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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老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關了134天。該如何證明自己沒病?

周末,好多小菠菜在後台留言說怕怕,因為一則新聞——



劉剛

,4年前(2014年)以社會學生的身份,考入洛陽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英語教學專業。


到底做了什麼,讓人覺得他有精神病?

根據校方的說法:他「行為異常」,多次違反紀律、在微博詆毀學校老師,影響到他人的生活。


劉剛的母親余紅回憶,2015年7月,她接到該校外國語學院團總支書記陳貫安的電話:



暑假到了,你兒子不回家,看著有點不正常。


你來看看吧,要對你兒子負責。


你兒子有精神病,來學校看他看看吧。


陳貫安還提醒余紅,先不要給他打電話,以免他跑了,另外還讓她去找附近的精神病醫院。


這位被嚇得驚慌失措的母親,帶著精神病院的醫生到學校,還沒反應過來,就眼睜睜地看著兒子被綁走。


被強行送至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的劉剛,在裡面度過了134天,被灌藥、電擊治療、毆打……


為了逃出去,劉剛想了很多辦法。最後在多方努力下,2015年11月30日他拿到醫院的出院證明,並付清了兩萬八千元的費用。

出院後,劉剛開始找學校和醫院要說法,並提起上訴。


律師表示,醫院的行為違背了《精神衛生法》,在沒有證據證明劉剛存在自殘或傷害他人的行為時,仍對他進行強制治療,屬於人身侵權;另外,醫院提供的檢查報告是劉剛入院幾天後才出來的,也就是說,沒有按診療規範,確定患者是否有病再入院。


2017年9月,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宣判學校無責,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賠償劉剛醫療費用21673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


但是劉剛和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均不服,提起上訴。


2018年10月10日,二審在洛陽市洛龍區法院進行,可是最終也沒審出個結果,法官宣判休庭,擇天再審。


那劉剛到底有沒有精神病?



根據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的入院記錄來看,除了「病前性格孤僻」,其他項均顯示正常。


出院前,院方對其進行進一步會診。出院證明顯示,劉剛「臨床精神癥狀較前環節,但仍需進一步治療」,出院診斷仍為「精神分裂症」。

但是在2016年10月13日,劉剛主動去河南科技大學第五附屬醫院檢查,該院的腦電地形圖報告最下方,醫生得出劉剛「不是精神病」的結論。


所以說,他到底有沒精神病,至今仍撲朔迷離。


啊,波叔,哪天我會不會被當精神病啊?


這個問題,波叔很難回答。


因為生理上的疾病,可以通過各種指標去清晰地判斷,而診斷精神病的指標要模糊得多。

要判定一個人有沒有得精神,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一個被送進精神病院的人,想要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比登天還難。


很早就有人研究過這個問題,最後的結論是:

無法證明。


這位研究者叫

大衛·羅森漢

(David Rosenhan),他是一位美國心理學家。


上世紀70年代,羅森漢做了一個實驗,他找了8位朋友,加上自己一共9人,一同卧底進入不同的幾家精神病院。

其中一個實驗的醫院

裝精神病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


實驗前5天,大家不能洗澡、不能刷牙、不能刮鬍子,攢出一身臭汗、一臉鬍渣子。換做你,受得了嗎?


還得事先練習怎麼不吃藥,而又不被醫生護士發現——先把葯藏到舌頭底下,然後趁人不注意的時候丟進馬桶衝掉。


這個必須要練熟,要不然本來沒病,吃那些藥丸都得吃出病來。


除了日常訓練,羅森漢還制定了嚴格的實驗規範:


他們不能假裝有其他癥狀,只能夠對自己的醫生說有幻聽體驗,其餘一切表現正常:



有人一直在我耳邊發出「砰、砰、砰」的聲音。

之所以要選擇「砰砰砰」這種沒有特殊意義的聲音為主要癥狀,是因為當時的精神醫學文獻中,還沒有出現過類似的幻聽案例。


這讓醫生想根據之前的案例來判斷他們是不是真的有病都很難,只能依靠自己的診斷。


如果醫生說要入院治療,那麼當他們一住進病房,就要跟醫生護士反映自己的幻聽癥狀消失,而且感覺很好。


當時羅森漢的想法很簡單:癥狀都消失了,就該放人回去了吧?


萬事俱備,實驗開始。


羅森漢去到賓州某所公立精神病醫院。


他掛了號,跟醫生說:



我一直聽到一個聲音。砰、砰、砰。


醫生根本不知道自己開始掉入羅森漢的套路當中。他問:


砰、砰、砰?你說的是砰、砰、砰嗎?


