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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死刑犯有四種方法讓他們免死,第一種卻讓他們選擇死亡,安排

死刑是一種十分嚴重的刑罰了,從古至今都是存在的,這個刑罰主要處置那些罪大惡極的人。不管現在還是古代,如果僅僅依靠道德來約束一個人的行為是不可能的,必須有法律的存在才能保證人們的平安的生活,雖說如今的死刑演變成了槍決或者注射死亡,不如古代的砍頭來的嚇人,但是他們的最終目的都是用來懲罰惡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如今社會,只要是被判處了死刑,那這個人肯定是犯了重罪沒有任何轉圜餘地的,他的生死都是在法庭嚴明的審判下一錘定音的。但是古代和現代有些不同,有時候死刑犯還有一線生機,並非死路一條,那麼究竟如何才能讓他們居然能免除死刑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第一個辦法很多人都曾在電視劇裡邊看過,不知道你們是否注意到過,那就是有的男性犯罪人可以選擇閹割從而免除死刑,但是這種方法極少有人選擇的,只有那些感覺好死不如賴活的才會選擇這樣。因為這不僅僅是生理上的傷害,而且是對男性尊嚴上的一種踐踏,因為古代是男權社會,一旦你變成了跟太監一樣,那麼周圍人的目光就會讓你生不如死。但是也有位歷史名人面臨過這樣刑罰侮辱,那就是司馬遷,但他是觸怒了皇上才落得如此下場;李蓮英也曾因為償還不起巨額賭債而選擇了閹邢。

第二種方法則是皇上御賜的免死金牌了,古代很多有功的大臣都會別皇上賜予一塊免死金牌,這塊免死金牌只要是不翻什麼重罪都是可以成為最後的救命稻草的,古代很多大臣都是因得免死金牌才最終保留住自己的小名。

第三種就是十分骯髒的手段了,古代的科技畢竟沒有現在那麼發達,只要你有足夠的人脈、金錢可以賄賂那些管事的官員,可以在夜黑風高的夜晚把死囚犯給換出來,來個以假亂真,從而逃脫死刑。

第四種方法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那就是大赦。這種方法第一次出現的時候是在漢朝時期,在正常年代皇帝一般不可能發出大赦天下的指令,只有遇到重大災難或者重大喜事的時候才會發出大赦的指令。當然一些罪貫滿盈的死囚犯都是在大赦前夕被秘密處死了,生下的那些都是無關緊要的,否則把那些人放出去他們在繼續作案不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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