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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師:無始劫以來 眾生互為父母

仁清法師:無始劫以來 眾生互為父母

這個一切眾,經上做了很多的列舉,我們再讀誦幾段經文,幫助我們理解。為一切眾的要求和一切眾的滅罪長壽,接下來一段,「複次文殊。我滅度後。濁惡世時。一切眾生。無慈悲心」,這是說的一類,「殺生害命。食啖一切眾生十種身肉。文殊當知。如殺父母。如食六親。或因殺命。而復傷胎。為是事故。現世短命。設使夫婦交會之時。被惡羅剎食啖其胎。令無子息。若能書寫受持是經。即免斯苦」。如果有的人業障很重,沒有慈悲心,他經營的是殺害生命的事業,而且經常食、吃肉,食啖一切眾生十種身肉,這是,這個說的好吃肉的人他什麼都吃。

前幾年,我們聽到南方的人吃蛇,覺得不可思議,很不可思議,怎麼能吃蛇,蛇那個東西一說就瘮得慌,是不是這個意思,還能有人吃?我們看一眼就能做惡夢,是吧,現在咱們這邊也有吃的,是不是?我在大悲咒上講過幾道菜,非常殘忍的。其中一種猴腦,這個猴子活著的時候把它夾住,然後用那個小鎚子把它的腦子,把它頭敲開,活的把它腦子就吃掉了,這個我在講大悲咒的時候講到過了。

所以這種人,業障是極重的,果報是很慘烈的。就像根據大乘菩薩道上來講,殺眾生生命的人,就像殺害自己的父母一樣。為什麼?因為這個經上講無始劫以來,眾生互為父母。這一生當中你有可能認為是冤家債主,你可能認為就是你的普通的親戚朋友,上一世可能就是你的父母。這是一種列舉,父母、妻子、兒女都有可能當過,因為這是佛教的一種理念。如果說殺害一切眾生,相當於殺害過去世的我們自己的父母,「如食六親」,就是吃肉的人相當於吃自己親屬的人那個肉,就是這個意思。

「或因殺命。而復傷胎」,殺害生命這是一種,傷胎就是墮胎,墮胎也是一種殺生,「為是事故。現世短命」,而且你要是墮胎或殺生的話,往往自己生小孩就難,或者生小孩也不健康、也短命等等。

下面有這麼一段話,說「設使夫婦交會之時」,就是要小孩,「被惡羅剎食啖其胎」,有一種餓鬼道的眾生稱為羅剎,有一種羅剎,他是專門食啖精氣,食啖男女淫穢的那個精氣,一旦你的業障重,缺乏了我們佛教的護法的護持,這種因緣可能就成熟得多。哪種因緣?就是在夫妻同房的時候,要生小孩同房的時候,就被這個惡羅剎把精氣吸走了。然後,或者這個生孩子難,或者這個孩子出來不全,就是發育不全,這個在科學界它是有科學的解釋,但是用佛教的眼光看,它更全面一些。

如果是這種人指的一切眾生,殺業重,沒有慈悲心的人,這種人想健康長壽,想要健康的小孩等等,就書寫讀誦受持是經,就能「即免斯苦」。

——摘自仁清法師《消災長壽護童子,懺悔墮胎度嬰靈》

《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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