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干論乙木生於五月論一生富貴
原標題:十天干論乙木生於五月論一生富貴
五月乙木,丁火司權,禾稼俱旱,上半月屬陽,先癸次丙,下半月屬陰,三伏生寒,丙癸尊,四柱多金水,丙火為先,余皆用癸水。
五月乙木,以夏至為分界,夏至前陽盛,先癸次丙,夏至後陰生,丙癸俱尊,然三夏乙木,調候為急,除四柱多金水,用丙火為例外,其餘皆以癸水為用也。
乙木重逢火位,名為氣散之文,支成火局,泄乙精神,皆用癸滋,癸透有根,富貴雙全,或庚辛年干,癸出時干,定許科甲,無癸者常人。
乙木重逢句,見繼善篇,木奔南而軟怯,至巳午未月,根枯枝萎,木氣盡泄,非癸水滋培不為功,癸水有調和氣候,挽回造化之妙,故癸透有根,富貴可期,水得金生,源長流遠,此五月乙木之正用也。
若無癸而見丙透,支又成火局,陽焦木性,此人殘疾,無癸必夭,見壬可解,或火土太多,其人愚賤,或為僧道門下
丙透天干,支成火局,木性枯焦,若無癸水滋增,非殘疾即夭折,乙木本性衰竭,非甲木之比,必用癸水,方可取貴,壬水方可解炎,非自然之功用,如雨露之澤,正如灌溉之功,解炎之用雖同,究竟人為之楞,不及天然之力也。
辛卯 甲午 乙卯 乙酉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乙木生於午月,卯酉緊沖日祿,月干甲木臨絕,五行無水,夏火當權泄氣,傷官用劫,所忌者金。初運壬辰癸巳,印透生扶,平順之境;辛卯運,惟辛酉年衝去卯木,刑喪克破;至庚運丙寅年,所忌者金,而丙火克去之,局中無土水泄制丙火,又炎逢生,金坐絕,入泮,得舒眉曲也。
丁丑,丙午,乙卯,丁亥。光緒三年五月初一日亥時。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金紹曾命:丑藏癸,亥藏壬,亥丑夾子,丑中又有辛金生癸水,根株潤澤,自然木火通明。
戊申,戊午,乙巳,壬午。不見癸水,殘疾。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按此造申宮壬水,遠隔年支,戊土衙重,丙丁肆虐,然上代必有根基庇蔭,惟不能蔭及其身耳。
癸未,戊午,乙亥,丙戌。進士。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按此造好在乙木在亥,為癸水之根,否則,戊癸一合,失調澤之功矣。
癸酉,戊午,乙卯,戊寅。同治十二年六月初八日寅時。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鄭士瑜命:癸水得酉金相生,雖戊土困癸,仍有潤澤之功,地支聯珠夾辰巳未申,適為巽坤兩宮,貴為軍長。
甲寅 庚午 乙卯 丙子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專祿日主,時支子水生之,年干甲木,亦坐祿旺,用庚金則火旺無土,坐干火地,用丙火則子衝去其旺支,即或用火,亦無安頓之運。所以一敗如灰,至乙亥運,水木齊來,竟為乞丐。
庚辰 壬午 乙亥 癸未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木生午月,火勢猛而金柔脆之時,喜壬癸通根制火,辰土泄火生金,則火土不烈燥,水木不枯涸,接續相生,清而純粹。為女中才子,生三子,夫任京官,家道清寒。在家教子讀書,二子登科,一子發甲,夫官郎中,子官御史,受二代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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