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卷三(原文連載)
原標題:《梅花易數》卷三(原文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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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巍賦言
針對「梅花易數」占卜方法,當下越來越多的人士對其從好奇、神秘到急於想學、想動手、想感覺那種「信手拈來」的狀態。但是當下是一個信息時代,也是一個競爭激烈的時代,更是一個生存危機的時代,同時更是一個人心浮躁的時代和信念缺失的時代。
絕大多數的人們生活在一個外象麻痹與自我麻痹的萬花筒里,空洞中有一些真實,真實中似乎有一些虛幻。
所以「急功近利」求獲心中是一種癥狀;
所以「自我認知」尋找自我是一種癥狀;
所以「被人認知」欲求認同是一種癥狀;
所以「刻舟求劍」故步自封是一種癥狀;
所以「杯弓蛇影」畏首畏尾龜步前行更是一種癥狀;
《易經》千古奇書,中國文化的源頭活水,也曾被稱為「天書」,也曾被譽為群經之首,更被稱為「東方聖經」,其「象數理占」各成一系,又合為並重於張弛之間。
本文推送《梅花易數》是繼《易經》而後至宋代對易學的一個偉大升華。相傳為邵雍所作,《梅花心易》是《梅花易數》的發展和延伸,相比於《梅花易數》,《梅花心易》更加靈活通變,《梅花易數》中的「心易占卜玄機章」中記載「占卜之道要變通,得變通之道者,在乎心易之妙耳。」學習梅花心易,先要融會貫通術數的象、數、理、占,因為梅花心易取卦更為靈活快捷。《易經·繫辭》說;「寂然不動、感而遂通」,這就是梅花心易占卜的指導原則。
針對此占術,心不靜難成、急功近利難成、邪念並重者難成、私慾心中難成、拔苗助長之心難成。
針對此占術,沒有義理精研難成、無發散性思維之指引難成。
曾經我的一些針對梅花易數相關文章中確有提及方法,技巧類,但僅僅是外因,內因卻需築基方法與恆久(百度:唐巍梅花)。由衷希望學習者千萬遵循「正本清源」,追本溯源是根本,速成班,培訓班僅僅是一個「海市辰樓」的圖案而已。另,在學習過程中,市面書籍未必是根,真實的「根」需要用心尋覓,那就是每一件事情,每一個問題,每一個態勢,務必找到其源頭活水,然後舉一反三而得其魂。
曾有人希望我出書,我說,針對《易經》類各方略,本人自愧尚才疏學淺,尚在吸收祖先智慧遺產的源泉,尚在貪婪的吸允著其先祖易風易德,「出書」也就是樹碑立傳,如果尚在祖先遺易之智中踏步,且尚不可明理其五分完備,且沒在祖先易風易德源頭下發展並推陳出新,那就談不上發展,這時你如果被稱為「大師」或自封「大師」,那就貽笑大方,誤人子弟三生了。
正本清源的前提是敬畏之心!!
《梅花易數》
(宋)邵雍 著
觀梅數訣序
磋呼!《易》豈易言哉!蓋《易》之為書,至精微,至玄妙。然數者,不外乎易理也。有先天後天之殊,有叶音取音之辯,明憂虞得失之機,取互變遲速之應。數有前定,禍福難測。易理灼然可察。予求得先天、玄黃、靈驗諸篇,外采《易辭》曰:觀梅數訣,列圖明五行生剋旺衰的之理,分例指避凶趨吉之道。後學君子幸鑒焉。《易辭》曰:易有太極,是分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萬物。卲子曰:「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說卦傳》曰:「易逆數也。」卲子曰:「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自乾至坤,皆得未生之卦,若逆推四時之比也。後天六十四卦仿此。」
八卦定陰陽次序
乾為父 震長男 坎中男 艮少男
