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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沈醉到香港探親被人謾罵:早點滾回去當你的文史專員

原標題:晚年沈醉到香港探親被人謾罵:早點滾回去當你的文史專員


來源|《文史月刊》2010年第02期  


作者|李慶生


原題《晚年沈醉香港行》


一、他不像「嚴醉」


香港《新晚報》1981年1月6日第一版第一條位置上,一則大紅套色標題瞬時轟動香港——前軍統大員、《戴笠秘史》作者沈醉將軍偕女抵港小住大陸以外子女前來團聚


儘管沈醉對其探親之行不願聲張,但是像他這樣的人物,要想銷聲匿跡,是很難辦到的。


沈醉長達18年的軍統生涯中,大半是搞行動工作,即逮捕、綁架、暗殺、破壞、刑訊,非但身體力行,而且編著了一部《行動術講義》,培訓了3萬多名行動人員,以致知情者一向背地裡稱之「殺人不眨眼」。《新晚報》在套紅的標題下為沈醉美言了幾句,「沈醉將軍雖已六十七歲,但身體仍很健康,精神飽滿,談笑風生,並不像傳說中和小說《紅岩》中描寫的殺人不眨眼的『嚴醉』那樣可怕。」


某日晚飯之餘,沈醉正與兩位朋友敘舊,忽接一位老友電話,說他有個小孫女想看看「嚴醉」,不知「嚴醉」可否接見。沈醉笑而應之。通話未久,老友隻身走進屋來,沈醉急問:「你為什麼不帶孫女來?」對方緩步上前,邊走邊說:「帶來了,帶來了。」然後從身後拉出一個十多歲的小姑娘。小姑娘戰戰兢兢,「哇」地一聲又躲了回去。足有20分鐘,她才敢把「嚴醉」從頭到腳打量一番。


小姑娘的思維仍停留在《紅岩》上,她問沈醉,江姐是否真有其人,沈醉為什麼要用竹籤子去刺江姐的十個指頭。


「你要不要聽聽這段經過?」


「要,要。」


「江姐被捕後,特務頭子徐遠舉(《紅岩》里的徐鵬飛)用盡一切軟方法對江姐利誘,失敗後,就開始對她採取刑訊。那天,我正好有事去找徐遠舉,見他一連問了十多個問題,江姐一句也不回答。徐遠舉用手在沙發前的茶几上狠狠一拍,大喝一聲,『給我把她的衣褲全部剝下來!』站在兩旁的幾個彪悍特務嬉皮笑臉地朝江姐走過去。這時,江姐大喝一聲:『不許動我!』一直不開口的江姐突然講話了,徐遠舉非常高興,馬上叫兩個擔任記錄口供的特務留心記好。江姐用手把散亂的頭髮理了一下,怒氣衝天地說:『我是連死也不怕的人,還怕你們這種卑鄙的手段嗎?我問你,你媽媽是不是女性?你老婆、女兒是不是女性?你這種可恥的手段連你媽媽你老婆女兒都一樣侮辱了!』在這一連串的怒斥之後,江姐把上衣扣子解開了幾個,又大喝一聲,『不怕人類所有女性來懲罰你們,你們就來剝掉我的衣服吧!』徐遠舉不知怎樣才好。我用腳輕輕地在他腿上踢了一下,小聲說:『你不會用別的方法嗎?』就這樣,他才下命令用竹籤子去刺江姐的指頭。」


小姑娘聽入神了。沈醉回過身,頗有感慨地對3位朋友說:「可怕的不是我沈醉,可怕的是中國的舊社會。」

二、「這個錢是誰的我還不知道么?」


沈小熊來到旅店看望她的父親。沈小熊是沈醉的二女兒,在美國經商。沈醉去香港之前,她與丈夫返回台灣。沈醉抵港之後,她即由台赴港,與父親相處20多日。這裡記敘的僅是沈醉父女第一天見面的情景。


沈小熊一進屋,就問沈醉為什麼住在如此窄小的屋子裡。沈醉申辯說:「這家旅店並不次,這間屋子每天200元港幣,夠好的了。」沈小熊回駁道:「200元港幣算什麼,至少也要住1000元港幣的!」沈醉苦笑起來。


是的,他帶去的外匯不多。不過,他有他的來源———到香港以後,受報館約稿,沈醉將他特赦後與中國末代皇帝溥儀一起工作多年所知道的溥儀的情況寫成《皇帝特赦以後》(近5萬字),交香港《新晚報》發表。沈醉離港之前,還把他在重慶、北京兩地改造生活的片斷寫成《戰犯管理所見聞》,在香港、日本報刊刊登。


這樣一來,他個人所得稿費以及版稅是相當多的。值得提及的是,沈醉在香港新聞界的某些親友,三番五次地勸他寫一篇類似「小罵大幫忙」的文章,這樣不僅可以得到極為優厚的報酬,而且可以博得有關方面的讚賞,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儘管沈醉拒絕了這些親友的「好意」,但是眼下的沈小熊是希冀沈醉這樣做的,所以在談話中,不可避免地提到了段克文時來運轉的「好事」(段克文系原國民黨軍統局上校專員,1975年獲赦釋放後申請去台灣,以後由香港去美國)。沈醉明確告訴沈小熊,台灣當局可以出高價收買段克文,卻不可以收買從舊社會起就看不起段克文的沈醉。


