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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偽滿洲國推行的「行政供出」是一種怎樣的政策?

自日本在東北提出「第二次滿洲開發五年計劃」之後,東北勞動力不足的問題更加突出了。儘管日本加大了在華北和東北本地的募集力度,但仍無法達到所需求的數量。為此,1941年7月1日,偽滿洲國國務院發布了《國內勞動者募集緊急對策綱要》,開始對勞動力募集施行「強力的行政斡旋」,即向縣旗攤派,縣旗則指揮勞工協會,將攤派之勞動人數限期供出。

偽滿勞工

1941年9月10日,偽滿洲國國務院又頒布了《勞務新體制確立要綱》,決定解散滿洲勞工協會。過去協會所執行的事務中帶有行政性質之事務,改由政府處理之。同時以勞動統制協定為基礎,協助政府勞務行政,訓練企業內部辦理勞務職員,以經營有關招募、使用、管理勞動者的共同事業為目的,設立社團法人——勞務興國會。要使政府和興國會成為一體,在全國開展勤勞興國運動。事實上即試圖將整個滿洲國可用的勞力全部徵用出來,以滿足日本戰時工業的需求。

勞工工作中

1942年2月9日和3月1日,偽滿洲國政府又先後推出《勞動人緊急就勞規則》和《關於勞動人緊急就勞實施要件》,規定在「公共事業或國策事業重要事項之遂行有緊急必要之時,辦理該事業者(以下簡稱事業人)得繕具左列各款事項,向民生部大臣聲請配置所需之勞動人」《勞動人緊急就勞規則》(1942年2月9日),如偽民生部大臣時常命令偽省長或偽新京特別市長提供所需勞動力,而偽省長接到供出命令後,指令市縣旗執行,偽市縣旗長則就該地區內之居住者中指定就勞者,命其就勞。要件中規定凡18歲以上50歲以下的男子,只要不是軍人及家屬、學生和「公務人員」,均將被指定為「就勞者」,不得逃避。

偽滿勞工

這些強制措施的出台,意在更大程度上掠奪東北勞動力資源,以政治權力和武力強制推行,以法令的形式規定了平民們為國家勞動的義務。此種「行政供出」,以及不久即全面施行的「勤勞奉公」制度,構成了偽滿洲國後期募集勞動力的主要方式。

張憲文、張玉法:《中華民國專題史(第十二冊)》

編輯:浙江大學中國近現代史所研究生 蕭宸軒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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