坤為母 巽長女 離中女 兌少女
變卦式八則
澤火革 體金、互巽木 變澤山咸
火金 艮土
離卦初爻,陽動變陰,變艮兌金,兌為少女,離火克之。巽為股,乾金克之,曰:「傷股」。得艮土生兌金,斷曰:「不至於死。」體用於變爻,作動靜取之。動者為用,靜者為體。
地雷復 體土、用木 變地澤臨 兌金
木是用爻,斷出軟物,文章之體也。
天澤履 土體金、金用土、互卦木火 變乾卦
此卦斷出是鐵器之物
澤火革 土用金、金體火、互卦金木 變火雷噬磕,此卦乃用金火體,夏火得旺,能出土,必是土物也。
雷澤歸妹 用木、體金、互卦火水 變火澤睽,用爻屬木變火,體卦屬金。四爻變卦成艮,土能生金,斷出是鐵。
澤天夬 體金、用金、互卦金 變兌卦,此卦非金是石,斷是破磁鐵也。
澤火革 互卦金木 變艮卦,本卦得澤火革,為少女,近物為口,遠取羊。內離為中女,近目,遠取雉。初爻變艮為土,土能生金,則扶起兌金之體,次除去初爻,移上四爻,又成巽木,斷得傷股之災。得初爻變艮土生兌金,是故有救而不至於死也。
「近取諸身」,乾頭、坤腹、震足、巽股、坎耳、離目、兌口、艮手(人身);「遠取諸物」,乾馬、坤牛、震龍、巽雞、坎豕、 離雉、艮狗、兌羊(畜道)。
天水訟卦變兌,欲要求財,蓋卦是體生,而乃瀉己之氣,其財空望,次得離卦屬火,能克金。其日午時,客來食去酒,返自消耗也。
占卦訣
又如占卦而問吉事,則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吉事應之必速。變看生體之卦,於八卦時序類訣其日時,如生體是用卦,則事即成。生體是互卦,則漸漸成;生體是變卦,則稍遲耳。若有生體之卦,又有克體之卦,則事有阻節,好中不足。再看克體卦氣阻於幾日,若乾克體,阻一日,兌克體,阻二日之類推之。如占吉事,無生體之卦,有克體之卦,則事不諧矣。無克體之氣,則吉事必可成就矣。
有如占不吉之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有救而無害;如無生體之卦,事必不吉矣。若以日期而論,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事應於生體卦氣之日;有克體之卦,則事敗於克體卦氣之日。要在活法取用也。
體用互變之訣
大凡占卜,以體為其主,互用變皆為應。卦用最緊,互次之,變卦又次之。故曰:用為占之即應,互為中間之應,變為事占之終應。然互卦則分其有體之互,有用之互。如體在上,則上互為體之互,下互為用之互,體卦在下,則下互為體之互,上互為用之互。體互最緊,用互次之。
例如:觀梅恆卦,互兌、乾,兌為體,互見女子折花。若乾為體,互則見老人折花矣。蓋兌、乾皆克體,但取兌而不取乾,此體互用之分。大凡占卦,變卦克體,事於末後,必有不吉。變生體及比和,則事事臨終有吉利。此用互變之訣也。
體用生克之訣
占卦即以卦分體用互變、即以五行之理斷其吉凶。然生克之理,於內卦體用互變,一定之生克。若外卦,則需明察其真生真克之五行,以分輕重,則禍福立應。何也?假如乾、兌金之體,見火則克,然有真火之體,有火之形色。真火能克金,形色之火則不能克。能克則不吉,不能克則不順而已。蓋見爐中火,窯灶之火-,真火也。烈焰巨炬,真火也,乾、兌為體,遇之則不吉。若色之紅紫,形之中虛,槁木之離,日火之火,則灶之形色,非真火也,乾、兌之體,不為深忌。又若一盞之燈,一炬之燭,雖曰真火,細微而輕,小不利耳。又若震、巽之木體,遇金則克。然釵釧之金,金鉑之金,成錠之銀、杯盤之銀、與器之錫,瑣屑之銅鐵,皆金也。此等之金,豈能克木?木之所忌者,快刀鋭刃,巨斧大鋸。震、巽之體,值之必有不吉。
又若離火為體,見真水能克。然但見色之黑者,見體之濕者,與夫血之類,皆坎之屬,終忌之而不深害也。余卦為體,所值外應,克者皆以輕重斷之,若夫生體之卦,亦當分辨。土與瓦器皆屬坤卦,金遇之,土能生金,瓦不能生也。樹木柴薪,皆木也,離火值之,柴薪生火之捷,樹木之未伐者,生炎之遲也。木為體,真水生木之福重,如豕如血,雖坎之屬,生木之輕也。其餘五行生剋,並以類而推之。
