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老公銬住網聊詐騙31萬 7歲女兒曾問:為什麼把媽媽鎖起來?
央視曾經報道過一條離奇的社會新聞:2017年,一女子被丈夫囚禁後報案,之後又牽出了背後的詐騙案。
2017年9月、12月,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華(男方)、任欣(女方,化名)提出公訴。起訴書顯示,檢方認定,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期間,陳華採用反鎖房門、暴力威脅、毆打、上手銬、腳鐐等方式將任欣控制在沙坪壩某小區,脅迫其用微信、QQ在網上交友,後編造家中貧窮、親屬生病去世等理由詐騙對方錢財,並給任欣規定每日詐騙任務量,任欣若有不從或未完成任務陳華即對其肆意毆打。陳華、任欣兩人詐騙14人共計31萬餘元。
檢方指控,陳華涉嫌非法拘禁罪和詐騙罪,任欣涉嫌詐騙罪但系受脅迫狀態下進行,且有自首表現,應減輕處罰。
近日,紅星新聞了解到,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已將兩案合併審理,目前該案處於法院審理階段,歷經三次庭審,尚未宣判。
央視曾對此事進行報道央視報道截圖
日前,紅星新聞記者採訪了當事人任欣以及此案任欣、陳華的兩位辯護律師。此外,任欣還講述了自己和丈夫陳華的往事。
任欣的辯護律師謝正禮認為,任欣存在被脅從、自首的情節,依法應減輕或免除處罰,建議依法宣告緩刑或免於處罰。陳華的辯護律師羅開誠認為,陳華有可能使用了不正當的手段對任欣進行了打罵,但任欣可自由使用手機電腦與外界取得聯繫,應當區別於《刑法》中的非法拘禁;關於詐騙,任欣和陳華是共同詐騙,還是任欣受陳華脅迫詐騙,有待商榷。關於購買手銬、腳鐐一事,羅開誠律師告訴紅星新聞,據陳華講,此為情趣用品。
任欣(化名)和陳華的結婚證 受訪者供圖
10年前打工邂逅男子並戀愛
自稱逃走又再次被找回
任欣是重慶忠縣人,家住農村。
她對紅星新聞稱,2008年,20歲的她只身前往上海打工,在一家網吧當收銀員。在那裡,她認識了來自福建的陳華,「他經常來網吧上網,每次來的時候,都會帶一些零食或麻辣燙給我。」任欣說,「重慶人喜歡吃辣的」。
陳華無微不至的關懷感動了這個對愛懵懂的女孩,「我屬於那種誰給我糖吃,就跟誰走的人。」兩人很快確定了戀愛關係,沒想到這卻是任欣噩夢的開始。
任欣(化名) 受訪者提供視頻截圖
任欣稱,兩人同居後不久,她發現陳華「經常沖我發脾氣,佔有慾很強」,她慢慢發覺這個男人並不適合在一起,「我提分手,他不同意。」她想要逃離。
「但無論我跑到哪裡,他總能找到我。」任欣回憶,2008年的年底,她去了上海一個老鄉的住處,但陳華還是憑藉QQ聊天記錄找到了她,「回去就是一頓毒打。」
懷孕後為孩子結婚,兩人無工作
女子自稱被丈夫逼迫網聊詐騙
任欣告訴紅星新聞,回去不久,她意外懷孕了,因為對方怕她再逃跑,懷孕的時候她一直被鎖在家裡。
她說自己渴望逃離。在懷有8個月身孕時,她稱自己趁陳華不備逃了出來,回到了重慶。然而不久,任欣又被陳華逼著回到了上海。
2010年,任欣的女兒出生。儘管之前非常不想生下這個孩子,但女兒的出生還是激發了任欣的母愛。2011年4月,任欣和陳華辦理了結婚證。「真的不想跟他在一起,但孩子沒戶口就沒法上學。」任欣對紅星新聞說。
陳華一直沒有正當工作,任欣也在戀愛後不久就辭了職。婚後,夫妻倆的經濟來源成了問題。
任欣稱,陳華想到了一個「好」辦法。他安排任欣在網上通過QQ尋找陌生男子聊天,並以家庭困難、親人生病等理由向對方借錢。當騙到對方几百元後,就將對方拉黑。「有一次,對方被騙後,又給任欣發來消息,問:你不知道放長線釣大魚嗎?」
據任欣回憶,當時在一旁監督她詐騙的陳華一聽,說:「對,我怎麼沒想到。」於是,任欣淪為了陳華的詐騙機器。此後,詐騙聊天的內容也越來越露骨,陳華甚至ps了任欣的裸照發給對方。
而據重慶晚報報道,沙坪壩派出所楊所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從審訊和分析來看,一開始任欣並不是被強迫的,因為她有一些男性的網友,有過在網上讓別人很輕易就轉錢給她的經歷,她就給陳華講,通過這樣可以賺錢。但後來的幾年,陳華採用了強迫手段。」
