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訴訟案判決在即,平權法是否已完成歷史使命?
從周一開始,圍繞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在招生中基於種族錄取政策的法律訴訟將加劇特朗普(Donald Trump)政府對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的戰爭,這也突顯出共和黨人努力贏得美國增長最快的種族群體的擁護的一項舉措。
據Politico報道,哈佛大學(Harvard)正面臨一項訴訟,稱這所精英學校在極度競爭的招生過程中基於種族因素錄取對亞裔美國申請者不公平。特朗普政府支持這起訴訟,並對該校歧視亞裔美國人的指控展開了自己的調查。此舉可能會讓共和黨贏得一批選民。
亞裔美國人長期以來一直支持民主黨,傾向於支持槍支控制、移民政策,甚至是平權運動。但越來越多的亞裔美國人對在招生過程中出現的種族歧視感到不滿。他們認為,種族歧視使亞裔美國人的錄取標準高於其他群體。
哈佛大學。(圖片來源:美聯)
美國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研究亞裔美國人的教授詹妮爾·黃(Janelle Wong)表示,對此不滿的亞裔美國人「有傾聽的能力,因為他們在美國政治中佔據著相當獨特的地位:他們是非白人選民,他們反對平權行動。」
民調顯示,亞裔仍以壓倒性優勢支持民主黨,並在很大程度上不支持特朗普(Donald Trump)總統。但對於民主黨人來說,黃表示,是敲響警鐘的時候了。
在長期從事反平權運動的活動人士愛德華·布盧姆(Edward Blum)的領導下,在特朗普向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增添了第五名保守派大法官之後,這場針對哈佛大學的訴訟許多人認為才剛剛開始。
布盧姆的「公平錄取學生」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在2014年對哈佛提起了訴訟,今年夏天,司法部也加入了訴訟,指控哈佛在法庭文件中存在歧視。美國司法部堅稱,「與其他種族群體(包括白人申請者和其他少數種族群體的申請者)相比,哈佛以種族為基礎的招生過程明顯不利於亞裔美國申請人。」
這一訴訟案10月15日在波士頓聯邦地方法院開庭。為聲援支持SFFA,2015年發起對哈佛大學行政訴訟的美國亞裔教育聯盟(AACE)在全美髮起10月14日波士頓廣場「美國夢——平等教育權益大集會」。
此前,8月30日,聯邦司法部向波士頓聯邦地方法院遞交《美國國家利益陳述》(United State』s Statement of Interest)報告,反對哈佛大學提出的簡易判決的提議,支持SFFA起訴哈佛涉嫌歧視亞裔申請學生。
美國法律政論學者張軍對此表達關切。指出SFAA訴訟哈佛案,法官是決定者,司法部只是參與到了訴訟當中,表明美國政府對這件事的態度。依照目前遞交的信息,哈佛本科入學除了硬性的量化標準外,存在主觀的非量化指標,這些被認為是哈佛錄取程序中對亞裔學生潛在存在歧視的部分。訴訟案將來怎麼走,要看哈佛方面的反應,同時,也取決於大法官如何認定美國司法部的調查。
與此相關的平權法(Affirmative Action,或AA)是幫助亞裔起訴哈佛的保護傘,抑或是造成哈佛等常春藤大學歧視亞裔的「禍首」?華美政聯創始人,首任會長陳德華澄清,哈佛訴訟是以平權法AA為法理依據控告哈佛,SFFA起訴哈佛訴訟書第一條很明確:本案依據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提起訴訟,禁止哈佛基於種族和族裔進行有意歧視。
關於哈佛訴訟案
2014年,猶太裔保守人士布魯姆(Ed Blum)成立SFFA學生公平入學組織,挑戰哈佛大學招生政策的合法性。SFFA證據顯示,哈佛招生錄取有針對性地歧視亞裔申請者,包括以種族因素決定錄取,打壓特定族裔(亞裔)申請學生,未嘗試非種族的替代辦法,被認為通過事實上的種族配額,種族刻板印象和過高標準等一系列有違最高法院相關判決的做法歧視傷害亞裔學生。
為配合SFFA哈佛案法律訴訟,2015年5月,AACE趙宇空等聯合64個亞裔團體向美國教育部和司法部遞交行政申訴。趙宇空認為,司法部通過對AACE行政申訴及SFFA法律訴訟所提供的證據調查,已經掌握數據,認為哈佛涉嫌違法。
10月15日,哈佛案法律訴訟在波士頓區級法院開庭,SFFA過去4年收集的證據也將呈交法庭,相信這些證據強大到足以使哈佛將被禁止在招生中使用種族因素。
談及哈佛等美國頂尖大學錄取對亞裔申請學生的歧視,華美政聯陳德華深表同感,認為最顯然的事實,過去多年華裔人口成倍增加,但是哈佛錄取亞裔學生的比率基本保持不變,箇中不合理顯而易見。他認為這與1920年代猶太人遭遇的情形相似,很高興有人替亞裔孩子打抱不平。
他揭示,早在2013年哈佛大學內部的調查數據證實,亞裔申請學生整體的學業成績,考試分數和課外活動均高於其他族裔,但是亞裔學生的個人品質和綜合評分明顯低於其他族裔學生。即便同等綜合得分,錄取幾率也明顯低於其他族裔。
陳德華認為,研究結果和相關統計專家的分析結果一致:同等條件下,亞裔申請者錄取幾率25%,白人35%,西裔75%,非裔95%,表明種族在哈佛錄取中是至關重要的決定因素,其中以體育特招獲錄取的幾率較其它多6.33%;校友子女獲錄取的機率多2.41%,同樣領先。而亞裔身份獲錄取的幾率最低——0.27%。
他解釋,參照過去多年的數據,即便亞裔學生錄取幾率略有提升,其它族裔錄取率並沒有變化,而受影響的是校友子女錄取率降低(過去達45%-50%;目前30%多),所以阻力可想而知。如果哈佛案勝訴,可能的結果是校友子女錄取率繼續減少。所以他認為華裔與非裔西裔學生爭名額不明智。
狀告哈佛行政申訴發起人趙宇空指出,哈佛通過暗箱操作給亞裔學生「個人品質」普遍打低分毫無根據,極具侮辱性。亞裔在創業,技術創新,科技和藝術領域都有卓越成就。皮尤研究2012年評出,亞裔是美國「收入最高和教育水平最高」的族群。但是,由於害怕受到非法種族配額的限制,及負面種族刻板印象的陰影,很多亞裔孩子申請知名大學甚至被迫隱藏他們引以驕傲的文化傳統和族裔身份。
對於訴訟指控,哈佛大學拒絕接受,認為亞裔申請學生錄取比例相較10年前已增長29%,聲明從未歧視任何申請學生,包括亞裔。哈佛指稱,尋求多樣化錄取是哈佛招生過程的重要部分。
另據SFFA創始人布魯姆向記者提供的蓋洛普(Gallup)民調數據,美國民眾70%以上支持擇優錄取,反對使用種族因素。甚至在黑人社區,50%支持擇優錄取,只有44%支持使用種族因素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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