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頭》:古龍,假如拳頭不算武器,那七種武器寫的就爛尾了
《拳頭》:古龍,假如拳頭不算武器,那七種武器寫的就爛尾了
時至今日,圍繞《拳頭》一書是否應被歸入「七種武器」系列的爭論仍然餘音未絕,基本說來,目前是持否定意見的人佔了上風,而這些人給出的理由則是:「『拳頭』不是一種武器」。如果我們採信否定的意見,那麼「七種武器」無疑就是一項爛尾工程,因為作者只完成了其中的六部:《長生劍》、《碧玉刀》、《孔雀翎》、《多情環》、《霸王槍》、《離別鉤》。
拳頭當然是一種武器,而且還是一種威力巨大的武器,假如運用得法的話。據說少林拳里有這樣一句口訣:學會「鬼拉鑽」,天下把勢打一半!那麼這樣厲害無比的「鬼拉鑽」到底是怎樣的一種武功呢?其實說起來也很簡單,其要訣如下:一、氣沉丹田、站好「馬步」;二、左右兩拳輪流快速出擊,一秒鐘打它十幾拳;如木匠「拉鑽」,故此得名。
唐德剛先生與作為報人的金庸私交甚篤,至於他有無讀過古龍的小說,因為手頭沒有證據在此不敢妄言,不過他在文中提到的這套「鬼拉鑽」拳法的精神倒是與古龍的理念不謀而合:予謂不信,請將《憤怒的小馬》一書重新溫習來過,小馬的格鬥方法可不就是活生生的一套「鬼拉鑽」拳法?在古龍的江湖裡,像小馬這樣赤手空拳的亡命拳手並不多見,但是打起架來有一種不要命的「鬼拉鑽」精神的人可就是多的有如過江之鯉了,隨手就能舉出一長串:秦歌、王桐、鐵手、楊錚、青城死士……這些人沒有受過名師指點與正規科班訓練,打起架來使的全是野路子與不入流的三腳貓功夫,卻也能在江湖上闖出自己的一片天空。
據說,堪稱有文字記錄以來人類歷史上迄今為止代價最為高昂的一拳在美國誕生,它的製造者既不是大名鼎鼎的全球首富比爾.蓋茨,也不是當年鼎盛時期被媒體驚呼為「印鈔機」的前拳王泰森,而是印第安納步行者俱樂部的當家球星阿泰斯特。因怒氣沖沖地奔上看台對一名向自己潑可樂扔薯條的不敬球迷揮拳相向,消息甫出即有好事者算出由此蒙受的經濟損失,據稱,這記「泰拳」的價值當在五百萬之上,貨幣單位:美元。這真是一個讓人瞠目結舌的數字。
流光容易把人拋,老了小蔡,丟了飛刀。當少年漸行漸遠,當青春已成往事,又有多少愛可以重來、多少拳頭可以重再?那些穿著開襠褲的孩子打架時總不會忘記在出拳的同時,拖著調子來上一句:「天—馬—流—星—拳!」彷彿這樣做可以增加拳頭的威力、打擊對手的士氣;年齡稍長,他們每晚都會準時守侯在小小的黑白電視機前看《霍元甲》,有時甚至為此忘記了晚飯和第二天要交的功課,但那路「迷蹤拳」卻和「昏睡百年」的歌聲一道成為再也揮之不去的記憶。
細想想,有多少這樣的拳頭陪伴過我們一起成長實在是難於統計。對於男性對「拳」的樂此不疲也許只能這樣解釋:拳頭這種攻擊方式直接、有效、便捷,因其痛快淋漓、豪情萬丈,故而具有陽剛之美、威嚴之意,因此受到男性的一致歡迎。雖然也有少數女性投身於拳擊、跆拳道這樣一些運動之中,但不可否認一點,從廣義上說拳頭終究屬於陽剛的、男權的範疇。
在漢語語彙里,較之於手的「纖盈可作掌上舞」、腰的「一朝歸為臣虜,沈腰潘鬢消磨」乃至於腳的「凌波微步、羅襪生塵」,關乎拳頭的說法卻大多與花前月下無關、詩意幽境無緣,不是「拳打腳踢」就是「拳腳相加」、「揮拳相向」,暫時想得起來的不這麼猙獰暴力的說法只有一個:拳拳赤子心。
※《春秋來信》:張棗,寫詩,就像擰緊琴弦,一斷,詩人就瘋了
※《奧斯維辛》:勞倫斯?里斯,通往地獄之路,原先都是要去天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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