羅森漢重複了一遍:



砰、砰、砰,沒錯。


其他幾名假病人也像羅森漢這樣,告訴醫生出現幻聽了,而且這種幻聽已經影響了自己的日常生活,有朋友介紹說這間醫院不錯,所以就來看病了。


結果他們全都「被精神病」,馬上入院,準備治療。


護士給羅森漢換上病號服,做身體檢查,結果根本沒查出毛病。


血壓正常;


脈搏正常;

體溫正常;


甚至神智也正常。


羅森漢按照計劃說自己的幻聽癥狀消失了。


但是沒人在意。


因為醫生已經診斷他是

偏執型精神分裂症

(paranoid schizophrenia):



這名39歲的白種男性……長期以來對親密關係保持極度矛盾的感受……情緒不穩定。他自稱有若干好友,但言談之間表露出對友誼的深度疑慮。


其他人的遭遇幾乎如出一轍。


9個假病人中有8人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另外一人被診斷為同樣嚴重的

躁狂抑鬱性精神病

(manic depressive psychosis)。


9個人平均住院治療19天,最長的有52天,最短的也住了一個星期。


你說我好端端的,怎麼突然就變精神病了呢?


有意思的是,醫生和護士沒看出來,其他真病人卻看出來了:



你沒有病。你若不是記者,就是教授。


你是來視察醫院的。


想混進我們革命群眾的隊伍?沒門。


看來真病人的眼光要比醫生專業一點啊。


九人最後可以出院的理由,都是因為病情改善了。

換句話說,

自從進來的那一刻起,你們就是精神病人。

現在你們的行為正常了,只是因為你們的病情好轉了。劉剛的情況就是這樣,他能拿到出院證明,不是因為證明了他沒精神病,而因為他好轉了。


根據這個實驗,羅森漢在《科學》期刊上發表了題為《精神病房裡的正常人》(On Being Sane in Insane Places)的論文,告訴大家他的研究成果——

精神病診斷不靠譜。



精神疾病的診斷並非依據個人內在狀況而定,而是受外在情境操控,因為所有診斷過程必然充斥這一類的誤差,結果並不可靠。


好好的一個正常人,為什麼會被診斷為精神病?


羅森漢認為,這主要是因為醫護人員一開始就給病人貼上了精神異常的標籤。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標籤效應」——人一旦被貼上標籤,就會成為標籤所標定的人,別人也會把你當成標籤所標定的人來對待。


既然你來到精神病院,你就應該是精神病人;一旦你被診斷為精神病,橫看豎看你都還是個精神病。


這是一個非常強大的邏輯,很難打破。


當然了,精神衛生界的很多小夥伴,對羅森漢的實驗和結論各種不服,雙方也就此結下了梁子。


有一所精神病醫院對羅森漢的結論很不爽,放言說接下來3個月,你們隨便派人來,我們一眼就能看出哪些人是正常的,哪些人是不正常的。


羅森漢天生愛玩,也不服輸。就跟你們繼續玩一把。


結果這3個月以來,醫院秉承認真負責的態度,自信地診斷出了41名羅森漢派來的假病人。

實驗結果

哪知道羅森漢給出了一個更加意外的答案——哥們,

這3個月我根本沒有派人過去啊!


也就是說,41個按你們的標準來說是真實的精神病人,被你們莫名其妙地又診斷為沒問題了。


到底他們是有病還是沒病,你不能自己打自己臉,得給我個準話啊。


又一次,羅森漢KO掉精神醫學界。他再一次用實驗證明了自己的觀點。


儘管他的觀點引起了不少爭論,但無可否認的是,他是那個率先喊出「你們看,國王沒穿衣服」的人,破除了精神病學的神話。


受到羅森漢刺激的精神醫學界也開始反省自身,做出了很大改進。


有一本至今仍然被當做精神障礙診斷依據的參考手冊

《診斷與統計手冊:精神障礙》

(簡稱DSM),初版是1952年發行的,羅森漢做實驗時用的是1968年的第二版。



裡面對癥狀的描述很含糊,比如對精神分裂症,就是「過度神經質之反應」、「人際關係疏離」這樣主觀性太強的句子。


羅森漢實驗讓這本手冊的第三版有了很大改進,增加了200頁的內容,對一種疾病的定義經常是這樣說的:



病人須出現A類癥狀至少四種,且持續兩周以上,B類癥狀三種,C類癥狀一種。


遺憾的是,對精神病的診斷無論再怎麼接近科學,它都不是百分百準確的。


一個人一旦被以各種理由關進精神病院,那他能夠藉助自己的力量逃離這裡的可能性非常小。


劉剛最終能逃離精神病院,已經是很幸運了。


但學校有什麼權力可以把學生送到精神病院?這是一個需要官方解答的問題。


如果有人有權利認為你有精神病,並且有可能把你送進精神病院,整個社會就會人人自危,細思極恐。



今日心情 恐懼


世界越是荒誕,證明自己就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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