任欣稱,為了不留下證據,陳華多是安排她打電話向對方借錢,而收款的銀行卡也是陳華用其朋友的身份證號去辦理的。「任欣說,陳華給她安排了每日詐騙任務量,「五百、一千、三千……層層加碼。"
據任欣說,有一天她沒有完成任務。陳華惱羞成怒,拿刀剁掉她左手的小指。之後,陳華又帶任欣去診所包紮才保住了手指,現在,她左手的小指是變形的。
央視曾對此事進行報道央視報道截圖
任欣(化名)變形的左手小指 圖片來源:紅星新聞
任欣對紅星新聞說,從診所包紮回來以後,陳華依然提出要求:「今天你必須給我騙到五千塊,騙不到就給你爸媽打電話要。」
彼時任欣的母親在重慶做清潔工,每月工資一千多元。「有點良心的人都不會做這樣的事。」任欣回憶至此,淚如雨下。她說,自己屈服於陳華的暴力,任欣幾次騙了父母約5、6萬元。
任欣告訴紅星新聞,她也曾報過警,但因為沒有證據,都不了了之。
任欣(化名)當時展示身上的傷痕 央視報道截圖
躲避丈夫,她稱曾逃到尼姑庵
再被找到,稱被銬在家中繼續詐騙
據任欣稱,2013年,她趁陳華出去上網再次逃跑,她說「前腳剛走,後腳警察就上門抓人了。」
任欣(化名)當時接受央視採訪央視報道截圖
據央視報道,2013年8月,任欣被上海警方網上追逃,案由是多次騙取網友錢財,共計達兩萬元以上,後逃匿。很快,任欣被抓回。
央視報道截圖
陳華當時在面對央視鏡頭時稱,當時是任欣借了別人的錢跑掉,警方上門找到自己,人找到之後家裡商量是將任欣送到派出所自首還是怎樣,最後家裡大概花了十幾萬解決了這個事情。
陳華央視報道截圖
此事之後,陳華和任欣回到了重慶。
「我以為他經歷這事後會改邪歸正。」任欣告訴紅星新聞。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陳華又對任欣開始了打罵,「身上帶的積蓄都花完了,稍有不注意,就要挨他打,他說要把我打回原形,意思讓我繼續去詐騙。」
任欣說,她又回到了噩夢般的日子。「卧室有兩台電腦,我在旁邊跟別的男人網聊,他自己在一旁打遊戲,監督我。」任欣告訴紅星新聞,「每天5千,騙不到就要挨打。」
任欣稱,她曾無數次抑鬱到想要自殺,但可愛的女兒實在讓她割捨不下。
2015年暑假,女兒被接到上海玩耍。任欣稱,她跑到派出所報案,但「沒有證據,無法立案」。任欣曾試圖尋求親友幫助,但都以陳華人身威脅而作罷。
任欣說,中途也曾有過緩和。任欣稱,2015年,陳華以要回上海做生意為由將房屋抵押貸款借了40萬。據了解,此處房產是任欣2010年購得,登記的是任欣的名字。她以為曙光降臨,但她說僅僅一個月後,陳華花光了所有的錢財,回到重慶後要求她繼續詐騙。
任欣稱,2016年7月,她跑到大連的一個尼姑庵,身無分文。在那裡,她獲得了心靈上的慰藉,「或許我上輩子真的欠了他(陳華)的吧。」
然而,一個月後,陳華又找到了任欣。「當時他來的時候還帶著一個女的,他謊稱我是他公司的財務,說我帶著公款逃匿。」
回到家後,任欣被帶到卧室暴打。任欣說,陳華經常在外面花天酒地,假裝自己是公司老闆,「出入都是五星級酒店。」
陳華曾在朋友圈發布的照片,開著寶馬車 受訪者供圖
陳華2015年發布在外遊玩的朋友圈 受訪者供圖
任欣說,2017年春節後,自己再次逃離,這次她逃到了湖南。但陳華很快又找到了她,「他報警說我腦子有問題。」任欣稱,在回重慶的途中,陳華網購了手銬、腳鐐,便將她鎖在家中。
任欣還談到一個細節,她說,7歲的女兒看到她被鎖在電腦桌前,十分不解,問:「為什麼要把媽媽鎖起來?」她說,陳華稱,「這是爸爸在跟媽媽做遊戲呢。」任欣回憶到這裡,淚如雨下,她說自己不知該如何跟女兒解釋,以後女兒長大了又會作何感想。
下決心終結「地獄生活」
偷錄視頻音頻後報警獲救
任欣說,當時她下定決心要結束這種「地獄般的生活」。但她知道要告陳華,必須有充分的證據。
於是,任欣說自己悄悄錄下了一段視。在這段她拍攝的視頻中,能清晰看到她的一隻腳被銬在電腦桌的桌腿上,她還特意把身後睡在床上的陳華拍進了鏡頭。
任欣(化名)偷拍自己被銬住的視頻 央視報道截圖
此外,她還錄了音。在這段長達1小時的錄音中,任欣問陳華:「我到底要騙多少才能滿足你?」陳華的回答是:「貸款還清」、「反正你就搞那麼多」當陳華聽到任欣說「騙不到人,老是被拉黑」時,直言:「你是不是想搞事情,是不是好了傷疤忘了疼?」……