體用衰旺之訣
凡體卦宜承旺,克體之卦宜衰。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之月土,此得令之卦,承旺之氣。雖有他卦克之,亦無大害。用互變卦,承旺皆吉,但不要克體之氣旺。而體卦氣衰是不吉之占。占者由此,若問病必死,問訟必敗。若非問病與訟而常占,則防有官病之事。末臨其期,在於克體卦氣之月日也。若卦體旺而復有生體之卦,吉事之來,可刻期而至矣。若內卦外卦有生扶體者,體卦雖衰,亦無大礙也。內卦並無生體,雖體之卦黨多,皆是衰卦,終不吉也。故體用之卦,必須詳其盛衰也。
體用動靜之訣
占卦體用互變既分,必以內卦之卦察其動不動。不動不佔,亦不斷。其吉凶悔吝,生乎動也。以體卦為靜,互卦為靜,用卦變卦則動也,此內卦之動靜也。以外卦言之,方應之卦,天時地理之卦,應皆靜。若人事之應,器物之類,則有動者矣。器物本靜,人持其器物而來,則動矣。若乾馬、坤牛,皆動者也,蓋水之井沼,土之山岩石,皆靜也,人汲水擔水而前,水之動也。又有人持石負土而前,土之動也。與外卦之應,觀其動靜而審其吉凶,動而吉者,應之速;動而凶者,應凶之速;不動而應者,吉凶未見也。此則外應體用之動靜也。
若夫起卦之動靜,亦以我之中靜而觀其動者而占之。如雀之爭墜,如牛雞之哀鳴,如枯木之墜,皆物之動者,我以靜而占之也。又若我坐,則事應之遲;我行而事應之速;我立即半遲半速,此皆動靜之理也。
占卜坐端之訣
坐端者,以我之所坐為中,八位列於八方,占卦決斷之。須虛心待應,坐而端之,察其八卦八方應兆,以為占卜事端之應。隨其八卦有生克之應者,以定所佔之家吉凶也。
如乾上有土生之,或乾宮有諸吉兆,則尊長老人分上,見吉慶的事情。若乾上有火克之,或有凶兆,則主長上老人有憂。
坤上有火生之,或坤上有吉兆,則主母親份上,或主陰人有吉利之喜。坤宮見克,或有凶兆,則主老母陰人有災厄。
震宮有水生之,見東方震宮有吉兆,則喜在長子長孫,見克或見凶,則長子長孫不利。
坎宮宜見五金,及有吉利之兆,則喜在中男之位,若土克,若見凶,則憂在中男矣。
離宮喜木生之,或有可喜之應,則中女有喜;若見克,或見凶,則中女有厄矣。
艮位少男之位,宜火生之,見吉則少男之喜。若見克,或見凶,則災及少男。問產,必有不育。
兌為少女,土宜生之,見吉則少女有喜,或有歡愉之事,若問病,如乾卦受克,病在頭。坤宮見克,病在腹,推之震足、巽股、離目、坎耳及血、艮手指、兌口齒,於其克者,定見其病。
至於八端之中,有奇占巧卜者,則在乎人。此引其端為之例也。
占卜克應之訣
克應者,所謂剋期應驗也。占卜之道無此訣,則吉凶成敗之事,不知應與何時。故克應為卦之切要也。然克則最准,有以數而克之者,有以理而克之者,皆要論也。以數而刻期,必詳其理,如算屋宅之初創,男女之始婚,墳墓之方葬,器物之新置,俱以年月日時,加事物之數而起卦。卦成,則於體互用變之中,視全卦之數,以為約定之期,審其事端之遲速而刻之,如屋宅墳墓,永久者也,屋宅則以全卦之數克其期。如屋宅之終應,蓋屋宅有朽壞之期也。墳墓亦有損壞,然占墓但占吉凶,不計成敗也。男女之婚,遠亦不過數年。年內之事,全卦之數可訣,又不如屋宅之久也。然婚姻不過占其吉凶,不必刻其期也。若吉凶之期,但以生體比和之年月為吉期,克體之年月為不吉之期也。器物之占,則金石之質終遠,草木之質終不久也。遠者,以全卦之數為年期;近者,以全卦之數為月期;又近者,以全卦之數為日期也。如置硯,則全卦之數為歲。計筆墨亦可以全卦為歲乎?筆墨之小者,以日卦之數可也。此器物刻期之占也。如先天觀梅於牡丹二花,俱旦夕之事,故以卦理推,則不必訣其遠日也。如後天老年、少年、雞、牛之占,以方卦物卦之數,合而計之。老少、雞牛之占,亦只可以日計之。若永久之占,則以日為月,以月為年矣。占者詳吉,必又尋常之占事刻期,則於全卦中細觀生體震卦為吉,應訣期克體之卦為凶。應之期遠,則以年,近則以月,又近則以日也。如問求名,則乾為體,看卦中有坤、艮,則斷其辰、戌、丑、未之土月日。蓋乾、兌金體也,此為吉事生體之應。若問病,乾卦為體,則看卦中有離,又看卦中無坤、艮,及有兇犯,則斷其體死於巳午火日,此克體為凶事之期也。又若問行人,以生體之日為歸期,無生體比和之卦,則歸必遲。例者,具難盡載,學者審焉。
