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病,丈夫離婚,理由是:她都不能做家務,不離婚幹嘛!
婚姻應該映射出兩個人美好的一面,原本沒有的品質在這段感情中顯現出來,兩個人都會成為更好的自己。
昨天,在網上看到了一則新聞,妻子婚前做過腦瘤手術,當時丈夫知道這件事後,不僅沒有分手的念頭,反而滋生了要對妻子更好的念頭。但是四年過去了,命運好像開了個玩笑,妻子再次患病,丈夫卻提出了離婚。理由是:她都不能做家務了,不離婚幹嘛。
雖然丈夫最後如願離婚了,但被全網嘲。我想說,這樣的男人不懂婚姻,也不配擁有愛情。
愛情能讓人變成勇士,愛情可以給人勇氣、動力,讓人們面對、承擔原本不願意去做的事情。
但當愛情消逝後,另一半出現危難時,你是否還願意與ta共同負擔這份危難?因感情破裂離婚叫勇敢面對,因無法共患難離婚叫做沒有擔當,婚姻從來都需要擔當。我以為,在危機面前,婚姻的定義應該是:哪怕我們今天吵得再凶,明天意外降臨,我們也一起扛過去。
曾在網上看到過這樣的故事:在妻子患漸凍症5年時,丈夫決定背她去旅行。
此時妻子已經無法自理、四肢不能自由活動,甚至喪失了語言表達能力,只有意識還清醒。他說年輕時她總想出去走走,一直也沒有實現。現在再不去,他怕留遺憾。儘管他們現在每個月僅有1800元退休金的收入,房子也被丈夫變賣用來給妻子治病。
婚姻與戀愛不同的地方在於,它就是生活本身、是生活最真實的那個樣子,也許露著獠牙,也許還有溫情,婚姻需要更多的責任心和擔當,這不是道德綁架,這是應有的契約精神。
是的,婚姻需要的不僅是愛情,還有那份因契約而產生的責任。
那個被全網群嘲的丈夫,他擁有離婚的權利。但當他選擇這樣做的時候,他失去了做一個有擔當、有情義的男人的機會。
他可能會找到一個可以做家務的妻子,但他再也無法擁有一份真摯的愛情,一段風雨同舟的婚姻。
戀愛時,我們找到我們最好的樣子。
而婚姻中,我們則會找到本來屬於我們的那份生活的樣子。
我們想要選擇一個人共度餘生,除了想要和他共度歡愉時光,我們也想他能夠填補我們缺失的安全感,修補在他缺席時我們所受到的傷害。
我們希望和他在一起,我們變得無所畏懼,我們感覺到背後有力量,眼前有亮光。
因為對方,我們為自己的婚姻感到驕傲,我們感到值得,而不僅僅是傳宗接代。我們能感覺到我們是有感情地活著,而不是麻木地苟且著。
婚姻中讓人生氣、不爽的事情很多,我們可能吵架時出言不遜,可能一年有那麼幾天特別不想回家,這些可以被理解,因為我們是普通人。
但是你要知道,你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你將你自己的底線放在了哪裡。不要輕易踐踏自己內心深處讓你成為你的那些寶貴的東西。
一個人對待婚姻的態度,對待伴侶的行徑藏著他人格的高度、品行的好壞、情義的薄厚。分手見人品,長久的婚姻更見人品。
※揭秘:婚姻中遭遇家暴、出軌、被離婚的女人,是命不好造成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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