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戰敗後的日本 在美軍主導下制定了和平憲法
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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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宣傳日本憲法的彩圖由日本大學於 1947 年製作,內容幽默詼諧,主要介紹了「人民的權利和義務」、「人權」以及「人人平等」等主題,宣傳日本新憲法的基本原則。。
1947年5月3日開始實施的《日本國憲法》,又被稱為「和平憲法「、昭和憲法」。新憲法規定日本天皇只能充當國家的精神領袖,而沒有什麼實權。
這套憲法較為著名的地方是其第9條「放棄發動戰爭的權利」。
憲法還對日本國民的權利與義務做出了規定。
整個憲法的制定過程,是在美軍的一手主持下進行的,並最終得到了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的批准。
1947年的和平憲法,使得日本和軍國主義徹底告別,日本也從此走上了一條和平發展的道路。
和平憲法幾十年來沒做過什麼改動,一直延續至今。已經實施了70年的日本和平憲法,還會繼續和平下去么?
※老照片:80年代的山西平遙古城 還沒什麼遊客
※1949年10月1日國慶節的《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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