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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父母 要捨得給孩子糾錯

每到一個新的城市,我都喜歡到當地的博物館看看。而博物館的知識性、趣味性、寓教於樂性,也成了家長喜歡帶孩子來的地方。

在博物館裡,我見識了不同家長的教育方式。

在上海一家博物館,一個四五歲的孩子無視博物館禁止觸摸的規定,多次觸摸昂貴的展品,甚至還將整個身子趴在展品上。

而孩子的媽媽在保安多次提醒她看管好孩子後,不但沒有制止孩子,還和保安大吵了起來,說他傷到自己孩子的心了,堅持要他向孩子道歉。

在安徽博物院的一個死角,沒有監控,也沒有保安。一個小男孩也對展品產生了好奇,伸出手想去摸。他的爸爸見狀,立刻拉住了他,指著一旁禁止觸摸的牌子說:「這上面寫的是什麼?禁止觸摸,你沒看到嗎?」

他的聲音不高,卻又不失威嚴。

我的朋友聽了這兩件事後,說了句意味深長的話:「熊孩子身邊一定有混家長,好孩子身邊是有教養的家長。」

人難免會犯錯,有句俗語說得好:「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而現在的孩子,大多數是獨生子女,被父母寵上了天。犯了錯誤,自己都捨不得打一下罵一下,如果被外人批評了兩句,就要和你拚命。這種護犢子的做法,不是愛孩子,而是害孩子。

孔子在《論語》中講過這樣一句話:「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知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

這個世界上,生而知之的人,實在是太少了,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學而知之的人。孩子生下來是一張白紙,他在成長過程中不斷學習,除了學習文化知識,還要學習做人的道理。

父母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就要給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告訴他們什麼是錯的,犯了錯誤,就要給孩子指出來。

現在很多父母認為,孩子小,不懂事,等長大了就好了。可是孩子小的時候,一味地縱容他犯錯誤,沒有教他做人的道理,讓他成為「學而知之」的人。

等到長大了,他就很可能成為「困而知之」甚至「困而不學」的人,在社會上也會處處碰壁。

很小的時候就聽過這樣的故事。古時候有一個人,從小就偷雞摸狗,母親不但不管教,還誇兒子能幹。後來這個人漸漸長大,犯的罪過也越來越大,終於被官府定了死罪。

臨刑前,他對前來送行的母親恨恨地說:「如果在我小時候第一次偷東西,你就狠狠地打我一頓,我也不會有今天。我的死,都是你造成的。」

可見,如果捨不得在孩子小時候給他糾錯,將來自食其果的,不光是孩子,還有父母自己。

《了凡四訓》里說,但改過者,第一要發恥心,第二要發畏心,第三要發勇心。為人父母,教育孩子面對錯誤要有羞恥心,若失去了羞恥心,那和禽獸沒什麼區別。

教育孩子要敬畏規則,到了博物館這樣的公共場合,做一個守規矩的人。教育孩子面對錯誤,不要因為畏縮而不改,要勇敢面對,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家庭教育的成敗,很難弄虛作假。你的孩子往那裡一站,言談舉止、衣著神態,無不透露出家庭氣氛、文化教養、經濟條件、社會地位。希望我們所有的父母都能教子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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