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是最優秀的,離了婚肯定會娶個比你好一萬倍的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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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愛孩子,是人之常情。做父母的,覺得自己的孩子很優秀,也正常。但是,如果盲目認為自己的孩子是最優秀的,從而肆意去支配他的人生和婚姻,那不是在愛他,而是在慢慢毀了他。下面這個女人的婆婆就是這樣對待兒子的。
chapter 1
當時小歐追求霜霜時,霜霜覺得他人好,條件也好,就很滿意,答應和他戀愛了。她不是那種很注重物質的女人,但是她不想假裝清高,她所在乎的就是遇到一個讓她滿意的男人,男人的條件不好也無所謂,男人的條件好當然也不排斥。
雖然當時有人說她和小歐戀愛是因為看中小歐家裡有錢,但她從來不去在乎這些風言風語,她覺得別人眼中的她只是別人眼中的,她自己不是那樣,所以就不需要理會。正是因為她不會被外在條件所影響,所以她對待那段感情可以做到全身心投入,很專心,很專情。
他們戀愛兩年之後,小歐提出要結婚。這對於霜霜來說當然是值得開心的事,因為她早就認定了他,想要和他做夫妻,在一起組成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他們的結婚的過程沒有遇到什麼阻礙,霜霜沒有因為小歐家有錢就獅子大開口,而是提了很低的結婚條件,因為她覺得結婚後肯定會幸福,沒必要在結婚條件上產生爭議。就這樣,他們順利結婚了。
可是,結婚之後,她發現她並不受婆家人歡迎,尤其是婆婆,總是把她當外人,總是認為她嫁到他們家是看中了他們家的錢財。
chapter 2
剛結婚那段時間,一切看起來還很和諧,她和老公過他們的生活,公公婆婆過自己的生活,彼此並沒有什麼干擾。不過,之後的一件事,讓霜霜認識到,她的婚姻只是表面上很美好。
結婚一個月之後,霜霜的父親重病住院,家裡沒有足夠的錢治病,霜霜就和小歐商量拿錢去給父親治病。小歐當時是同意了的,也正是因為這筆救命的錢,讓父親的病情有了好轉。
可是,霜霜拿錢給父親治病這件事被婆婆知道了之後,她就開始找麻煩了。她先是指桑罵槐說霜霜胳膊肘往外拐,說已經嫁到他們家了,卻總想著從他們家偷錢花,接著就開始要賬,說錢是她家的,既然病只好了,那也該還錢了。
這讓霜霜很反感,她覺得自己和老公商量了拿錢給父親治病,並不關婆婆什麼事。都是親人,救急是應該的,就算要還錢,也得給個期限吧!本來自己父母就沒錢,剛治好病更是沒錢,想還也還不了啊!
結果,婆婆自己跑去要賬了。母親哭著給霜霜打電話說了這件事,霜霜很惱火,跑去找婆婆理論,但換來的是一頓羞辱。她無計可施,就和小歐說了這件事,沒有說婆婆的不是,而是讓小歐勸勸她,不要再跑去自己娘家要賬,都結親了,何必要鬧得那麼難看?
小歐是去找婆婆溝通了,但溝通下來的結果並不是霜霜想要的。那件事讓霜霜第一次認識到小歐是個媽寶男,不是那種很明顯的媽寶男,而是那種隱性媽寶男,表面上看起來有主見有原則,實際上對自己母親言聽計從。
他回家之後,就像變了個人一樣,變得跟婆婆一樣,讓霜霜父母必須儘快還錢。霜霜急了,告訴他,「行!還錢可以!我可以立馬去借錢還你,但是,還了錢之後,我們就離婚吧!你不把我父母當回事,那我們也沒必要過下去了。」
小歐沒有表態,而是跑去跟婆婆說了。結果,婆婆一出面,鬧得沸沸揚揚。她指著霜霜的鼻子說,「想離婚是吧?離啊!把錢還過來,我立馬就讓你們離婚!我兒子是最優秀的,離了婚肯定會娶個比你好一萬倍的媳婦!」
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霜霜覺得自己如果再待下去就太沒尊嚴了,於是就四處借了錢還給他們,然後和小歐離婚了。
?chapter 3
他們離婚這件事,但凡是個明事理的人都知道不是霜霜的錯,所以沒有人說她什麼,大家都安慰她開導她,這是讓她很欣慰的地方。雖然離婚讓她很痛苦,但是她能想得通,因為明擺著是進行不下去的婚姻,只能離婚。
那之後,她沒有再婚,也沒有戀愛,一直一個人生活,憑著自己的堅強,活得還算幸福,既能照顧好自己,又能照顧好家人。
小歐就不一樣了,他母親覺得他是全世界最優秀的男人,覺得把霜霜趕出家門之後可以給小歐娶個比霜霜好一萬倍的媳婦,可結果卻是,他娶了個遠遠不如霜霜的老婆。那個女人不是善茬兒,不是霜霜那種好說話的女人,而是一個很勢利很霸道很有心機的女人,婆婆在她面前,根本施展不開。她才不管什麼錢不錢,只管自己,花錢如流水,而且大手大腳,很快就把小歐手裡的錢敗乾淨了。婆婆說她什麼她根本不聽,沒錢花了就跟小歐離婚了,而且直接忽略婆婆,逼著小歐跟她離婚了,離婚時還把小歐狠狠羞辱了一頓。
雖然對於小歐一家人來說,娶個那樣的媳婦是個禍害。但是對於外人來說,私下裡提到時都拍手叫好,尤其是認識霜霜的人,感覺特解氣。
霜霜聽說了這件事,但是她懶得理會,因為她覺得前夫和她已經沒有一毛錢關係了,是死是活都與她無關。
不過,讓她沒想到的是,婆婆會帶著小歐來求她跟小歐復婚。霜霜覺得很可笑,當初她在他們家時受盡屈辱,不把她當人看,現在被別的女人敗家了才想到她,她心裡的答案很明確:絕對不可能復婚。
她看著婆婆帶著小歐離去的背影,覺得這家人很可悲。
之後有一次吃飯時聽她說,「婆婆的盲目自信,毀了前夫的婚姻和人生,但並不值得我同情!」
確實不值得同情,沒什麼好同情的,自作自受的人都值得同情!
霜霜從離婚到現在的轉變,我很欣賞,每個女人都應該有這樣的覺悟和果斷。你嫁的人對你好,那你就好好珍惜。你嫁的人對你不好,那就別猶豫,離婚就好。別去在乎什麼道德綁架,該自私的時候必須要自私一點。你結婚是為了找個人幸福生活,但結了婚之後沒有得到這樣的生活,而且還被婆家當外人,在婆家受盡屈辱,那你耗著不走有什麼意思呢?何必要把自己的人生和一段毫無意義的婚姻綁定在一起呢?你也是人,你也有尊嚴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在婚姻中得不到,那就丟開婚姻自己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只要你不怕,一切都來得及!(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這段愛情結束之後,我如果再戀愛,不會只看男人的長相了!」
※把愛情的節奏放慢一點,兩個人才能愛對方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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