萬物賦
人稟陰陽,卦分先後。達時務者,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觀物理者,靜則乎地,動則乎天。原夫萬物有數,易數無窮。動靜可知,不出於玄天之外。吉凶必見,莫逃乎爻象之中。未成卦之前,必虛心而求應;既成卦以後,復觀克應以為斷。聲音言語,旁人讖兆,當遇行影往來,我心指實皆是,極其六爻以定,三天既生,始尋卦象之端,終測克應之理,必須憑我耳目之聞見。未成卦而聞見之,乃已生之事,既定卦而觀察之,乃未來之機。或聞何處喧鬧,主有鬥爭;或聽此間笑語,必逢吉慶。見婦啼嘆,其家陰小有災;東至軍來,必有官司詞訟。或逢枷鎖而枷鎖臨身;倘遇鞭杖而鞭杖必至。若屠而負肉,此為骨肉有災;倘逢血光,而又恐災於孳畜,師巫藥餌,病患臨門。見詖則有犯家先,逢酒則欠神願。陰人至則女子有厄,陽人至則男子當災。又須八卦中分,不可一例而論。卦吉而爻象又吉,禍害終無;卦凶而爻兆亦凶,禍害難免。披麻帶孝,必然孝服臨頭;持杖而號,定主號泣滿室。其人憂,終是為憂;其人喜,終是為喜。故當觀色察行,以為決意斷心。其或鼓樂聲喧,又見酒杯器皿,若不迎婚娶嫁,定須會客宴酣。欲知應於何日,須觀爻象值數,巽五日而坤八日,離三朝而坎六朝。應遠,則全卦相同;應近,則各時各斷,假如天地否卦,上天一而下地八,設若澤火革卦,上兌二而下離三,依此類推,萬無一失。此人物之兆,察之可推也。及其鳥獸之應,仍驗之有準,雀噪而喜色已動,鴉鳴而禍事將來。牛羊豬犬之類,日晨不見,金日遇之,六畜有損。木日見豬,養豬必成,庚日見雞鳴,丁日見羊過,此乃凶刃之殺。已日值馬來,壬日有豬過,此皆食祿之兆。見吉兆而百事亨通,逢凶讖而諸事阻滯。或若求財問利,須憑克應。以言櫃箱為藏財之用,繩索為穿錢之物。逢金帛寶貨之類,理必有成,遇刀刃劍具之器,損則無益,又看原卦,不可執一。逢財而有財,無財亦無益。凡物成器,方系得全,缺損破碎,有之不足。或問婚姻,理亦相似。物團圓,指日而成;物破損,中途阻折。此又是一家。聞奧斯理明,萬事昭然。
逢紫炭主憂,折麥主悲。米必奇,豆必傷。末與鞋,萬事和諧;期與葯,與人期約。斧鋸必有修造,糧儲必有遠行。聞禽鳴,謀事虛說;聽鼓聲,交易空虛。拭目潤睫,內有哭泣之事;持刀見血,外有蠱毒之講。克應既明,飲食同斷。見水為飲食酒湯,遇火為煎炮烤炙。見米為一飯之得,提壺為酌杯之禮。水乃魚暇水中物味,土乃牛羊土內菜蔬。姜面為六辛辛苦味辣羹,刀砧乃董腥美味。此三天之克應,萬物之樞機。能達此者,尚其秘之。
飲食篇
夫乾之為象也,圓堅而味辛,取象乎首,為馬為豬,秋得之食祿盛,夏得之而食祿衰。春為時新之物。水果蔬菜之屬;冬為冷物,隔宿之食。有坎乃江湖海味,有水而蔬果珍饈。
艮為土物同烹,離乃火傍煎炙,秋為蟹,春為馬。凡內必多肉,其味必辛,盛有瓦器,伴有金樽。其於菜也為芹,其於物也帶羽。克出生回,食必鵝鴨。生出克入,野菜無名。
坤其於坤也,遠客至,故人來,所用必瓦器,所食米果之味。靜則梨棗茄芋,動則魚蝦鮮羊。無骨肉脯,殺亦為腌藏,藏亦為肚腸,遇客必婦人,克此必主口舌。克出生回,乃牲之味;克入生物,乃集物之烹。見乾、兌、細切薄披;見震、巽而新生舊煮,其色黑黃,其味甘甜,水火併之,蒸飲而已。四時皆為米麥之味,必帶麻姜。仔細推詳,必有驗也。