2017年3月16日,女兒被送往上海的爺爺、奶奶那裡。任欣說,她當時覺得時機到了,上午11點,任欣說自己鼓足勇氣發簡訊報了警:「求求你們救救我吧,我被人家鎖起來了,在做騙人的事情,數目高達幾十萬。」
隨後,重慶市沙坪壩區警方接警後,迅速上門將任欣解救,陳華被帶走拘留。
警方上門解救任欣(化名)時的情景 央視報道截圖
等待宣判,雙方律師各執一詞
有受騙者向女方寄來諒解書
紅星新聞了解到,2017年4月11日,任欣因涉詐騙罪被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一年)。目前,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已過,任欣的辯護人、重慶禮瀾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正禮認為,在沒有變更為監視居住的情況下,逮捕通知應當已經下達,應是警方考慮到任欣是其不能獨立生活的未成年女兒的唯一監護人,難以執行。紅星新聞就此向沙坪壩公安機關求證,對方拒絕了採訪。
這一年來,任欣每天接送女兒上下學,「我會盡全力將女兒培養好。」她說,去年因還貸款將房子賣掉後,自己租了一套單間,「剛來女兒還不適應,但現在她會幫著煮飯切菜了。」
任欣還找了一份工作,月薪五六千元,「工作再苦再累,錢也是我正當掙來的。」
2017年9月、12月,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華、任欣提出公訴。起訴書顯示,檢方認定,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期間,陳華採用反鎖房門、暴力威脅、毆打、上手銬、腳鐐等方式將任欣控制在沙坪壩某小區,脅迫其用微信、QQ在網上交友,後編造家中貧窮、親屬生病去世等理由詐騙對方錢財,並給任欣規定每日詐騙任務量,任欣若有不從或未完成任務陳華即對其肆意毆打。陳華、任欣兩人詐騙14人共計31萬餘元。
檢方指控,陳華涉嫌非法拘禁罪和詐騙罪,任欣涉嫌詐騙罪但系受脅迫狀態下進行,且有自首表現,應減輕處罰。
9月29日,任欣的辯護律師謝正禮告訴紅星新聞,辯護人對檢方對兩人的定罪不持異議,但任欣是在陳華的暴力脅迫下實施詐騙,主觀惡意較輕,屬於脅從犯,且有自首情節,依法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同時其家中有不能獨立生活的未成年人無人撫養,建議宣告緩刑或免除處罰。
關於退還受害人被騙資金問題,謝正禮認為,按照法律規定,任欣理應負有退還的義務,但其屬於被脅迫,且被騙資金多數被陳華轉走揮霍,任欣實屬無退還能力,大部分由陳華退還更符合本案基本事實。
對此,陳華的辯護律師、重慶盟昇律師事務所羅開誠律師認為,陳華不構成非法拘禁罪。任欣是陳華的合法妻子,陳華有可能使用了不正當的手段對任欣進行了打罵等家庭暴力行為,但應當區別於《刑法》中的非法拘禁。同時考慮到任欣可以自由使用電腦、手機等通訊設備與外界取得聯繫,在很長時間內並沒有選擇報警,說明任欣並沒有受到人身自由的嚴重威脅。
關於購買手銬、腳鐐,羅開誠律師告訴紅星新聞,陳華說此為情趣用品。而據央視此前報道,2017年陳華曾對警方供述,「我回來這次,我的確有鎖她,但之前就算我們吵架,我打了她,我也不會去鎖她。」
陳華當時的描述央視報道截圖
而關於詐騙,羅開誠稱,任欣和陳華是共同詐騙,還是任欣受脅迫詐騙,有待商榷。羅開誠稱,通過庭審證據來看,尚有一部分詐騙所得款項任欣讓受害人轉入了自己的銀行賬戶。
目前,該案在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審理。謝正禮告訴紅星新聞,該案歷經三次開庭,尚未宣判。
10月1日,任欣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的事在網上曝光後,獲得了部分受騙者的同情,有人表示不追究她的責任,有人表示不需要她退還,其中兩人還給她寄來了諒解書。
兩位受騙者給任欣(化名)寄來的諒解書 受訪者供圖
紅星新聞記者丨李文滔 發自重慶
編輯丨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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