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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立儲規則:朱元璋為何讓孫子朱允炆繼位

原標題:古代立儲規則:朱元璋為何讓孫子朱允炆繼位


古代立儲規則:朱元璋為何讓孫子朱允炆繼位


朱元璋的太子朱標在到陝西考察回南京的路上,染上風寒病倒,不久就死去了,年39歲,這對一心想要大明帝國穩如磐石和長治久安的朱元璋簡直是致命的打擊,傷心歸傷心,但還是要重新選擇君位繼承人。

中國歷代的君位繼承一般有三種遊戲規則:a兄終弟及法;b立愛立賢法;c嫡長子繼承製。這三種方法朱元璋都曾仔細考慮過。


第一,兄終弟及法。


中國歷史上的夏商兩代較多實行,這種君位繼承法的優點是長君主政,從表面來看似乎可以避免幼主繼位所帶來的權臣弄、政和外戚干、政的禍亂,但實際上這種繼承方法也有很多麻煩。當了皇----帝以後的兄長一般都不太願意將自己的君位傳給兄弟,總要千方百計地傳給自己的兒子,這就引發了君位繼承的爭奪戰。所以西周以後,中國歷代君位繼承就確立了嫡長子繼承製,但這並不意味著兄終弟及法完全退出了歷史,宋朝開國君主趙匡胤與他的弟弟趙光義之間的君位傳承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但趙光義當了皇----帝後並沒有再把君位傳給弟弟趙光美,這也怪趙光美不爭氣,弄出了謀叛的「大罪」來,趙光義自然而然將君位傳給了兒子。

元朝的君位繼承則相當混亂,這不得不說是元朝國祚短暫的一個原因。對此朱元璋是非常清楚的,大明朝建國前後,他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參酌唐宋」或「悉仿唐宋之制」,因此說,聰明過人的朱元璋應該是不會選擇這種兄終弟及的繼承製的。


洪武晚年朱標太子突然薨死,朱元璋痛不欲生,一生勤政的他居然有六七天不理朝政。有大臣出來為國分憂,提出讓二皇子朱樉或三皇子朱棡繼位,但都被朱元璋一一否定了。


第二,立愛立賢法。


這種君位繼承法在中國歷史上海是有過很多先例的,最為有名的要算秦始皇死後,宦官趙高威逼李斯立了先帝秦始皇的「愛子」胡亥為帝;隋朝開國君主隋文帝廢了太子楊勇而立了「愛子」楊廣為太子。這種以先帝所愛而立為皇儲者,實際上沒有規則可言,相對隨意性較大,且最為關鍵的是極有可能引發老皇----帝死後的君位爭奪戰或皇族內訌、權臣干政與外戚專權。所謂的「立賢」,這個「賢」也是以先、帝的價值標準來評判的,中國歷史上充滿理性的好皇----帝很少,甚至少的可憐。也就是說所謂的「立賢」就是「說你行就行,說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因此,在很大程度上,「立賢」跟「立愛」基本相等,它的禍害也不亞於「立愛」。


對於立愛立賢的方法,儘管大家都知道其危害性,但還是有很多君主採取這種辦法,而且這些立愛立賢的先(帝)都是一些很有作為很傑出的帝王,秦始皇、漢武帝、隋文帝莫不如此。

聰明一世、精明過人的朱元璋曾經也動過立愛立賢的念頭,據「正史」記載,朱標太子死後,悲痛欲絕的朱元璋在大臣的勸解下,稍稍鎮定了一下情緒,重新考慮君位繼承人問題。朱棣欽定的《明太祖實錄》是這樣記載的:


就在朱標太子死後的第三天,朱元璋在皇宮的東角門召集朝中重臣,討論未來君位繼承人的問題,他是這麼說的:「朕老了,朱標太子不幸死去,我們大明遭此厄運,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國家要是有年長的君位繼承人的話,那是天下蒼生的福分啊。』朕第四子朱棣賢明仁厚,英勇威猛,雄才大略,他很像朕,朕想立他為太子,諸位愛卿意下如何?」朱元璋剛說完,翰林學士劉三吾馬上應對說:「您所言極是,但是您要是立了燕王為太子,那麼將燕王前面的2個哥哥朱樉和朱棡放在什麼位置了?」朱元璋無法回答老臣劉三吾所提的問題,於是又傷心的大哭起來了,重新立太子的事情就此打住了。(《明太祖實錄》)