巽之為卦,主文書柬約之間,講論之際,外客婚姻,故人舊交。或主原信近期,其色白青,其性曲直,其味酸,其象長。桃李木瓜,齋辣素食,為魚為雞,其豆其面,非濟摯而得之。有乾、兌,食之而至病,有坤,得之非難。坎為炒菜蔬,離為炒菜,帶坎於中,酒湯其食。其無生,半齋半葷。其在艮也,會鄰里,有貴人。食物不多,適口而已。其桔柚菜果蔬,斫伐于山林帶節,虎狗兔鹿,漁捕網羅,米麻面麥。克入素食,克出羊肉。克入口舌,是非陰災,極不可食。其味甘甜,其色玄黃。坎為水象也,水近信至海內,味香有細鱗,或四足,凡曰水族,必可飲食也,或聞蕭鼓之聲,或在禮樂之所,其色黑,其味咸。克出飲酒,生回食魚。為豕為目,為耳為血。羹湯物味,酒食水醬。遇離而說文書,逢乾而為海味。
震之為卦,木屬也。酒友疏狂,虛輕怪異。大樹之果,園林之蔬,其色青而酸,其數多,會客少。或有膻臭之氣,或有異香之餚。同離多,主鹽茶;見坎或為鹽臘。
離則文書交易,親戚師儒,坐中多禮貌之人,筵上總英才之士。其物乃煎烤炙燒,其間或鹽茶。白日之夕。雖之以燭,春夏之際。凡物帶花,老人莫食。心事不寧,少者宜之。宜講論,即有益。為雞為雉,為蟹為蛇。色赤味苦,性熱而氣香。逢坎而酒請有,逢巽則炒菜而已。
兌之為卦,其屬白金,其味辛而色白。或遠客暴至,或近交爭交爭來。凡動物刀砧,凡味必有辛辣,凡包裹腌藏。其於暴也,為芹,為菱;其於菜也,為蔥為韭。盛而有腥臭,旺而有羊鵝。坐間有僭越之人,或有歌妓之女,單則必然口舌,蟲則必然歡喜。生出多食,克出好事。
夫算其飲食,必須察其動靜。故動則有,靜則無。以體卦下卦為己卦,上為人卦。下為變為客,互之上為酒,下為食物。取象體之下為食何物,變為客體,下食之不終,生體下吉。互客體之不得食。他人克應亦難食。他人生,他人請,己生體生下,己請人。互受生後不計杯杓。上體受生客不計其數。變生互,客有後至者;互生克,有先去者。取其日時,以互卦用矣。
觀物玄妙歌決
觀物戲驗者,雖雲無益於世,學者以此驗數,而知聖人作《易》之靈耳。物之於世,必有數焉。故天圓地方,物之形也;天玄地黃,物之色也;天動地靜,物之性也;天上地下,物之位也;乾剛坤柔,物之體也。故乾之為卦,剛而圓,貴而堅,為金為玉,為赤為圓,為大為首,為上之果物。見兌為毀拆,逢坎而沉溺,見離為鍛煉之金,震為有動之物,巽為木果為圓。坤、艮土中之石,得火而成器。兌為劍鋒之銳,秋得而價高,夏得之而衰矣。
坤之為卦,其形直而方,其色黑而黃。為文為布,為輿為釜,其物象牛,其性惡動。得乾乃圓可方,可貴可賤。震、巽為長器,離為文章,兌為土中出之金,艮為帶剛之土石也。
震之為卦,其色玄黃而多青,為木為聲,為竹為萑葦,為蕃鮮及生形。上柔下剛,是性震動而可驚。得乾乃為聲價之物,得兌為無用之木,見艮山林間之石,見坎有氣之類,巽為有枝葉,見離為帶花。
巽之為卦,其色白,其氣香。為草木,為剛為柔。見離為文書,見兌,乾為不用,乃遇金刀之物。坤、艮為草木之類,坎、兌為可食之物。為長為直,並震而春生夏長,草木之果蔬。
坎之為卦,其色黑,亦可圓可方物。為柔為腐,內則剛物。得之卑濕之所,多為水中之物。見乾亦圓,見兌亦毀。又乃污濕,得震、巽兒而可食;離火水既濟,假水而出,假火而成。又為滯於物,兌為帶口也。震、巽為帶枝葉,為帶花也。
離之為卦也,其色黃而青,體操,其性則上剛下柔。為山石之物,土瓦之類。小石於大山,為門途之處。為物見乾而剛,兌而毀折,坤而土塊。巽為草之物,而震為木物類也。坎並為河岸之物,離並為瓦器,震巽並見,籬壁之物。
兌之為卦,其色白,其性少柔而多剛。為毀折而下,金帶口而圓。見乾先圓後缺,見艮則金石廢器,見震、巽為剝削之物,見坎為水之類。得乾而多剛,得坤而多柔,長於西澤之內。於水中之類,得柔而成器也。
諸物響應歌
混沌開闢立人極,吉凶響應尤難避。
先賢遺下預知音,皇極觀梅出周易。
玄微浩瀚總無涯,各述繁言人莫記。
大抵體宜用卦生,旺相謀為終有益。
比和為吉克為凶,生用亦為凶兆矣。
問雨天晴無坎兌,亢旱言之終則是。
