君嫁給了長卿,長卿雖然一無所有,但他有才,是個可以依靠的人,你何必這麼固執?
言外之意是,該給他們的,終究得給他們,不如早點打發了他們,免得鬧心。
9
他們給他丟人現眼,確實讓人鬧心,卓王孫只好「認輸」,分給卓文君一百萬錢和一百個家奴,外加一份豐厚的嫁妝。
他們得到這些東西,馬上關了酒館,歡天喜地回到成都,買田買地買房子,過上了從糠籮筐跳到米籮筐的生活。
有人在提到這個「精彩的橋段」時,評論說這種行為是啃老,卓文君和司馬相如其實是啃老族。
可是在下覺得,好像並沒有這麼簡單,怎麼越看越像「敲詐」呢?
此話一出,肯定有人出來反對,你說什麼呢?
別褻瀆了人家偉大的愛情!
偉大的愛情當然不容褻瀆,然而,他們的愛情到底有多偉大,值得打個問號,至少,司馬相如對卓文君的愛有多偉大有木有水分,值得打個問號。
不然,當他後來被漢武帝看中而飛黃騰達之後,也不會忘了老家那個患難之妻,而周旋於脂粉堆里。
而年逾知命之年的卓文君只能裝瞎子,對「男人一發達就變壞」這個「亘古不變」的規律,無可奈何。
直到那個男人得寸進尺,竟然想納茂陵女子為妾,卓文君才覺得他太過分了,不要她這個糟糠之妻了,忍無可忍作了一首《白頭吟》。
並附書表示「朱弦斷,明鏡缺,朝露晞,芳時歇,白頭吟,傷離別,努力加餐勿念妾,錦水湯湯,與君長訣」。
那個男人才念及她過去對他的種種好,不忍心讓她香消玉殞,而懸崖勒馬。
卓文君不愧為少有的才女,她用她的聰明才智,終於留住了心愛的男人。
可惜,她留住的,僅僅是一副軀殼,那顆早已離她而去的心,再也喚不回來了,喚不回來了……
※人的一生永遠不要弄破這兩樣東西!
※神吐槽:四大名著一句話總結,太有意思了!
TAG:讀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