從洪武君臣的這段對話來看,劉三吾的潛台詞是在說,皇----帝您要是跳過老貳、老三而立了老四為太子,這將隱伏了巨大的麻煩與危險啊,朱元璋是個聰明人,他當然聽懂了劉三吾的弦外之音,最終放棄了「立愛」的念頭,不得不採取最為普遍和「保險」的君位繼承法——嫡長子繼承製。


第三,嫡長子繼承製。


嫡長子繼承製是中國傳統社會裡最晚出現的君位繼承法,它的確立最早是在西周,後來在歷朝歷代中應用的比較普遍。之所以如此,關鍵在於嫡長子繼承製具有相對「價值中立」的遊戲規則。兄終弟及法很容易導致佔據君位者不願再將君位傳給兄弟,而要傳給自己的兒子的局面,由此隱含了皇族內訌的禍根;立愛和立賢法更是弊端百出,什麼是「孝子賢門」?會拍馬屁就行,這種方法很難做到不偏不倚,而嫡長子繼承製基本可以克服這種弊端。

但是這種繼承製也有風險,那就是嫡長子先死了——老皇----帝沒死,太子先死了,這時應該由嫡長子的嫡長子來繼承君位,如果這個嫡長子的嫡長子也死了,那就按正妻所生的兒子長幼順序以其最長的兒子來繼承,明朝初期朱元璋、朱標、朱雄英、朱允炆之間的君位繼承關係就是這樣的;其次,皇----帝正妻有不育的風險,這時就要考慮由妃子們或者宮女們所產的皇子來繼承君位了。明萬曆帝的君位繼承人明光宗就是宮女所生的。


但中國傳統社會的皇----帝不像西方中世紀的皇----帝那樣可憐,信奉基督教,堅持一夫一妻制,而是擁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生出了多的可能連皇----帝自己都記不住他們名字的龍子龍孫,要在這些龍種中尋找繼承者,那必須得有法則,否則很有可能導致骨肉相殘。為此,古代中國人設立了在立嫡無望的情況下立庶長子的規則,就是在妃子所生的孩子中立最為年長的。這種繼承法的優點在於「客觀性」——看誰先來到世上。因此相對前兩類繼承法,嫡長子繼承製基本可以杜絕君位繼承引發的危機,故而得以普遍實行。正是出於這種考慮,朱元璋為確保大明帝國萬無一失地和平過渡而作出了理性的選擇。


洪武二十五年,朱標死去,朱元璋傷心的頭髮鬍鬚全都花白了。他悲痛的不僅是自己老年喪子,而且還隱含了對大明江山的擔憂。後來他多次召集群臣,討論大明國事,在考慮君位繼承時,先後否定了「兄終弟及法」和「立愛立賢法」,最終選定了「嫡長子繼承法」,這是他聽從了老臣劉三吾的「皇孫世嫡承統,禮也」的建議後作出的決定。這年的九月朱元璋正式冊立了朱標太子的兒子朱允炆為未來的君位繼承人。對於仍然選擇嫡長子儲君法,朱元璋是這樣說的:「自我創天下而以天下傳之庶孳,萬世而下有庶奪孳抗宗者,我開其亂也。亂傳而萬世之傳,足慮焉」。


雖說皇太孫朱允炆年少,缺少為政經驗,但可以慢慢培養。這是朱元璋明智而有無奈的選擇,但絕不是一個錯誤的選擇,至少在那個時代是這樣的。明嘉靖年間的文人高岱曾經這樣剖析朱元璋的無奈心態:「所以欲易儲而不果,蓋亦有甚難處者於其間。何也?創業之主,其所為即後世之所程法。況繼體垂統,大事也,祖訓著有定製,豈容所行之不符也?蓋欲易儲者,所以貽一世之安;而終不易者,所以定萬代之法。是故有權衡輕重其間,而又況有秦晉二王在,尤難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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