天時連雨問晴明,艮離賁卦響應耳。
乾明坤晦巽多風,震主雷霆定莫疑。
凡占人事體克用,諸事亨通須有幸。
比和為妙克為凶,又看其中何卦證。
乾主公門是老人,坤遇陰人曰士應。
震為東方或山林,巽亦山林蔬果品。
坎為北方並水姓,酒貨魚鹽財取定。
離言文書爐冶利,亦曰西方喜悅是。
生體克用亦同方,編記以為諸事應。
凡問家宅體為主,旺相須知進田土。
生用須雲耗散財,比和家世安居處。
克體為凶決斷之,生產以體為其母。
兩宜生旺不宜衰,奇偶之中察男女。
乾卦為陽坤為陰,又有來人爻內取。
陰多生女陽生男,此數分明具易理。
婚姻生用必難成,比和克用大吉利。
若問飲食和生體,必知肴饌豐厚喜。
生用克體飲食難,克用必無比和美。
坎兌為酒震為魚,八卦推求衰旺取。
求謀稱意是比和,克用謀為遲可已。
求名克用名可求,生體比和具可取。
求財克用曰有財,生體比和具稱意。
交易生體及比和,有利必成無後慮。
出行克用用生體,所至其方多得意。
坎則乘舟離旱途,乾震動則坤艮止。
行人克用必來遲,生體比和人即至。
咸遠恆遲升不回,艮阻坎險君須記。
若去謁人體克用,速可追尋依卦斷。
相生比和終可尋,兌臨殘缺並井畔。
離為冶所並南方,坤主方器憑推看。
疾病最宜體旺相,克用易安葯有效。
比和凶則有救星,體卦受克為凶兆。
離宜熱服坎冷服,卦見坤土溫補亨。
亦把鬼神卦象推,震主嬌怪為狀貌。
巽為自縊井鎖枷,坤艮落水及血刃。
凡占公訟用宜克,體卦旺相終得理。
比和助解最為奇,非止全仗他人力。
若問墓穴在何地,坤則平陽巽林里。
乾宜高葬艮臨山,離近人煙兌興廢。
比和生體宜葬之,克用尤為大吉利。
若人臨問聽傍言,笑語雞鳴亦吉美。
美物是為祥瑞推,略舉片言通萬類。
諸卦反對性情
乾剛坤柔反其義,比卦歡欣困憂慮。
臨逢百物觀求之,蒙卦難明屯不失。
大畜其卦福生之,無妄若遇禍之始。
升者去而不復回,萃者聚而終不去。
謙卦自尊豫怠人,震則動而艮則止。
兌主外遇禍之藏,隨前坎後偷安矣。
剝體消爛復自生,蠱改前非而己矣。
明夷內朗又逢傷,晉主外明並通理。
益擬茂盛損象衰,咸速恆遲渙遠遁。
同人內親睽外疏,解卦從容蹇難啟。
離文美麗艮光明,遁退回身姤相逢。
大有曰眾豐曰多,坎卦履險震卦起。
需不進兮訟不寧,既濟一定無後慮。
未濟之卦男之終,歸妹之辭婦之始。
否遭大往而小來,泰卦大來而小去。
革去舊故鼎從新,小畜曰寡噬盍食。
旅羈其外大過顛,夬卦分明言快利。
要將字字考精詳,雜卦性情反對是。
占物類例
凡看物數,看其成卦,觀其爻辭。如得乾,曰「潛龍勿用」,乃曰「不可用之物」;「見龍在田」,乃曰「田中之物」;或「躍在淵」,乃曰「水中之物」;「亢龍有悔」,乃廢物也。如坤之「直、方、大」。乃曰「直而方大之器物」;「括囊無咎」,乃曰「包囊之物」;「黃裳元吉」。乃曰「黃色衣服之物」,「其色玄黃」,「困於石」,乃曰「石物」,或「逢石而破」;「困於株林」,乃曰木物。又言爻辭,不言物類,而不能決者,須以八卦所屬之象察之。
又決:體用斷物之妙
生克制化為妙,於諸訣中,此訣極為美驗。其所以生體者,為可食之物。克體者,為可近人之穢物;體生者,為不成之器;克體者,為破碎損折之物;比和者,乃有用成器之物,又生體象者為貴物;克體象者為賤物,所泄為廢物也。
又訣
凡算此數,以體卦為主,看其剛柔。用卦看其有用無用。體生方圓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體,乃可食。用變互卦,看其色與數目也。如互見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離之屬,皆是兩件。物承旺,物數多,衰而物少。離為中虛之物,或空手無物。又決物之數者,如互艮卦,先天七數,後天亦不出八數之外。
物數為體訣
