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為什麼要讓癌症患者每三個月或者半年檢查,癌細胞會有變化嗎
很多癌症的患者以及家屬都會問,我剛做完手術,腫瘤已經完全切除了。我的體內還有沒有腫瘤,術後要注意什麼東西。既然腫瘤都已經切除了,為什麼還要複查,什麼時候開始複查,多長時間複查一次。還有的患者會問,為什麼要複查的這麼頻繁,癌細胞會有變化嗎。實際上,癌症患者的複查時間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腫瘤類型,分期早晚,手術情況,來綜合決定的。癌症患者複查的時間和頻率,以及複查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原則:
第一,癌症術後前兩年要密切的觀察
儘管醫生已經把腫瘤切除了,但是,醫生切除的是肉眼可見腫瘤包塊。身體裡面可能還會有肉眼看不見的,非常少量的腫瘤細胞,這些細胞可能隱藏在淋巴組織中,或者藏在肝臟、肺等遠處器官中。這些只能夠在顯微鏡下看見的腫瘤細胞,就有可能成為日後複發或者轉移的源泉。從大規模的臨床數據來看,腫瘤複發和轉移的高峰期是在術後前五年,特別是前兩年,複發率最高。只要超過5年沒有複發和轉移,我們就稱之為臨床治癒了,複發和轉移的概率就非常低了。所以一般術後前兩年或者前五年需要密切的隨診,以大腸癌為例,根據最新的指南指示,術後前兩年要每3個月複查一次,以後每半年一次,需要終生複查。
第二,如果複查發現問題,需要更加密切的關注
如果在複查的過程中,發現了異常,例如腫瘤標誌物升高,胸片或者B超發現有問題,是不是有複發,有時候沒有確切的證據,很難確定,特別是早期的,非常微小的病灶。這時候可能就需要過一兩個月再去複查,例如過一個月再次複查腫瘤標誌物,如果還是升高,或者比上次更高,那就可能複發了,需要做進一步的檢查,來明確診斷。如果複查後腫瘤標誌物降下去了,那就可能問題不大,不需要特別處理。
第三,腫瘤如果沒有根治,複查需要更頻繁
如果患者的腫瘤是中晚期的,沒有根治,在做放化療,或者靶向治療。那就需要更加頻繁的評估,有可能兩個月就要複查一個CT,看看腫瘤對放化療有沒有效果,原來不能手術的患者,能不能轉化為可以手術的患者。或者腫瘤是不是進展了,耐葯了,需要更換藥物了。
所以,每個腫瘤患者的複查時機都不一樣,需要根據每個患者的病情,腫瘤是否根治,選擇不同的複查間隔,而且每次複查的內容也不一樣。總的來說,術後時間越短,複查的頻率越高,間隔時間要越短。一般過了5年,就可以比較放心了,複發的幾率就小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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