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027)正論今意,用彼顯妙
佛學
10-14
正論今意,用彼顯妙 (027)
四、正論今意,為二:先、略用彼名顯於妙義。
因具三義者,
一法界具九法界,名體廣。
九法界即佛法界,名位高。
十法界即空、即假、即中,名用長。
即一而論三,即三而論一,非各異,亦非橫,亦非
01故稱妙也
果體具三義者,
體遍一切處,名體廣。
久已成佛久遠久遠,名位高。
從本垂跡,過、現、未來三世益物,名用長。
是為因果六義,異於余經,是故稱妙。
又乳經一種因果廣、高、長,一種因果狹、下、短,則一麁一妙。
酪經唯一種因果狹、下、短,但麁無妙。
生蘇經三種因果狹、下、短,一種因果廣、高、長,則三麁一妙。
熟蘇經二種因果狹、下、短,一種因果廣、高、長,則二麁一妙。
醍醐經一種因果廣、高、長,但妙無麁。又醍醐經妙因、妙果,與諸經妙因、妙果不異,故稱為妙也。
複次觀心釋。
若觀己心不具眾生心、佛心者,是體狹;具者是體廣。
若己心不等佛心是位下;若等佛心是位高。
若己心、眾生心、佛心,不即空、即假、即中者,是用短;即空、即假、即中者,是用長。
複次,於一法界通達十法界六即位者,亦是體廣,亦是位高,亦是用長。
初約十法界,是顯理一;
次約五味,是約教一;
次約觀心,是約行一;
次約六即,是約人一。
略示妙義竟。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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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祖庭 智者道場
智者大師
※法華玄義|(025)別解五章,釋名通別
※《瑜伽師地論》四念住:身念住:四、云何為念住,二、第二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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