凡算物數者,不但以體卦為體,凡卦之多者,皆可為體。如乾金多,而金為體,則多剛。坤多,以土為體,多柔。乾卦,體卦乾,而互又是乾。固曰:金為體而剛矣,便是圓健剛硬之物。非金非石,此為體矣。觀物有體互變卦,並無生旺之氣者,為不入五行之物。觀物須觀爻,如八卦中陽爻多,乃多剛之物;陰爻多,乃多柔之物。
又訣:觀物變在五六爻,多是能飛動之物
觀物看變爻為主
凡觀物,以變爻為主,應用之應驗也。如得乾初爻變為巽,乃金刀削過之木器。二爻動變為離,乃火中鍛煉之金。三爻動,變為兌,乃毀折五金之器,雖圓而破處多也。
觀物克應法
凡算物之成敗,又看體卦克應如何。成卦未決之際,有見圓形之物相遇,即斷為圓物,即言是剛健之物。見有柔腐之物,即言柔腐之物。
觀物趣時訣
凡算物,趣時察理,無有不驗。以春得震、離為花、夏得震為有聲之物,秋得兌為毀折成器之物,冬得坤為無用土物也。
觀物用易訣
有人以籠盛物者,算得地天泰之初爻變升,互見震、兌,曰:「此必草木類而生土中也。色青根黃,當連根之草木也。蓋爻辭曰::拔茅茅茹,以其匯。」乃曰:此乃干根之草木也。視之乃草木連根,新采於土中也,互震為青色,兌為黃根也。
又有以金鐘覆物者,令占之,得火風鼎之雷風恆卦。乃曰:此有身價氣勢之物,雖圓而今毀缺矣。其色白而可用。蓋其辭曰:「鼎玉鉉,大吉。」互見乾、兌,雖圓而毀也。開視之,乃玉絛環,果破矣。
萬物戲驗
凡猜手中之物,乾金為圓白之物,其色白,其性剛,為寶貨之物。有氣為無價物。坎為黑色,性柔,近水之物。又艮為土中之物,瓦石之類,有氣為成器之物。其色黃,逢兌克柔,無氣,折傷之物。又巽、震為竹木。有氣為有用之物,為可食之物;無氣為竹木之屬。遇兌之屬可食,當時之果物,色青。有氣柔,無氣剛。震、巽遇坎為污濕物,或有氣;如無氣,為爛朽之木。離色赤,性柔。有水有木,而火焚之,必碳之類。有氣,為價值可貨之物。坤為土中之物,色黃而性溫。兌可為毀折之物,帶口。凡占物,以春震巽、夏離、秋乾兌、冬坎,皆為可用之物,成器之物。否則,為無用之物。值六虛衝破,則必無物而空手矣。
占卜十應訣
凡占卜,以體卦為主,用為事應,固然矣。但體卦既為主,用互變卦相應,參看禍福。然今日得此一卦,體用互變中決之如此;明日復得此卦,體用一般,豈可又復以此訣之?然則,若何而可?必得「十應」之說而後可也。蓋「十應」之說,有正應、互應、變應、方應、日應、刻應、外應、天時應、地理應、人事應,所謂十應也。
夫正應者,正卦之應也;互應,互卦之應也;變應者,變卦之應也。此二卦之訣也。占者俱用之,以斷吉凶矣。至於諸應之理,人有不知者,故必得諸用之訣,卦無不驗。不得其訣而占卜吉凶,或驗或不驗矣,得此訣者,宜秘之。
正應
正應者,即體用二卦決吉凶。
互應
互應者,即互卦中決吉凶。
變應
變應者,即變卦中決吉凶。
方應
方應者,以體為主,看來占之人在何方位上,即看其所坐立之方位。宜生體卦,又宜與體比和則吉,如克體卦則凶,如體卦生之,亦不吉矣。
日應
日應者,以體卦為主,看所佔屬何卦,及體卦與本日衰旺如何。蓋卦宜生體,宜比和,不宜克體,亦不宜體卦生之也,本日所屬卦氣如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也。
刻應
刻應者,即「三要」之訣也。占卜之頃,隨所聞所見吉凶之兆,以為吉凶之應。
外應
外應者,外卦之應也。占卜之際,偶見外物之來者,即看其物屬何卦。如火得離卦,如水得坎之類。如見老人、馬、金玉圓物、得乾。見老婦、牛、土瓦物,得坤之類。
又有見此者,為外應之卦。並看其卦與體卦生克比和之理,以決吉凶。
天時應
天時之應,占卜之際,晴朗為離,雨雪為坎,風為巽,雷為震。如離為體,宜晴。坎為體,宜雨。巽卦為體,宜風。震為體,宜雷。火見雷為比和。參之生克,以定吉凶。
地理應
地理之應,占卜之時,在竹林間,為震、巽之地;在江河溪澗池沼之上為坎;在五金之處為乾,兌為鄉;在窯灶、爐火之所為離,在土瓦之所,為坤、艮,並為體卦,論生克比和之理以決之。
人事應
