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日本天皇為何未被追究戰爭責任
無論是從法律上講,還是從歷史事實看,昭和天皇是日本最大的戰爭責任者。但是,由於戰後美國單獨佔領了日本,是否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美國的態度。
1945年9月,美國政府宣布了《戰後初期的對日政策》,決定利用天皇及天皇制政府,對日實行間接統治。但在美國政府內部,對如何處置天皇意見仍不統一。有主張懲辦天皇的,有主張天皇退位的,還有主張軟禁天皇的,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最後,美國政府為了確保佔領任務的圓滿完成,將能否審判天皇的建議權授予了處在佔領第一線的麥克阿瑟。
麥克阿瑟雖然是在毫無抵抗的情況下進駐日本本土的,但他認為,如果不利用天皇的權威,佔領任務就難以順利完成。而此時的天皇,也一改過去至高無上的姿態,主動拜見麥克阿瑟。說發動戰爭並非自己本意,並以「寬大的胸懷」,表示願為「臣民」犯下的戰爭罪行承擔責任,博得了麥克阿瑟的好感。麥克阿瑟決定利用天皇推行佔領政策。
為此,他致電華盛頓,推託說沒有發現任何有關天皇干預日本政治決定的「確鑿證據」,然後警告說:「要審判天皇,就必須大幅度地修改佔領計劃。」而且「還會引起日本社會的極大混亂」,「日本就會瓦解」。如要維持由於審判天皇引起動蕩的日本社會,至少需要增加「百萬軍隊」和「數十萬」美國行政官員無限期駐紮日本,所有民主化改革都將「落空」。麥克阿瑟的這一判斷和恐嚇性的建議,對天皇逃脫審判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根據麥克阿瑟的建議,美國政府決定不將天皇列入戰犯名單。並遊說各盟國,促使盟國對日佔領最高決策機構遠東委員會在法庭開庭前夕做出了不起訴天皇的決定。
但須明確的一點是,東京審判未起訴和審判天皇,並不意味著否定了他的戰爭責任。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和其沒有戰爭責任,是性質不同的兩回事。天皇的戰爭責任是不容推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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