沈小熊最後對沈醉的談話還是落到「港幣」上來。她告訴父親,沒有錢花盡可找她,她在美國經商,有的是錢,說著說著便從衣袋裡取出一張支票來。沈醉好言叫她收回去,然後笑著說:「你是美國籍人,卻從台灣島來,這個錢是誰的我還不知道么?」沈小熊長嘆一聲:「過去媽媽總說你如何如何精明,我看爸爸現在你真是有點老糊塗了。」


三、有人「發難」


1981年1月18日,國民黨《香港時報》為對其他香港報紙報道沈醉抵港小住的套紅標題報復,也不惜工本做了一個套紅標題,題目是《戳穿沈某可恥目的》。該報以「一群熱愛貴報的讀者」名義,開始對沈醉發難。


「……近閱本港幾家匪刊,對黨國叛逆,共匪統戰走狗沈某來港小住之消息,大登特登,使我們極為氣憤。我們當中與沈過去有相識者,曾訪沈於旅舍,向其曉以大義,勸其迷途知返,回頭是岸,而能在此反戈一擊,痛改前非,為時未晚,豈料此一走卒竟到了不可救藥之程度。我等對其已仁至義盡矣,現為戳穿其可恥目的,並促其認真考慮其前途,欲借貴報一角,發表我輩對此走卒一篇逆耳忠言,兼警頑愚,敬乞早日給予刊登為感!」

「……我們奉勸沈某,還是早點滾回去當你的文史專員替共匪編造誣衊黨國的資料,換一碗棒子麵『歡度』你那可憐的晚年吧!話又說回來,沈某如人性尚未全失,真的有點父子之情,欲敘天倫之樂,只要真心改悔,回頭還是有岸可登,若以往種種均系被迫,則可乘此良機,選擇自由道路。百世流芳乎?萬年遺臭乎?全在今日一念之間,望慎擇之!深思而熟慮!」


被人謾罵,畢竟不是一件快事,特別是在遭受誹謗的時候。沈醉夜不能寐,和衣而起,取出紙筆,三易其稿,最後寫成如下文字:


讀本港某報十八日第四版所指之沈某,毫無疑問,指的是我,如不奉答,太失禮了!當此離港之前,只好簡單說幾句。


我這次來港會親訪友屬個人行動。老實話,我開始連自己也不敢相信,像我這樣的人,居然也能得到批准出來,並且准許我在大陸唯一的女兒也能一道出來,所以我得到批准,便立即動身,絕沒有如某報所說奉命來港推銷什麼「統一」「三通」,而只是在與個別親友在交談中,有人問我對這兩個問題的意見。


我認為作為一個中國人,在這樣一個重大的大是大非問題上,決不會沒有自己的意見和看法的。任何一個中國人,也決不會不贊成與渴望中國早日統一的……


沈醉將以上文字作為書面談話交給香港《新晚報》,該報在沈醉返回北京以後發表了。


四、早知歸路


香港鬧市尖沙咀的一家旅店裡,出現了不尋常的第二次握手———沈醉緊緊握住粟燕萍和她丈夫(前國民黨上校團長)的手,一口鄉音,帶著歉意說:「我很抱歉,沒有盡到丈夫的責任,也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女兒們靠你們撫養成人,我是特意來感謝你們的。」


粟燕萍淚流滿面:「請不要再提過去的事情,今後我們交個朋友吧!」


沈醉連連擺手:「我們不交朋友,我們是親姐妹,兩家原是一家,不要再分彼此。」沈醉轉向粟燕萍的丈夫說:「我有四兄弟,我行三,就叫我三哥吧。」

滿屋親友鼓掌、流淚。


歡宴之中,一位朋友徐徐站起:「滄海(沈醉的字)兄今事叫人生疑,你從來都是手毒心黑,自己提槍不知打了幾多人,可是現在全沒了往日德性。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你教我信神還是信鬼?」


沈醉手舉杯盞:「不要信神,也不要信鬼,要信人———包括我這個被共產黨改造過的人。」


一樁30年的夙願實現了!沈醉歸來時,不僅使香港輿論界大吃一驚,就連深圳海關人員也頗感意外。


沈醉父女的出國護照有效期為1年,香港方面允許居住的時間為半年,按照香港移民條例的最新規定,凡在港連續居住180天者,即可申請定居權。為了促成沈醉至少住滿這個時間,香港諸位將為他提供巨額贈款,安排舒適住地。然而沈醉在27天以後回來了。


為了表達他對親友的歉意,為了消除輿論界的懷疑,沈醉臨行之前對香港記者公開了他的秘密———「因為我想起我母親對我說過的一句話:一個人可以不做官,但要做一個人。」

莫道千古絕唱,沈醉早知歸路。香港《新晚報》在「新語」欄發表文章說:「沈醉本人是自有抉擇的,儘管來到了這個東西方的十字路口,他並不彷徨,說要回去,就果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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