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僧有沒有可能和女兒國王幸福過一生?一大要素很關鍵
唐僧哥哥和女兒國王的一段未了情緣讓無數吃瓜群眾唏噓落淚,一首廣為傳唱的經典歌曲《女兒情》和倉央嘉措的千古名句「不負如來不負卿」,又讓無數瓜眾徹夜難眠。小編今天就叨叨一下唐僧成佛後和女兒國王能否幸福過一生的可能性。一大要素很關鍵。
唐僧和女兒國王是結了婚的,並且直到唐僧取經成功之後,也沒有取消婚約。女兒國王派國師為媒人給唐僧下了六禮,孫悟空以唐僧娘家人的身份答應了這門婚事,所以兩人是合法夫妻,通關文牒上女王親筆書寫的孫悟空豬悟能沙悟凈三個名字就是憑證。唐僧一行哄騙女王送出城外,長老慢下龍車,對女王拱手道:「陛下請回,讓貧僧取經去也。」女王聞言,大驚失色,扯住唐僧道:「御弟哥哥,我願將一國之富,招你為夫,明日高登寶位,即位稱君,我願為君之後,喜筵通皆吃了,如何卻又變卦?」然後唐僧就被蠍子精擄走了。
女兒情
西遊記 電視劇配樂原聲
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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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唐僧走了,女王慚愧而回,這就是離婚了,從此陳郎是路人,其實這是不懂大唐婚姻法。在西遊記的設定中,從長安直到靈山,所有的地方都適用大唐法律。《唐律·戶婚》對唐人離婚有三種規定。一、協議離婚。即男女雙方自願離異的「和離」:「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和離就是通常所謂的因為感情不和而離婚。二、促裁離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強制離婚,即所謂「出妻」。妻子只要犯了如下惡行中的一條:不顧父母、無子、淫、妒、惡疾、多言、竊盜,丈夫就可名正言順地休妻,不必經官判斷,只要作成文書,由雙方父母和證人署名,即可解除婚姻關係。三、強制離婚。夫妻凡發現有「義絕」和「違律結婚」者,必須強制離婚。「義絕」包括夫對妻族、妻對夫族的毆殺罪、姦殺罪和謀害罪。經官府判斷,認為一方犯了義絕的,法律即強制離婚,並處罰不肯離異者。對於「違律為婚而妄冒已成者(即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結婚的,比如不到法定年齡結婚、不經父母同意私下結婚等等)」,也強制離婚。
敦煌莫高窟曾經出土了一份唐朝人的「放妻協議」,也就是離婚協議,是男方寫給女方的。字數不多,茲錄如下:「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為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冤家,故來相對;即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可見不管是協議離婚、仲裁離婚還是強制離婚,都得有離婚協議書、休妻書或者離婚判決書,還得有相關人等在場作證,簽字畫押辦手續,不能拍拍屁股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就把老婆休了。唐僧和女兒國王結婚,媒人是女兒國國師,主婚人是女兒國迎陽驛丞,唐僧娘家人是孫悟空。唐僧和女兒國王說拜拜,並沒有辦理相關離婚手續,他的離開,只是相當於離家出走。所以直到唐僧成佛,他倆還是合法夫妻。
其實跟唐僧比起來,口口聲聲嚷著要回高老莊抱老婆的豬八戒才是真正的光棍一條。豬八戒是高小姐的贅婿,贅是多餘的意思,即上門女婿,並非明媒正娶,他在高老莊是沒有話語權的。豬八戒當了和尚,高老頭就把他掃地出門了,所以他跟高小姐一毛錢關係都沒有。雖然他走時候搖搖擺擺,對高老唱個喏道:「上復丈母、大姨、二姨並姨夫、姑舅諸親:我今日去做和尚了,不及面辭,休怪。丈人啊,你還好生看待我渾家,只怕我們取不成經時,好來還俗,照舊與你做女婿過活。」但這純粹是剃頭挑子一頭熱。一張紙糊了個豬頭,好大的臉。
所以唐僧能不能和女兒國王幸福過一生的關鍵問題是他們離婚了沒有。離了就不能,不離就能。唐僧沒離,所以完全可以名正言順的回到女兒國,和女兒國王幸福過一生,只要他願意。有人說,都成佛了還能過世俗生活么?可以投胎轉世,也可以如八戒所說,還俗啊。
參考書目:《西遊記》
西遊記(1-20)函裝紅皮書(套裝共20冊) 小人書
¥77.40
※菩提祖師警告了孫悟空三句話,第三句暴露出他就是如來佛本尊
※孫悟空為啥把金箍棒放在耳朵里,而不放在嘴裡或身體其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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