人事之應,即「三要」中人事之克應也。蓋占卜之際,偶遇人事之吉為吉,偶遇人事之凶為凶。如聞笑語,主有吉慶之事;遇哭泣,主有悲愁之事。又有人事之屬於卦者論之;老人為乾,老婦為坤,少男為艮,少女為兌。並看此人事之卦與體卦生克比和,以決吉凶。
此「十應」之理,凡占卜之際,耳聞目見,以決吉凶。並以體卦為主,而詳其生克比和之理。如占病症,互變中俱有克體之卦,本卦又無生體之卦者,斷不吉也。又看體之衰旺,若體旺則庶幾有望,體衰則無復生之理。如是,又看諸應有生體者,險中有救;又有克體,則不可望安矣。其餘占卜,並依此類推之。
論事十大應(論日辰秘文)
一行:問官事,屬木,旺木有文書;屬火,有官司;財金,財有至。有客至問病,人火潮熱,金水米漿。
二立:官司不發,木土無金,大小口舌,病不凶。財水土,有貴人至,文書發動。
三坐:問官司,有訟不成。主財屬火,主和勸。金敗財,木得財。病卻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禍不凶。
四卧:問官司側睡者,欲起必作,主陰人事。金有財,火事發破財。土水無財難就。土木有財。
五擔:官司被人自驚,與面說人成口舌。問信見水土得財。金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六券:官司不成,火有財,水土有災。心下不安,有貴人,主口舌,不安。
七裹頭:官司立見口舌。火,大官司;水土比和,財無,小人分上。口舌嘔氣。病主陰人小口災。
八跣足:官司破財,外人欺,心下驚慌。火主破財,土不凶。病人孝至。
九喜:官司自己無主,外人有請,勸官司。有酒肉,別人事。口舌紛紛,求財不許。不凶。
十怒:官司主外人欺凌,不見官,主破財。倚人脫卸,火驚病凶。
卦應
乾為天、為圜,為君父,為首,為金,為玉,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九家易》云:「為龍,為直,為衣,為言」。)如姤,遁,否,履,無忘,訟,同人七卦,乾在天,剛於外。如大有,泰,大狀,夬,需,大畜,小畜七卦,乾在下,剛於內。乾坤剛柔,四發變八,惟六動隨時有異,不拘於一。乾性溫而剛直,偏位西北,不居子午而居戌亥。附於禮法,則為剛善,為明;不附於禮法,則為剛惡,為凶暴。
天文:雪,老陽。
天氣:寒。
凶盜:軍弓手,賊,強橫,停屍。
官貴:朝貴,鹽司,太守,坐主。
身體:頂,面頰,x輔。
性情:剛健正直,尊重。好高,戰吉。
聲音:正,清,商音。
信音:朝信改,召命命,薦舉,關升,議親。
事意:上卦為形象之家,下卦為強橫之舉。
疾病:手太陽脈弦緊,天威所罰,上壅目熟,寒熱。
附葯:丸子。
食物:餅子之赤者,手餅,饅頭,荷包,豬頭腦骨頭,羹,珍粉,餛飩。
谷果:粟,栗,瓜,豆,龍眼,荔。
禽獸:雀,鷳,鶚,鷹(余備載於前)。
衣服:赤玄色。
器用:圓物盞、注子盤、水晶、玉環、定器。
財:恩義交貨、錢馬之類。
祿:壬、申。
字:字圓行字,有頭者須傍八卦。
策:二百一十六。
軌:七百六十八。
待續。。。。
非遺傳承人-唐巍
唐巍:齋號,多寶道人
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易經-梅花心易】項目傳承人;
中國大型「易經」類系列視頻媒體訪談節目《易道會客廳與》總策劃、製片人;
國際易聯易道文化研究會會長;
國際易學聯合會副秘書長;
正一派道號:三宸
微信:tw_1208
編輯:王娟
歷史記錄
※揭開傳統「擇日」宜忌與應用的誤區!(如果你是合格的擇日師)
※諸葛亮馬前課實操方法與註解(簡單實用易上手的預測方法,愛好者可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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