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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叫「書法家」?

寫字只知古有法書之謂,不見有「書法家」之稱。竊以為,「書法家」乃後人乘西學東侵,書寫工具改變之機,以西學「分科」思維,把表達學問的寫字技能從學問中剝離,設其事、謀其名。然,時代發展,已非純毛筆書寫時代,與時俱進,傳承文化,播撒學問,將毛筆寫字列為書法藝術,似也無可厚非。而傳承優秀之書寫人,能譽稱「書法家」,也是幸事,絕非宋李咸熙與今人溥心畬等「羞談」之人所能理解。


該不該叫「書法家」?


晉 王羲之 蘭亭序 馮承素 摹(神龍本畫心 ) 紙本 24.5×69.9cm


但應知道,所謂歷史大法書者,哪個不是政、軍、文、醫等等各界之要,皆是某領域承襲中華民族文化少有之學問大家,抑或是綜合性學問大家,無一是「剝離學問主體」而獨立成「書法家」者,書寫不過是其時必為之技,是學問附屬之能。諸如王右軍、顏魯公、張長史、歐陽率更……等等。歷史法書名人,謂書寫是「餘事」,似閑來把玩消遣之「雕蟲小技」爾。「小技」者,即小道之技,是學問家對寫字而言。


該不該叫「書法家」?


顏真卿《祭侄文稿》 局部


古有「書如其人」之說,皆因古時所書內容必由己出,書必由衷,故有「書為心畫」之妙。而今「書法家」在把「寫字」升華為「書法藝術」之時,大多書必人文,罔顧內涵,脫離「主體」,甚或東車西轍。錯漏連篇者有之,不求累功與神韻者有之,只重趨怪亂形,還自謂追王趕米,超顏壓趙,捨我其誰?豈不知,已羞殺人也。傳統、古法廢盡矣,還敢自稱「書法家」,妄談「藝術」,不知羞乎!如此,再「熟練」也不由衷,實無法度而論之。筆者曾說:「書法是書寫中國文字的形式,書者在『吃透』文字內容後,將其融於心中,遂化於情,把自身的情愫,通過書法形式來表現文字所表述的內容。即讓人明白文字內容的同時,又讓人認識了書者,還讓人觀賞到書法文字內涵的藝術之美。書者用書法的表現和文字內涵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形成整體『內秀外美』的藝術作品。」望而今亂書者,「書如其人」卻也發揮得淋漓盡致,盡顯荒誕不經小人作怪也。正如明·項純德所云:「人品既殊,性情各異,筆勢所運,邪正自形。」


該不該叫「書法家」?


趙孟頫《尺牘十二札》


但,書法隨著時代發展,亦應體現時代之風貌,如秦篆、漢隸、唐楷……,盡在宗脈之中。那種斷祖離宗,沉浸西學,皆曰「創新」,孤立於傳統、古人之外,書法是中國傳統文化之精粹,傳統文化即是中華民族立命之本,並非是一蹴而就者。但看當今市上,書法已成急就趨利之技,各種成名成家進修班、培訓班、速成班比比皆是,到處招搖,以名利誘人,實為中飽私囊。因「現代」而「書法」,因嘩眾而書法、因入展而書法、因奪獎而書法、因評委而書法、因媚師而書法……,「字」不成字,俱為人面,不求「內功」,民族文化之書法,為何總摻以「西方標準」來評判?


該不該叫「書法家」?


沙孟海 行書 七律毛澤東詩詞 134×64cm 紙本


清劉伯簡云:「故書也者,心學也;寫字者,寫志也。」而今,「書法家」雖單列賦名,但絕非是傳統文化以外之物。筆者以為,現代書寫工具已非古舊,但只要練習傳統「書法」,就應以傳統「書法人」之標準去規範自己,築就傳統文化主體內涵而後「書法」。待功夫夯實,大體已立,神勢妙出,心手相應之時,再依而今名之「書法家」,亦不為晚。否則,正如晉·王右軍所言「忙則失其規矩」,果便非矣。有人或曰:書法乃大眾藝術,誰「家」不成?凡稱「藝術」必高於生活,雖大眾而不俗惡,凡能稱「家」,必把「藝術自我」矗立於「藝術共性」之上,上下互融,超群拔俗,高屋建瓴,獨樹一面,盡顯己長者也。絕非離祖斷根,率意胡塗,猶如西方之「嬉皮士」者,如此藝術,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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