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最可恥的狠母就是她了,為了兒子一次次坑自己的親生女兒!
最近娛樂圈秀母愛的明星似乎特別多,比如章子怡、BABY、謝娜等,都與孩子親密互動,特別是baby的電視劇《創業時代》正在熱播,關於她的演技,可謂是差評一片,但自從她拿出孩子這個武器,瞬間讓人忘了她演技差的事實。
至於章子怡其實也一樣,此前她嫁給汪峰時,一直不被網友所看好,畢竟汪峰結了太多次婚了,更是被扣上「花心」的帽子,因此她也只能拿出孩子這個武器,時不時的與汪峰秀秀恩愛,這不就在昨天,汪峰還帶著醒醒一起探班章子怡。
不過不管她們目的是為何,但總的來說還是個好母親,對女兒也是真心的好,不過娛樂圈有一位母親,卻是一再讓人詬病,因為她花著女兒的錢,卻把女兒當根草,反而是對兒子寵愛有加,結果演出一位巨嬰,這個人就是梅艷芳母親。
當然梅艷芳的哥哥過的也並不好,畢竟他自從梅艷芳去世後,就再也沒有工作過,一心只想著妹妹的遺產,但卻一直未能如願,因此就在前段時間,港媒還拍到他在路邊小店吃飯時,只點了一碗素麵,可謂十分節儉。
不過以前他可不是這樣的,以前他一直大手大腳的花錢,不是賭博就是吃大餐,更是被媒體拍到自己酒店,吃鮑魚喝紅酒,日子過得不亦樂乎,而他們一家人,一直都是這麼生活的,之所有現在節儉了,主要也是經常輸掉官司所致。
可以說自從梅艷芳去世後,關於她遺產的官司一直打不停,知道幾年前才(終極敗訴),誰知此後梅母又以一次索要所有(7100萬)贍養費為由,第二次打起官司,當然最終也是以敗訴收場,不過贍養費卻提升到22萬元一個月,但梅母及梅艷芳哥哥一家仍不夠花,只能緊衣縮食。
這就不僅讓人好奇,為什麼梅艷芳把錢分給外人(朋友),也不把錢留給母親,而是讓她按月拿贍養費?而對哥哥為何一毛錢都不給呢?其實這一切還要從梅艷芳沒去世的時候說起,她的家庭可謂重男輕女的典型。
其實縱觀「梅艷芳母親的恩仇錄」,大哥梅啟明是繞不過去的人,梅艷芳4歲半就賣場養家,對母親也很孝順,但不過由於梅母太過重男輕女,對梅艷芳是不疼不愛,把女兒當搖錢樹,反而一味寵愛好吃懶做的兒子。
在梅艷芳剛剛成名1988年時,梅艷芳就拿出300萬支持大哥經營狗場,結果不止本金被虧個精光,還欠下巨額債務,結果他瞞著妹妹,讓梅母做他的擔保人(等於變相把債務轉給梅艷芳),隨後一溜煙跑美國去了,只留下梅艷芳還債。
事後梅艷芳這樣說道:「對他(指梅啟明),我已經不恨了,但仍不能釋懷,如果在街上遇到這個人,我不會看他、理他!我覺得自己一向對人很好,但一直遇到被人出賣的事。朋友出賣我,我可以放棄對方,可這次出賣我的是自己的親人。」
梅啟明出走後,梅艷芳雖然生氣,但對母親還是很好的,梅母要成立「世界中西醫學抗癌協會」,她就出資1000萬,還當協會名譽主席幫忙宣傳,結果誰知梅母不止掏空協會的錢,還以她的名義到處借錢,逼的她不得不與母親劃清界限。
當時已經身心俱疲的梅艷芳,氣憤的說道:「我要劃清界限,我的名譽、聲譽很重要,因為很多人會給我面子,我已經欠下很多人情!孝順有好多種,我也有我的原則,不想愚孝。」就這樣母女感情漸生裂痕。
正是這些事情,導致梅艷芳最後患癌住院後,梅母得知病情後,既沒有問女兒病情,也沒飛奔過去照顧女兒,而是打電話管女兒要「傍身錢」,這也導致梅艷芳最終的遺囑,讓人看似不孝,寧願將大部分遺產捐出去或分給朋友,也不全給母親的原因。
而最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已經消失了16年的梅啟明,在妹妹去世後火速回港,要知道他在三妹去世時,都沒有現身奔喪,梅艷芳去世後卻以要侍奉老母親為由回港,隨後便於母親一起打起爭奪梅艷芳遺產的官司。
此後兩人打起了長達10多年的官司,期間還因打官司破產過,梅母更是賣可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因沒錢只能撿菜葉吃,更是要求一次獲得梅艷芳留下7100萬的贍養費,要知道直至今日她已經94歲了,要這麼錢幹嘛?很明顯是想留給兒子。
不過奈何梅艷芳的遺囑中寫有一條,那就是「遺產絕不可落入梅姓人手裡」,最終讓梅啟明的如意算盤落空了,可以說梅艷芳一代巨星,在台上萬人矚目,在台下卻享受不到一點親情,從梅艷芳的身上可以看出,梅母既是寵愛兒子慈母,同時又是面目猙獰的狠母,而梅艷芳無疑是重男輕女的犧牲品,好在現在是娛樂圈已經沒有這種風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