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和商業品牌合作就是「賣身」?這太過時了
耐克和百事這類品牌已經成為新一代藝術的贊助者。
《藝術家和商業品牌合作就是「賣身」?這太過時了》:
當我們談論藝術,總覺得這應該是一件「為了藝術而藝術」的東西。為錢做的藝術,那就是沒有尊嚴。但藝術史學家 Martha Buskirk 得反駁一句:
(和品牌)合作就是「賣身」這種想法早就過時了。
據創意製作人 Samantha Culp 觀察,近年來,越來越多藝術家願意和商業品牌合作。
無論是更早開始和藝術家接觸的奢侈品牌如 BMW 或 LV,還是更平民的後起之秀耐克、百事、WeWork 等,從某個角度來看,它們都已經成為了新一代的藝術贊助者。Culp 認為,這是商業品牌和藝術家雙方需求契合的結果。
於商業品牌而言,隨著傳統廣告日漸息微,它們需要新的內容來吸引眼球。
企業社會責任,慈善事業和營銷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
藝術市場歷史學家 Natasha Degen 說。而藝術家帶來的「多種玩法」也是很好的營銷內容,甚至能產出非常出色的產品。而且,在社交網路時代下,視覺衝擊力極強的藝術作品和流行文化可完美結合,傳播效果也好。
於藝術家而言,在面對著不斷升高的生活成本以及早已飽和的藝術市場需求下,想做理想主義者也不容易,而商業品牌則能提供很多做「專業藝術家」的機會。
此外,和傳統地將作品於畫廊或藝術館展出相比,與品牌合作產品可讓藝術家的作品接觸到更廣的受眾。
京東本月推出和草間彌生聯名的帆布袋,圖自微博
即便如此,藝術家和品牌方間的合作,在大部分情況下,仍是一場博弈。
Culp 例舉道,藝術家曹斐是非常強勢,幸運的是,和她合作的 BMW、Hermés 等品牌都給予她很高自由度,「基本就是付錢給她做她原本就會做的內容」。
藝術家 Raspet 就沒那麼幸運,他「創作」的是口味,曾為 Rosa Labs(製造 Soylent 的那家公司)調製口味,但最後還是決定自立門戶,創作概念級食品作品。
Non Food 的產品海藻塊 Non Bar,圖片來自 Non Food
在1961 年文章《文化的困境》中,藝術評論家 Clement Greenberg 表示,在前現代社會中,「工作和文化融匯於單一功能複合體中」,將藝術、宗教和製作工藝結合起來。
要知道,我們熟知的偉大藝術家,如米開朗基羅和達芬奇,在職業模式上其實更像「工匠」。他們大多偉大作品都是在教會和像美第奇家族這種大家族贊助下,按「甲方」要求完成的。
Greenberg 認為,在後工業時代,勞動和休閑將再次碰撞在一起,工作和文化很有可能會再次融合。在 Culp 看來,如今商業品牌和藝術家的「重新結緣」也許就只是這個變化的體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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