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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殼前晶澳太陽能二股東換人 分析稱「操作」為避麻煩

來源:證券日報

今年7月23日晚間,天業通聯發布公告稱,公司與晶澳太陽能公司實際控制人簽署了《重大資產重組意向協議》,對公司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晶澳太陽能100%的股權相關事宜達成合作意向。

順風順水的重組,在國慶小長假的最後一日,有消息曝出,晶澳太陽能發生重大股權變動,一個名叫其昌電子的企業躍居第二大股東。10月7日,晶澳太陽能的唯一股東晶澳發展有限公司(出資26億元,持股100%)退出,新晉股東分別有兩家,一家為寧晉縣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晶泰福科技,出資24.05億元),另外一家為寧晉縣其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其昌電子,出資19547.58萬元)。

截至10月7日,在上交所發行債券的晶澳太陽能尚未就此發布公告,天業通聯亦未有發布公告。

規避借殼政策紅線

將單一股東「打散」

據公開資料顯示,晶澳太陽能是一家生產光伏產品的公司,產業鏈覆蓋矽片、電池、組件及光伏電站。晶澳在全球擁有11個生產基地、27個分支機構,產品足跡遍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廣泛應用於地面光伏電站以及工商業、住宅分散式光伏系統。

而此次,晶澳太陽能股東一家變兩家這種「操作」在相關行業專家看來,有幾方面意義,「首先,將單一股東打散為幾個股東,有可能便於轉讓引入其它投資者,另外,便於降低單一股東在和上市公司(天業通聯)的借殼重組中可能觸發的借殼紅線」。上述分析人士指出。

所謂「操作」,以及上述分析人士所說的,細看此次的新晉股東公開資料便可以得知。晶泰福科技今年6月份成立,背後的股東為靳保芳和王新霞,持股比例分別為95%和5%,法定代表人為靳保芳,亦即晶澳太陽能的創始人。

其昌電子背後是其昌鈕扣(深圳)有限公司,該公司在8月28日才成立,背後股東為其昌鈕扣(深圳)有限公司,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獨資),股東為其昌公司。在公開資料中,其昌公司基本沒有資料介紹。而有媒體指出,晶澳太陽能所屬的晶龍集團獲悉,一個名叫其昌公司的香港企業與晶澳存在股權紐帶。

所以,其實,所謂更換股東其實是「換湯不換藥」,晶澳太陽能仍屬於創始人靳保芳,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說此次更換股東是所謂的「操作」。

不過,上述分析人士指出,在借殼重組的時刻「臨陣磨刀」,這樣做有可能會造成審核的複雜度,但可有可能減少審核的負責度,雖然看起來這句話很矛盾,但其實增加和減少複雜度的角度是不同的。

「所謂『臨陣磨刀』,等於要重新準備文件,甚至重新申請公司的借殼事宜,是事務性工作增加工作量,但這個複雜是重組煩惱歌自己可控的。而如果未來觸及了借殼上市的紅線,借殼的複雜性增加,這個複雜性掌控在監管機構手裡,到那時已經不是重組方能夠控制的。所以,此次『操作』可以理解為,晶澳太陽能為了避免以後出現借殼的麻煩,而給自己『加了一次班』。」該人士指出。

未來光伏行業

前景仍良好

對於晶澳太陽能借殼天業通聯,曾有分析師認為,我國光伏企業已邁入平價上網階段,光伏自然成長屬性打開後前景廣闊。中國光伏產業經過近10餘年的快速發展,終端產品組件價格下降幅度超90%,目前已逐步具備擺脫補貼、進入平價上網的條件。在補貼逐級退坡,即將邁入平價階段,光伏的發展即將不再受制於政策擾動呈現周期性波動,光伏的自然成長屬性即將開啟。

對於晶澳太陽能作為光伏行業龍頭公司,業內人士認為,歷經數輪周期洗禮,行業內龍頭公司技術優勢、成本優勢以及市場份額持續提升,競爭力持續加強。晶澳太陽能作為全球高性能光伏產品龍頭公司,近年來不斷加強研發投入及技術升級,營業收入不斷增加,公司產品在海內外認可度持續提高。

公司憑藉技術實力和產品優質性能,接連獲得國際獎項認可。今年3月份,公司獲得全球權威研究機構EuPD Research授予的「2018年歐洲頂級光伏品牌」,系公司自2016年以來連續三次獲此榮譽;今年6月份,公司榮獲「最佳表現組件製造商」殊榮,繼2014年、2016年第三次獲得該獎項;同月,公司還獲「2018澳大利亞頂級光伏品牌」殊榮。

而在業務方面,晶澳太陽能的產品也頻頻獲得海內外訂單,得到客戶高度認可。今年2月份,公司宣布為以色列Ashalim250兆瓦太陽能電站供應單晶PERC組件;同年5月份,公司宣布將為巴西PERC光伏地面電站項目提供8.1MW高效單晶PERC組件;6月份,公司宣布為非洲納米比亞6.5MW太陽能電站供貨全部半片組件;7月份公布的第三批領跑基地項目中標結果中,晶澳太陽能獲得238MW組件訂單。

值得一提的是,於2015年中國政府啟動的「領跑者計劃」一直是引導光伏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風向標,招標標準十分嚴格,晶澳太陽能在首個光伏「領跑者」示範項目大同採煤塌陷區光伏項目中,組件供應量佔比高達44%,這也體現了公司在國內具備領先的光伏組件生產技術。

雖然,由於「531新政」,外界對於光伏行業並不十分看好,但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指出,各地要組織開展平價上網和無補貼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國家能源局對符合各省可再生能源建設規劃、落實接網消納條件、符合有關監測預警管理要求的項目,不再實施年度建設規模管理,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自行組織實施。

意見稿特別提出,各地可以自行出台一定時期內的補貼政策,地方補貼政策不影響項目平價屬性的認定。

意見稿提出,上網電價按當地燃煤機組標杆上網電價或作為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基準的其他常規能源平均上網電價執行,由省級電網企業與風電、光伏發電企業簽訂長期購售電合同,按照全年棄電率不超過5%的要求優先收購相應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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