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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作者怎樣采寫周立波、唐爽這類熱點事件和焦點人物

昨天(10月12日),寫了一篇有關周立波案的博文,針對唐爽在上海長寧區人民法院起訴周立波,並公開展示收到法院《審理通知書》,規勸唐爽理智選擇及早撤訴,不料被一些網上讀者斥責「戰隊周立波」,還被猜忌「得人錢財」,令我啞然失笑,也無意辯解,倒是啟發我想起一個問題,就是自媒體應該怎樣報道或評述周立波事件?擴展一點說就是自媒體作者應該處理與熱點事件和焦點人物有關的稿件?

周立波圖

正巧,也是在昨天看到《局面》出鏡記者王局志安在網媒平台上的一段文字,也是一份聲明:「周立波、唐爽和某某都接受過我的採訪,出於職業要求,我不能也不會評價他們的行為。不過有一點我可以聲明,我支持任何一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他們的糾紛,不管是在中國還是美國法庭」。

王局還重申:「周立波和莫虎,還有某某在美國的訴訟,包括唐爽和周立波的訴訟,我們都有興趣追蹤報道,但網上一般的言論,各位就不要請我表態了」。

王局志安圖

我以為,王局上述已經簡明扼要地回答了我想到的那個問題,對自媒體作者有示範作用。

緊接著我看到有網友在王局的「聲明」下留言:「我覺得王局做的很好了,讓每一個當事人都站出來說話,然後讓每一個觀眾自己去評判,王局不是法官,不是律師,也不是國家,他能做的就是採訪,而我覺得最好的記者不是去得出結論,而是讓大家看到事情的多方面,讓大家自己去辨明並認清事情的本質」。

唐爽圖

可以說,這位網友更進一步回答了我提出的問題,我很同意這位網友的意見。

首先,針對周立波事件這樣的媒體熱點,自媒體作者「蹭熱度,追熱點」無可厚非,也可以預設個人立場,但重要並關鍵的一點是不能妄下結論,可以從自己的視角陳述和評論,但沒有權力斷定誰是誰非。

莫虎圖

就周立波事件而言,目前周立波與他所說的「三人幫」之間的起訴、反訴,都已經進入法律層面,事實真相將會在法庭上得到澄清,有興趣參與報道或評述這一案子的自媒體作者,需要做的是為自己的讀者解疑答惑,也可針對法庭內外披露的相關事實進行評述,發表自己的獨立見解。

披露在網上的疑似鄢軍圖

還需要指出一點,請一些網友讀者不要以「水軍」概念以偏概全,以個人不無偏執的看法,認為所有自媒體作者都「貪人錢財,替人消災」,或許確有其事其人,但肯定是極少數,不可以一概而論,不應該把所有發表不合自己意見的人都予以無端指責。

自媒體人

本人作為傳統媒體「老司機」和自媒體「新兵」,堅守媒體職業操守和底線,一直以「客觀報道、中肯評述」為新媒體寫作指要,遵從新媒體平台規矩,也願意接受每一位讀者網友的監督,願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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