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男子半夜騷擾 丈夫追打被判刑 不服上訴:就算構成傷害也是正當防衛
2016年5月21日,長期在瀋陽打工的邵民生回到位於凌源市的老家。夜晚上床入睡後,被曾多次騷擾妻子的同村村民丁向廉砸窗戶的聲音驚醒,遂起身出了房門,與丁向廉廝打起來。
廝打過程中,邵民生妻子黃玉上前拉架,被丁向廉打傷,同時,丁向廉亦被邵民生打傷。隨後,黃玉報警,丁向廉被送往派出所。後經醫院診斷,丁向廉輕傷二級,黃玉也受了傷。
因敲窗行為不當以及打傷黃玉,丁向廉以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而邵民生則被丁向廉訴至法院。2017年5月15日,凌源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邵民生有期徒刑10個月。
三人間關係圖示
雙方不服,均提起上訴。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邵民生犯故意傷害罪證據不足,裁定撤銷一審法院判決,並發回重審。2018年9月10日,凌源市人民法院重審認定,邵民生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
「丁向廉多次騷擾、威脅我妻子,不知我在家的情況下,還打碎我家玻璃,把我妻子打傷,還害得她精神抑鬱,導致我家孩子也無人照料。」邵民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就算構成傷害也是在正當防衛,「我現在的訴求就是無罪,不是免予刑事處罰。」
邵民生 受訪者供圖
妻子在家多次遭同村村民半夜騷擾
邵民生家住遼寧省凌源市四合當鎮大馬營子村,長期在瀋陽打工。
王文卿和邵民生在一次公益活動中認識,在案發前,王文卿還和邵民生一起到邵民生老家做過公益。王文卿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那時候他媳婦精神狀態好,看上去樂呵呵的,事發後,我看她情緒也不好了。」
「邵民生是優秀農民工代表,一直致力於農民工維權、保護留守兒童和留守婦女的權益、大愛清塵等公益事業,而他自己的妻女卻在半夜遭受驚嚇。」 王文卿感嘆道。
邵民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我一直在外打工,很少回老家,就算回家也可能是白天回去晚上就走。我和妻子都是農村人,她遇到騷擾也不好意思跟我講,所以我也一直不知情。」
據邵民生的妻子黃玉講,在案發前,自己曾遭到丁向廉入戶騷擾。對此,黃玉寫下一篇關於丁向廉騷擾她的《情況說明》,文中稱:
2016年5月7日晚,她和女兒在卧室睡覺,先後聽到丁向廉敲、撬窗戶的聲音。後丁向廉從窗戶跳進房內,一邊說著「我已經看上你好長時間,沒功夫下手,我媳婦去北京要一個月後才回來……」一邊抱住她想發生性關係。
黃玉掙扎卻無法擺脫,就大聲向10歲的女兒呼救,女兒已經被嚇哭了,丁向廉看見女孩在,慌了,就往窗外跑,還讓母女倆不要將這事告訴他人……
5月11日晚,丁向廉又到邵民生屋外,稱想要跟黃玉好。
證人張某提到,2016年5月17日至19日,黃玉都在她家睡覺,「我問她為啥來我家,她說不要問,她也不知道問誰去,接下來我就沒好意思問了。」
董某也作證稱,那年5月中旬的某天,她和對象吵架,便去了黃玉家。晚上,黃玉讓她作伴,並告訴她,有個姓丁的經常敲她家窗戶嚇唬她。
又一次砸窗騷擾被女子丈夫追打
2016年5月21日晚,邵民生回到家裡。他當時並不知妻子被騷擾,那晚,他與妻子、孩子在東屋睡覺。
據他在供述中所說:「我睡得比較死,就聽見我愛人罵,房子外面咣咣響,我沒有穿衣服就下地,打開房門看見一個人進了我家外屋,他看見我出來轉頭就跑,我就開始追。大概跑出十米左右有個小推車,(他)就推著手推車要撞我,我躲開了。他又向前跑,撞上了停放在那裡的摩托車,我追上他之後我倆就廝打起來。」
邵民生家被砸壞的門窗玻璃 受訪者供圖
「這時候我媳婦過來拉我,他過去就把我媳婦給打倒了,我見他打我媳婦,就把他按在地打了幾拳,然後用褲腰帶將他的手捆上……我追上他,兩次廝打就是互相拳打腳踢,具體怎麼打的,記不清了。」邵民生說。
對於當晚的事件經過,丁向廉則稱,當晚10點左右,他去邵民生家窗外敲窗戶,喊黃玉沒有回應,便感覺不對就往回走。邵民生則抓住他,拿個東西便想打,還說來賊了讓黃玉報警。邵民生用拳頭打了他頭部、胸部,他倆撕扯往西邊道口時,黃玉走了。而(撕扯)到邵民生家西邊草垛時,他被打懵,清醒時就已經被捆上了。
「邵民生在我身上,雙手按著我的胸脯,雙腿在我的身體左側,膝蓋頂在我身體左側腰部,然後跳身用膝蓋蹲打我兩三下,之後就騎在我身上打我。」丁向廉稱,等警察來了邵民生才停下。隨後,丁向廉被帶到派出所,民警看丁向廉受傷較重,讓他聯繫家人將其送到衛生院。
「到第二天上午時,我前胸特別疼。」丁向廉又被送往市醫院住院。
丁向廉的弟弟作證稱,他看到邵民生在草垛那裡用拳頭打他大哥,警車到了黃玉就自己倒在地上了。丁向廉的侄子武某也作證,「當時邵民生媳婦在草帘子那站著。」
