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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元不錄狀告單位?部隊用人何時也量化公開?

原標題:狀元不錄狀告單位?部隊用人何時也量化公開?


作者:麥子沒熟;圖片來源:網路;美編:紫妖;


據澎湃新聞報道:湖北某地級市公務員夏敏(化名)公務員考試中筆試、面試總成績第一名,卻沒有被湖北省國家保密局錄用,將湖北省保密局告上法院。


在訴求被駁回後,夏敏已通過武昌區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已經寄送至武昌區法院,將上訴於武漢市中院。


雖然目前這個事件依然沒有結果,但湖北省國家保密局已處於輿論漩渦中,筆試面試都第一卻依然不被錄用,那筆試面試的意義何在?相信這個單位會維護單位形象和聲譽,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相比之下,有的部隊單位用人則更加玄妙,選人用人是一門大學問,德、才、績……孰輕孰重,如何把握則在於做決定的組織和關鍵人物。

「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好乾部五條標準」「軍事一票否決制」「安全一票否決制」「政治成熟」等等都是耳熟能詳的選人用人標準。不過實際上,也有少數心術不正的領導在用人中搞團團伙伙、講老鄉觀念、分親疏遠近,產生了一些不良影響。



幾乎所有幹部在受到不公對待時,都是秉承服從組織安排,認清自身不足的態度接受現實。有的因此轉業離隊,有的在崗位上一壓就是數年,在繼續盡心履職盡責中等待下一輪組織挑選,即便再次失利,也只能怪自己時運不濟。很少有像夏敏一樣公開質疑單位用人不公,甚至訴諸法律。


不是他們不想質疑,其實想來想去,也沒地方可申述,最多向紀委反映問題,但很容易引火燒身,被單位黨委扣上「為了私利對抗組織」「不達目的發泄私憤」的帽子,政治前途從此玩兒完。


關於用人問題,紀委顯然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除了違法亂紀、帶病提拔,用人這個事本就沒有特別硬性標準,用人所長,用人導向,領導自有自己的說法。


但這個導向和標準不能變化太快和反轉。比如有個單位用一批幹部時,強調軍事訓練一票否決制,提前提拔了軍事訓練排名靠前的兩名幹部,年底使用幹部時,又放著訓練考核第一名不動,反而提拔一名在上級考核排名倒數第一的機關「筆杆子」,官兵議論紛紛。



更可怕的是,在同一批提拔幹部中,出現幾種截然不同的雙面標準。比如使用的幹部有的「老實肯干」,有的「善於協調」,有的「基層經歷豐富」,有的 「機關經驗充足」。沒有被使用提拔的競爭對手則因為「過於老實沒魄力」,「為人投機取巧太圓滑」,「缺乏機關經歷」「缺少基層磨礪」等原因被PASS,總之,用你能找到一千條理由,不用你能找到一萬個借口。這個事兒也成為基層官兵永遠都無法搞懂的哲學題。


地方公務員有考核標準,公務員進上級單位需遴選考核,幹部轉業到地方有檔案分和考核排名。部隊發展到今天,在晉職晉銜,機關選調幹部等問題上,顯然也應該有一整套系統標準,可以參照地方考核,將條件、名額、標準、經歷打分全面公開,從報名考試人員中擇優選拔,最大限度排除領導用人不公嫌疑。大機關選調基層官兵,逢調必考,有名額編製全軍公開選拔,避免暗箱操作,將名額留給「關係戶」「軍二代」,給基層官兵上升空間和通道。



夏敏起訴保密局結果依然撲所迷離,也不一定能達到群眾想要的結局,但一定會促使人事部門依法依規行事用人權。


基層官兵在考核第一、任職經歷更充實時,理應優先提拔。但願在未來,能夠出現申訴部門,在官兵遇到不公待遇時,有地方反映,不被受理時有地方上訴,形成保護官兵合法權益的制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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