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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裝的監控正對著通道 這算不算侵犯隱私?

最近家住杭州小和山高教園區附近的劉先生(化名),頗為煩惱。一個多月前,他發現鄰居在圍欄上安裝了一個監控,說是對著門前公共區域,可門前的這條路就是他從後院出入的唯一通道。劉先生感覺行蹤每天都被人家監視一樣,很不自在。

劉先生認為,如果物業部門來安裝監控他沒有任何意見,甚至願意自掏腰包來安裝,但是個人安裝還對準公共區域,他認為此舉欠妥。

鄰居圍欄上的監控

對準自己後院的通道

接到劉先生的報料後,錢報記者來到小和山高教園附近的水木清華小區。這個小區規模不小,緊挨寶壽山景區,內部有高層也有別墅。劉先生反映監控問題的區域,則屬於該小區的別墅區。

在劉先生的指引下,記者見到他所說的那幢別墅。門口有些雜亂,一堆磚塊堆放在地上,佔了大半條路。順著這堆磚塊往遠處看去,可以看到在鐵柵欄圍牆東南角的上側,架著一台監控。監控正對著門前的這條路。在監控的不遠處,就是劉先生的家。

「就是這台監控,讓我感覺非常不舒服。」劉先生說,這條路是他通往後院的唯一通道。監控裝好後,他感覺每天出入都被他人監視一般。

小區物業的朱經理對這個情況很了解。「這個監控是他們家打牆的時候架起來的。」朱經理介紹,監控差不多是在9月初架起來的。當時劉先生也和物業反映過,說監控的鏡頭直接對準了他們家後院的方向,後來經過溝通協商,安裝監控的業主把監控挪了個方向,對準了門前的馬路。

錢報記者也輾轉電話聯繫了該戶業主的主人溫先生(化名)。溫先生說,他在圍欄上架設這個監控的初衷是為了安全考慮,至於鄰居提到的個人隱私問題,他認為,「公共區域不存在個人隱私問題。」

類似的「不舒服」

有沒解決辦法

究竟溫先生的這個監控有沒有侵犯到劉先生的隱私?錢報記者在隨後的採訪中了解到,像劉先生遇到的困惑,並非個例。

因為這個攝像頭安裝的位置有點尷尬,雖說它安裝在溫先生自家圍欄上,瞄準的是那條一米來寬的小區公共道路。但是劉先生家後花園一出來就是那條小路。他覺得,他和家人進進出出,不是都被「監控」了嗎,這難道還不是「侵犯了我家人的個人隱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侵害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民事權益中就包括了「隱私權」。隱私權中具體還包括:個人生活安寧權,說的是按照自己的意志來支配個人私生活,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與破壞的權利。包括普通人的私生活不受非法窺視和騷擾、公民的住宅神聖不可侵犯等;個人信息的控制與保守權;隱私的利用權等。

浙江東鷹律師事務所律師金志傑說,就文中這個事件來說,判斷是否「侵犯」的核心是溫先生有無將所攝錄的包括劉先生家人出入的信息,在沒有得到劉先生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公開傳播。如果僅僅是攝錄,而且攝錄範圍又並非是劉先生的私人領地,那金律師個人認為,還構不上侵犯個人隱私。金志傑補充,如果某人拍下一對情侶不願為人所知的親熱照片(比如情侶在車內,或者密林深處等較為隱秘的場景),僅僅是拍下,問題不大,但是如果他將這張照片放到了朋友圈進行公開傳播,那就侵犯了被攝像者的隱私權。

話題回到這件事中的這兩位業主,劉先生的不舒服可以理解。現實中,曾有在樓道上自行安裝攝像頭的,有判例是要求拆除排除妨礙的,也有判例是駁回拆除訴求的。

金士傑律師建議,兩位業主可以在物業的主持下進行溝通協調,比如調整下攝像頭位置,或者如果溫先生覺得這個部位是小區監控盲點,可以建議物業增設攝像頭,而不要自行安裝。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 本報記者 藍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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