高某則作證稱,邵民生是他三小叔子,他聽到聲音到現場時,看見黃玉在地上躺著,邵民生讓他別管她,進屋看孩子去。「我到現場時已沒有其他人了,當時玻璃已經碎了。」
打人致傷,女子丈夫被判犯故意傷害罪
事發後,丁向廉就其傷情先後做了三次司法鑒定,損傷程度均為輕傷2級。5月22日凌晨2點,黃玉被送往醫院,住院11天。
出院後,黃玉將丁向廉訴至法院,法院認為,丁向廉雖否認毆打黃玉,但其供訴與邵民生供訴黃玉勸架的過程一致。丁向廉因酒後無故到邵民生家陽台處敲窗滋事,2016年7月28日,被凌源市公安局給予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黃玉被診斷為頭皮、胸、手挫傷、後循環缺血,可以認定黃玉受傷由丁向廉所致。凌源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處丁向廉賠償黃玉醫療費等費用共計約5600元。
對此判決,丁向廉不服,提起上訴。2018年1月31日,遼寧省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而在邵民生被檢察院指控犯故意傷害罪並附帶丁向廉對邵民生的民事訴訟一案中,2016年7月29日,邵民生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2017年5月15日,凌源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邵民生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賠償丁向廉醫療費、誤工費等約1.3萬元。2017年5月28日,邵民生刑滿釋放。
邵民生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傳喚 受訪者供圖
雙方不服判決,均提起上訴,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邵民生犯故意傷害罪證據不足,裁定撤銷一審法院判決,並發回重審。
重審時,邵民生的辯護律師王秋實在庭上辯稱,丁向廉深夜砸玻璃、入戶威脅留守婦女,邵民生衝出家門後立即讓家人報警,之後追捕丁向廉,丁向廉反抗後雙方進行撕扯,雙方撕扯的主要問題是控制與反控制,邵民生在主觀上是沒有任何加害的故意,他的目的只是要將這個村痞抓住並交到公安機關處理而已。
法院未採納邵民生是在正當行使扭送和自衛權利的辯護意見。
法院重審認為,丁向廉深夜到邵民生屋外敲窗戶玻璃,邵民生聽聞遂出屋與丁向廉發生廝打,在廝打過程中致丁向廉輕傷二級,邵民生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考慮到案件發生丁向廉深夜敲窗騷擾他人過錯在先引發,邵民生激憤之下對其毆打,能認定邵民生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較小,可對其免於刑事處罰。
2018年9月10日,凌源市人民法院改判邵民生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並賠償丁向廉約1.3萬元。
不服上訴:是正當行使扭送和自衛
「事發當晚,丁向廉在外面大喊,並敲碎我家玻璃,撞開鋁合金外屋大門門鎖,進入我家,我被驚醒後開門和他廝打起來,是正當行使扭送和自衛。雖然改判,但還是判我犯故意傷害罪,我不服,我沒有罪。」邵民生再次提起上訴,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
經歷這事後,黃玉的精神也遭到創傷,門診記錄顯示,她情緒低落、緊張,害怕聽到聲音,害怕家裡進人,自述不想活了,處於抑鬱狀態。
黃玉的門診記錄里病情表現為:情緒低落、無興趣、乏力、心煩、緊張、害怕、哭泣、害怕聽到聲音、擔心家裡進壞人、食慾差、睡眠差、自述不想活了 受訪者供圖
邵民生服刑期間,妻子精神抑鬱。無人照料的女兒被愛心志願者團隊接去照顧,志願者後來告訴邵民生,女兒也受到了驚嚇,晚上不敢關門睡覺。
2017年,精神狀態不太好的黃玉突然離家出走了3個月,急壞的家人最後在河北找到了她。「我媳婦到家就動不了了,大小便失禁,一直躺在炕上,我在她身邊照顧了兩個月。」邵民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據了解,黃玉曾在瀋陽心靈家園做了兩三個月的心理療傷,最近狀態已經慢慢變好。
(文中丁向廉、邵民生、黃玉、王文卿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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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丨陳卿媛
編輯丨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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